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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出台新政 扶持秸秆发电企业

日期:2015-10-29    来源:中国煤炭资源网

国际新能源网

2015
10/29
12: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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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秸秆发电 生物质发电 发电项目

近日,湖北省物价局通知,下月起将在全国率先给予秸秆农林生物质发电项目上网临时电价特殊支持措施,在规定电价基础上按上网电量每千瓦时增0.081元,执行时间暂为1年。业内人士表示,秸秆利用主要途径是还田。该政策对消化秸秆意义不大。

该政策适用范围是今年底前建成并网发电的秸秆农林生物质发电项目。享受扶持的发电企业,不得违规在农林生物质燃料中掺烧煤炭等化石能源、农作物秸秆收购量占其燃料总收购量的比例达到或超30%及以上。

生物质发电在税收方面有优惠。税务部门可通过查账等,对企业进行监管,确保其使用的生物质燃料达规定比例。

此前生物质发电上网电价每千瓦时为0.75元,上调后每千瓦时达0.831元。目前荆州有4座生物质发电厂,分别在洪湖、监利、松滋和江陵,数量居全省首位,年发电量共约4.5亿千瓦时,所发电均并入国家电网。

业内人士表示,政策出台的初衷是鼓励发电企业多收秸秆,减轻焚烧秸秆对环境的危害。不过秸秆热值低,无法满足发电需要。几乎没有一家生物质发电企业将秸秆作为全部燃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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