公司拟增发融资不超过25 亿元投资371MW 光伏电站:公司拟非公开发行不超过1.17 亿股,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25 亿元,用于投资371MW 光伏电站项目(募投项目投资总额30.70 亿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少于项目投资总额之不足部分,由公司以自有资金或通过其他融资方式解决);本次发行的价格为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公司审议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股东大会决议公告日)前20 个交易日的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90%。募投项目拟通过公司控股子公司中利腾晖具体实施,募集资金将通过公司向中利腾晖增资的方式注入中利腾晖;公司将按1.40 元现金出资认缴一元注册资本的比例,认缴中利腾晖新增注册资本,中利腾晖的其他股东国开金融、农银投资、国联创投、农银无锡基金、农银国联投资放弃出资权力。
公司发布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授予价格为14.61 元/股:公司拟向激励对象授予不超过460 万股限制性股票,占目前股本的0.81%,其中首次授予416.5 万股,预留43.5 万股(应在本计划生效后12 个月内进行授予)。首期授予的限制性股票价格为14.61 元/股,为前20 个交易日公司股票均价的50%。激励计划有效期为自授予日起48 个月,首期授予限制性股票自授予日起满12 个月后,满足解锁条件的激励对象可以在未来36 个月内按40%:30%:30%的比例分三期解锁;预留部分自授予日起满12 个月后,可以在未来24 个月内按50%:50%的比例分两期解锁。解锁考核年度为2015-2017 年,要求扣非后净利润较2014 年增长不低于25%、45%、60%。
激励对象范围广泛,实现股东、公司和激励对象利益的一致:计划授予的激励对象共计87 人,包括公司董事、高管共7 人,公司经营业务主干、核心技术(业务)人员80 人。激励对象面向董事、高管、中层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业务)人员,可谓范围广泛、人数众多,这将实现股东、公司和激励对象利益的一致,维护股东权益,为股东带来更高效、更持续的回报,实现员工持股,绑定长期利益;进一步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建立健全公司长期、有效的激励约束机制;充分调动公司中高层管理人员及核心业务(技术)骨干人员的主动性、积极性和创造性,增强公司管理团队和业务(技术)骨干对实现公司持续、健康发展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平衡公司的短期目标与长期目标,促进公司持续、健康、高速的长远发展;通过本股权激励计划的引入,进一步完善公司的绩效考核体系和薪酬体系,吸引、保留和激励实现公司战略目标所需要的人才。
限制性股票估算成本约6080.90 万元,成本分四年摊销:公司本次激励计划拟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460 万股,其中首次授予416.5 万股,根据相关估值工具测算授予日限制性股票的公允价值,并作为公司本次激励计划中限制性股票授予的成本,在激励计划的实施过程中按照解锁比例进行分四年确认。假设首次授予日股票的公允价值为本计划草案公告日前20 个交易日公司股票均价,即29.21 元/股,首次授予日假设为2015 年9 月1 日,则限制性股票成本约为6080.90 万元。? 投资建议:在不考虑增发摊薄股本的情况下,预计公司2015-2017 年的EPS 分别为1.06 元、1.40 元和1.67元,对应PE 分别为31.6 倍、23.9 倍和20.0 倍,维持公司"买入"的投资评级,目标价35 元,对应于2016年25 倍PE。
风险提示:政策不达预期;电站备案或发电量不达预期;新业务布局不达预期;融资不达预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