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爱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投资新疆伊阳30MW光伏电站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交易概述
1、公司下属子公司苏州中康电力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苏州中康”)拟同自然人泽秀签署《股权转让协议》。苏州中康出资600万元受让泽秀合法拥有的新疆伊阳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疆伊阳”或“目标公司”)的股权,交易完成后,苏州中康持有新疆伊阳60%的股权,泽秀持有40%的股权。新疆伊阳目前持有30MW光伏电站,该项目已通过竣工验收,开始发电。
2、目标公司总资产约25580万元,未超过爱康科技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30%,根据《公司章程》本次交易需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
3、本次收购不构成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1、基本情况:
2、目标公司主要经营情况:
目标公司主要从事太阳能电站的建设和运营,目前在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生产建设兵团第四师七十三团持有一期30MW集中式光伏电站,目前该电站已竣工,开始发电。
3、目标公司的基本财务情况:
目标公司近日开始投入运营,暂无收入数据。截止2015年10月30日目标公司总资产25580万元、净资产360.2万元。
四、股权转让协议的主要内容
苏州中康出资600万元受让泽秀合法拥有的新疆伊阳能源科技有限公司的股权,交易完成后,苏州中康持有新疆伊阳60%的股权,泽秀持有40%的股权。上述出资计划在2015年11月30日之前到位。
五、对外投资的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风险
1、投资光伏电站符合公司的战略发展方向。公司为国内领先的光伏电站运营商,并以光伏电站为基础资产积极建设第三方运维、评级、质量检测、碳交易、金融服务等电站后市场平台。本次投资光伏电站有利于实现年度电站运维目标,有利于进一步提升行业地位,提高公司的盈利能力。
2、目标公司的电站项目处于光照二类地区,太阳能资源丰富。按初步测算,项目20年运营期内年均发电约3906万度,年均电费收入约3710.7万元。若项目所在地出现限电弃光情况,将可能对项目的收益产生影响。
公司将按照中国证监会[微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微博]的披露规则披露该项目的后续进展情况,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江苏爱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五年十一月十七日
证券代码:002610 证券简称:爱康科技公告编号:2015-116
江苏爱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四十一次临时
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召开情况:
江苏爱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四十一次临时会议于2015年11月16日在公司会议室以通讯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开,(通知于2015年11月12日以电子邮件形式送达给全体董事)。应参加会议董事9人,实际参加董事9人。本次会议由董事长邹承慧先生主持。部分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了《关于投资新疆伊阳30MW光伏电站的议案》
1、公司下属子公司苏州中康电力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苏州中康”)拟同自然人泽秀签署《股权转让协议》。苏州中康出资600万元受让泽秀合法拥有的新疆伊阳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疆伊阳”或“目标公司”)的股权,交易完成后,苏州中康持有新疆伊阳60%的股权,泽秀持有40%的股权。新疆伊阳目前持有30MW光伏电站,该项目已通过竣工验收,开始发电。
2、目标公司总资产约25580万元,未超过爱康科技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30%,根据《公司章程》本次交易需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
3、本次收购不构成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三、备查文件:
第二届董事会第四十一次临时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江苏爱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五年十一月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