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11月16日,国家能源局印发《国能新能〔2015〕414号》文件批复了《新疆准东新能源基地规划》。
国家能源局批复准东新能源基地规划风电外送规模为520万千瓦,光伏发电外送规模为250万千瓦,发电量通过准东-华东特高压输电通道输送至华东电网消纳。
下一步,国家级新疆准东经济技术开发区将积极协调落实好各项建设条件,按照“竞争淘汰”机制,选取有开发实力、工程经验丰富和管理团队能力强的企业作为项目业主单位,切实保障项目的建设质量和经济效益,确保新能源项目和特高压输电线路同步投产运行。
《新疆准东新能源基地规划》的批复,对于充分利用准东地丰富的风能、太阳能资源,发展清洁能源,推动新疆准东地区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具有重要的作用。同时,对于推动实施国家“一带一路”发展战略和能源生产和消费革命具有重要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