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浙江省台州市发布了《关于扶持台州市区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的若干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将加大对分布式光伏发电的扶持力度,重点推进屋顶光伏发电,鼓励光伏建筑一体化设计建设,加强配套电网建设,促进光伏产业健康发展。
《意见》提出,到2017年底,市区分布式光伏发电总装机容量达到300兆瓦,分布式光伏发电规模实现较大提升。光伏电池转换效率、光伏发电系统集成能力不断提高,发电成本显著下降,光伏产业发展水平明显提升。根据《意见》,台州市将充分利用光伏产品齐全、闲置屋顶利用空间巨大的优势,积极发展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
今后,企业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由市级或各区发改部门实行备案管理,居民家庭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由当地电网企业直接登记并集中向当地发改部门备案。同时,台州市将简化分布式光伏发电的电网接入方式和管理程序,公布分布式光伏发电并网服务流程,明确申报材料的内容和办理时限,建立简捷高效的并网服务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