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润光伏(\*ST海润)因存在误导性陈述被证监会处罚后,引来各地投资者诉讼索赔。投资者代理律师今日透露,自去年12月以来,法院已分批多次开庭审理此案,新一批案件将在本月开庭,投资者有望高额获赔。
事件源于海润光伏于2015年被证监会认定发布误导性公告。2015年1月23日,海润光伏公布“10转20”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预案,提议以海润光伏2014年12月31日股本为基数,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20股。公司股价随之拉升,当日即涨停。
不料数日后,海润光伏就发布了2014年年度业绩预亏公告,预计亏损高达8亿元,股价大泄,公司又因连续两年亏损变更为“*ST海润”。同时,在公布预亏之前,该公司持股5%以上的大股东九润管业还大规模减持股票。
2015年2月,海润光伏因涉嫌存在信息披露违法被江苏证监局立案调查。2015年10月23日,海润光伏发布公告称,公司收到江苏证监局下发的《行政处罚决定书》([2015]5号)。
该处罚决定书认定,海润光伏、公司原股东紫金电子、九润管业、原董事长杨怀进于2015年1月披露的《201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预披露公告》和《关于海润光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预案的提议》存在误导性陈述;公司原股东九润管业、江阴爱纳基、江阴润达超比例减持情况未完整予以披露;九润管业从事短线交易。
根据《证券法》相关条例,江苏证监局对海润光伏、紫金电子各罚款40万元,对九润管业罚款75万元,对公司三位责任人员罚款共计46万元。
*ST海润被处罚的信息公布后,引来全国各地投资者维权诉讼。据媒体不完全统计,目前已经提起诉讼的投资者人数约200人,约占股东总数的千分之一,索赔金额约四千万元。
原告投资者代理律师广东环宇京茂律师事务所谢良律师透露,其代理的投资者索赔案件,自去年12月以来,法院已陆续分批多次开庭审理该案,新一批案件被安排在今年3月21日开庭,该案有望高额获赔。
谢良同时表示,在近期的开庭中,被告海润光伏都表示了调解意愿。
“我们欢迎调解,但这个案件索赔区间仅短短六个交易日,投资者损失非常直接,不像佛山照明案索赔区间跨度长达两年,这个案件不太可能受系统性风险影响,理论上预计,高额甚至全额获赔可能性较大。如果调解比例过低,也只能由法院公正判决了。”他称。
谢良表示,根据《证券法》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证券市场因虚假陈述引发的民事赔偿案件的若干规定》以及证监会处罚决定书,在2015年1月23日至2015年1月30日买入且在2015年1月30日仍持海润光伏股票的投资者有望索赔投资差额损失、佣金、印花税和利息。
曾报道的佛山照明证券虚假陈述纠纷案中,超过2700名投资者总计获得近2亿元的赔偿金,创下了证券市场近八年来维权案新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