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长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15-2016年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实施计划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的精神,市规划局积极组织人力研究制定相应政策规定,切实做好新能源汽车示范推广应用相关工作。
研究制定了充电基础设施在长春市商业、住宅等建设项目中的配建规定。
我局作为牵头部门,结合长春市实际情况,参考国内其他城市的相关政策规定的基础上,起草了长春市建设项目充电基础设施配建指标的规定,并将相关条文列入《长春市建筑物配建停车场(库)设置说明》中。近期将修订后《长春市建筑物配建停车场(库)设置说明》上报市政府批复。
完善并细化长春市相关专项规划,合理安排充电基础设施数量和布局。
长春市新能源汽车配套设施建设规划内容主要体现在各相关专项规划中,我局在原有相关专项规划的基础上进行了完善与细化。一是在《长春市停车场专项规划》的配建指标内容中增加有关建设充电基础设施的内容,并且将相关内容在《长春市建筑物配建停车场(库)设置说明》条文中予以规定;二是在《长春市公交专项规划》场站布局内容中增加有关公交首末站、保养场等场站配建充电基础设施的内容;三是结合正在编制的《长春加气站布点专项规划》,在加油、加气站布局中增加规划布置充电基础设施的相关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