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22日晚间,*ST海润公告公告称联合光伏撤回对“ST海润”的贸易仲裁请求。
据悉,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决定撤销海润光伏与联合光伏的X20160013号框架协议争议案通知。(《关于(2016)中国贸仲京字第001999号仲裁通知》)
此前,海润光伏联合光伏于2015年5月13日签订了《关于海润光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下属930兆瓦光伏电站项目投资合作之框架协议》(以下简称“框架协议”)。针对上述框架协议争议,联合光伏向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提出对海润光伏提起仲裁申请。
联合光伏于2016年2月2日向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提交了《撤回仲裁请求申请书》、《撤回财产保全申请书》申请撤回对被申请人的全部仲裁请求和财产保全的请求,终止争议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