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水力和田墨玉二期130兆瓦光伏并网发电项目施工Ⅰ标招标公告
所属行业:能源
标讯类别: 国内招标
资金来源: 其它
所属地区:新疆
(招标/合同编号:XJXH-MYGF(2Q)-SG01-ZB201507-01-008)
受招标人委托,对新华水力和田墨玉二期130兆瓦光伏并网发电项目施工Ⅰ标进行公开招标,诚邀愿意承担该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前来投标。
一、工程概况[h1]
新华水力和田墨玉二期130兆瓦光伏并网发电项目位于新疆和田地区墨玉县城,本工程发电容量为130MWp。本工程光伏阵列设置130个1MWp 晶体硅光伏组件子方阵,每个子方阵由2台500kW逆变器和1台1000kVA变压器组成。通过技术与经济综合比较,光伏组件选用260Wp多晶硅光伏组件,共计514800块;逆变器选用500kW型逆变器,共计260台。每个组串由20块光伏组件串联组成。各光伏组件组串划分的汇流区并联接线,输入防雷汇流箱经电缆接入逆变器直流侧,然后经光伏并网逆变器逆变后的三相交流电经电缆引至35kV升压变压器配电装置升压后送至110kV升压站的35kV配电室。全站设有综合楼一座(一期已建)、配电室一座(一期已建,已预留二期设备位置),110kV的升压站(一期已建,预留二期位置)。
交通运输:
(一)飞机场
离电站场址区最近的飞机场是和田机场,距电站场址区约43km,有县级公路相连。
(二)铁路
距电站场址区最近的铁路货运站为墨玉火车站,墨玉火车站距离场址约20km。
(三)公路
本工程场址通过区域主干道与G315国道相接,场址距乌鲁木齐约1600km,交通便利,运输方便。途中弯道的宽度和承载力,均可满足光伏电站运输车辆的运输要求。
二、资金来源
企业自筹,且资金已落实。
三、招标范围
新华水力和田墨玉二期130兆瓦光伏并网发电项目施工Ⅰ标主要工作内容为50MW子系统:支架基础施工、支架安装、光伏组件安装、接线及相应的电缆工程(包含35KV集电线路及通讯环网系统);电气、通信、子系统内防雷接地系统安装工程;逆变器室建筑工程及相关设备基础;给排水及消防工程;区域道路施工及照明工程;水保和环保工程及所有配套设施等相关的所有内容,以及场内,涉网相关试验、单体调试、试运行、验收,及资料的收集、编写、整理、移交。
本标段与其他标段间的关联工程、接口工程服从招标人安排;标段间的试验、调试、试运行、验收服从招标人安排。
四、工程工期
本工程计划于2015年8月25日开工,2015年12月20日并网发电。
五、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投标人应是国内注册的企业法人,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二)投标人应具有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或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资质或电力行业(新能源发电)专业乙级(含工程总承包)资质;
(三)投标人近五年应具有至少2项20MWp以上规模光伏电站工程施工的经验和业绩,须提供相关证明文件;
(四)投标人应在专业技术、设备设施、人员组织、业绩经验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建筑及安装工程施工和管理、调试管理、质量控制、经营管理的相应资格和能力;
(五)投标人负责本工程的项目经理应具有相关专业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和工程师资格,且具有安全生产考核B类合格证书,并具有承担2项及以上20MWp光伏电站工程施工项目经理的经验和业绩,拟承担本项目的项目经理不得同时担任其它项目的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应具有高级工程师资格,具有承担2项及以上20MWp光伏电站工程施工项目的管理经验和业绩;
(六)投标人应具备安全生产许可证,并通过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
(七)投标人应财务状况良好,具有经审计的近三年财务会计报表;
(八)投标人在过去五年的工程施工中无重大质量、安全事故;
(九)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六、招标文件的获取
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的时间为:2015年7月30日。招标文件将于2015年7月30日~ 8月3日8:30~16:30(北京时间,下同)公开发售。整套文件的售价为人民币叁仟元整(¥3000.00元),售后不退。
(一)现场购买招标文件时,应携带下述加盖单位公章的资料一套:单位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联系人: 张涛
电 话: 132611693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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