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只11瓦的节能高效荧光灯,过去的价格是7元、8元,如今财政补贴后它的价格只有3.9元。依此类推,一个普通居民家庭把原来用的60瓦普通日光灯换成11瓦高效节能灯后,一年可节约电费600元左右。8月12日上午,新疆第一批实施财政补贴高效照明产品推广会议对此项工作进行全面部署。
2008年国家分配给新疆的财政补贴高效照明产品数量为140万只,根据国家“集中地区推广”的原则,此次自治区推广重点地区为乌昌地区、伊犁州、巴州、塔城地区等6个地州市。同时,从今年开始到“十一五”末,每年都要采取财政补贴方式鼓励推广节能灯。
自治区经贸委副主任帕拉提·阿布都卡迪尔告诉记者,过去在人们的意识里,工矿企业和单位是节能减排的主力军,城乡普通居民的节能减排意识并不能被全部调动起来,其中一个重要原因就是高效节能产品的推广宣传工作没有做到位。此次运用财政补贴方式在城乡居民中大力推广高效产品可谓开了一个先例。他算了一笔账:如果今年140万只节能灯全部替换在用的白炽灯和旧日光灯管上,则每年可节电1.4亿千瓦时,减少发电用煤7.1万吨,少排放二氧化碳26.1万吨、二氧化硫2600吨。
据了解,财政补贴标准为大宗用户(指工矿企业、写字楼、医院、学校等)每只高效照明产品按中标协议供货价格的30%给予补贴;城乡居民用户每只按中标协议供货价格的50%给予补贴,居民用户原则上每户购买数量不超过30只。
记者从此次中标企业——佛山电器照明股份有限公司得知,普通居民如要购买财政补贴节能灯,可直接到所在地居委会登记;大宗用户则可与当地佛山照明指定代理服务机构取得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