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新能源网 » 分布式电站 » 正文

晶澳太阳能靳保芳:建议设立分布式光伏电站产权制度

日期:2016-03-08    来源:世纪新能源网

国际新能源网

2016
03/08
09:36
文章二维码

手机扫码看资讯

关键词: 光伏电站 光伏发电 分布式电站

光伏已成为世界争相发展的战略新兴产业,我国也已跃居世界第一光伏制造和应用大国。国家光伏“十三五”规划制定了更高的发展目标,民用和企业建设光伏电站的热情日益提高。但目前,我国光伏电站建设面临一系列困难和问题,制约了光伏发电应用。

一、地面电站面临的主要问题及建议

(一)补贴拖欠——已在另一项建议《关于完善可再生能源补贴机制的建议》中进行专门阐述。

(二)限电

西部部分地区光伏限电问题严峻,如2015年新疆限电平均达20%,甘肃整体限电达50%。这一方面造成光伏电站投资企业无利可图,乃至亏损,严重打击投资积极性,甚至造成贷款不良引发信贷危机;另一方面造成清洁能源社会资源的巨大浪费。

建议:1.从法制和政策上保证可再生能源全额收购有效落实;

2.改善能源消费观念,保证新能源电力消费优先权;

3.加强电网基础设施建设,优化电网结构,提升输送能力;

4.限电地区合理分配指标,按可并网容量指导企业装机,保证全额上网;

5.优化能源制造与消费结构,提升电力消纳能力。

(三)土地使用税

国务院《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土地使用税暂行条例》第二条规定了城镇土地使用税的范围,“在城市、县城、建制镇、工矿区范围内使用土地的单位和个人,为城镇土地使用税(以下简称土地使用税)的纳税人,应当依照本条例的规定缴纳土地使用税”,而有些地方政府又在此基础上下发文件,重新界定并延伸了城镇土地使用税的征收范围,将征收范围扩展到了建制镇所辖的农村,这既不符合国家税务总局的立法精神,又加重了光伏电站企业的负担,导致光伏发电成本上升,对于投资金额大、回收期长的光伏发电企业,增加了生存难度。此外部分项目还可能涉及耕地占用税、林地费用等(特别是宜林地的使用和农业设施用地的使用,分别增加光伏成本约0.1元/W和0.3元/W的造价)。

建议:1.由国家统一明确规定城镇土地使用税的征收范围,对光伏电站土地使用税作出明确指引与规定;

2.对光伏电站建设用地进行税金优惠或减免。

(四)税收政策

现有的税收优惠政策已经或将陆续到期。原增值税即征即退50%的优惠政策在2015年末已经到期。即使未到期,由于项目前期有大量的进项抵扣,到抵扣完产生税款也要在项目建成5-6年以后。建设前期并不能因该政策享受到优惠。已有的西部大开发政策也将2020年12月31日到期,考虑到项目盈利周期,今后两年建成的项目很难实质性享受到该政策优惠。

建议:国家及地方进一步出台税收减免等优惠政策,或对现有优惠政策进行修订。如增值税即征即退政策的持续期应在“项目投产后10年期”以上,使电站企业能实实在在的享受到税收政策带来的优惠。

(五)电源项目自建配套送出工程回购

业主投资建设的配套送出工程,电网公司目前大多数情况下无偿回购,造成了电站建设成本上升,对电站建设选址造成极大约束。

建议:电网公司按照相关政策规定加快回购

(六)电站配额获取部分

部分地区权利寻租严重,优秀的企业难以获得配额,只能通过购买路条或其他形式进行开发、建设,造成成本增加。

建议:指标的分配公开化、透明化

二、分布式电站面临的主要问题及建议

(一)补贴拖欠 ——已在《关于完善可再生能源补贴机制的建议》中进行专门阐述。

(二)融资难

金融机构普遍无法将分布式光伏系统当作一个可带来稳定收益的资产。难以真实评估分布式光伏系统的现金收益,无法对项目给予有现金流担保的贷款。原因在于以下风险因素:

1.屋顶权属只能租用,不能办理产权证,易产生纠纷,使得光伏投资业主的投资风险和电站存续期内的不确定性增加,阻碍了分布式投资的积极性;

2.在没有建立有效的信用体系下,合同能源管理的商业模式存在较大市场风险;

3.屋顶业主长期稳定用电的风险难以消除;

4.自发自用不能就近出售的电力机制,限制了分布式项目扩大收益的可能;

5.行业信息数据库尚未建立,不能为投资人决策提供有效的评估数据。

建议:1.在投融资市场建立完善的信用体系,保证投资人权益受到保护;

2.信用体系尚未完全建立起来前,规定电网成为分布式电站结算主体;

3.建立分布式光伏电站产权制度:电站立项纳入建设规划的正规管理;建立分布式电站不动产产权制度;立法消除分布式电站的存续风险;建议国家认可屋顶权属并可颁发权权属证书明确屋顶产权。

4.出台支持政策,在“自发自用”不能完全消纳时,可以就近消纳,以提高收益;

5.建立公共信息平台,结合信用体系,为投资人商业评估提供有效数据;

6.建议地方政府成立支持分布式投资的担保公司。

(三)其他建议

1.免除分布式光伏发电增值税---光伏发电的增值税政策“即征即退50%”在2015年到期;

2.取消所有分布式光伏发电的上网系统备用费---在自发自用可以改为全额上网的政策中,忽略了分布式光伏电站在接入企业变压器时候的系统备用费缴纳问题。

返回 国际新能源网 首页

新能源资讯一手掌握,关注 风电头条 储能头条 微信公众号

看资讯 / 读政策 / 找项目 / 推品牌 / 卖产品 / 招投标 / 招代理 / 发文章

风电头条

储能头条

0条 [查看全部]   相关评论

国际能源网站群

国际能源网 国际新能源网 国际太阳能光伏网 国际电力网 国际风电网 国际储能网 国际氢能网 国际充换电网 国际节能环保网 国际煤炭网 国际石油网 国际燃气网
×

购买阅读券

×

20张阅读券

20条信息永久阅读权限

19.9

  • ¥40.0
  • 60张阅读券

    60条信息永久阅读权限

    49.9

  • ¥120.0
  • 150张阅读券

    150条信息永久阅读权限

    99.9

  • ¥300.0
  • 350张阅读券

    350条信息永久阅读权限

    199.9

  • ¥700.0
  • 请输入手机号:
  • 注:请仔细核对手机号以便购买成功!

    应付金额:¥19.9

  • 使用微信扫码支付
  • 同意并接受 个人订阅服务协议

    退款类型:

      01.支付成功截图 *

    • 上传截图,有助于商家更好的处理售后问题(请上传jpg格式截图)

      02.付款后文章内容截图 *

    • 上传截图,有助于商家更好的处理售后问题(请上传jpg格式截图)

      03.商户单号 *

      04.问题描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