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宝安地产公布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拟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95亿元,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募集资金净额将全部用于公司全资子公司东旭新能源下列光伏电站项目的投资建设。

2015年8月,东旭集团通过与中宝控股、东鸿信投资签订了股权收购协议,合计持有宝安地产29.88%股权,成为宝安地产控股股东。2015年10月26日上市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了收购东旭集团所持东旭新能源100%股权的议案,东旭新能源将进入上市公司体内。宝安地产表示,未来,上市公司在保留和发展现有房地产业务的同时,还将成为东旭集团下属的新能源业务发展平台。
公告显示,截至本预案公告日,东旭集团直接持有公司140,299,605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9.88%,为公司控股股东,公司实际控制人为李兆廷先生。本次非公开发行完成后,东旭集团持有公司股份比例将超过30%,公司的实际控制人不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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