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借鉴学习兄弟省市地热开发利用管理的先进经验,进一步推进我市地热资源开发利用管理工作,3月4日至5日,山东德州市局党组成员、副局长李相才带领地矿办人员和山东省鲁北地质工程勘察院相关领导专家赴河北保定市雄县学习考察地热开发利用管理工作。
保定市地热资源丰富,开发利用好,2012年被国土资源部命名为“中国温泉之城”;其下辖的雄县2006年被中国矿业联合会授予河北省第一个“中国温泉之乡”。目前,该县城区90%以上的用户利用地热能集中供热,成为华北首座“无烟城”;2014年2月,全国地热能开发利用经验交流会在该县召开,其只取热不取水的“雄县模式”为全国开发利用地热能提供了宝贵经验。考察组一行在雄县参观了地热开发现场,听取了地热开发单位的情况介绍,并与保定市和雄县国土资源局有关领导就地热开发管理情况进行了深入的座谈交流。
保定市及雄县地热开发取得的成绩给我们许多启示,值得学习借鉴:一是政府高度重视。保定市政府主要领导亲自带队去冰岛考察学习地热开发管理经验,邀请国内顶级地热专家研讨地热开发利用。市政府成立地热开发利用工作领导小组和市地热协会;市国土资源局设立地热开发管理处,有地热的县(市、区)政府全部成立地热办,国土局内设地热科。二是法规制度健全。河北省制定出台《地热资源管理条例》,保定市出台了《保定市地热资源管理办法》、《保定市地热资源勘查开发利用规划》,有地热的县(市、区)全部编制地热资源规划,健全的法规制度为地热开发提供了法制保障。三是集中开采,强制回灌。雄县政府高起点、高标准编制县域地热开发利用规划,并引进中冰合资中石化新星公司陕西绿源地热能源有限公司,独家经营城区地热集中供暖系统工程,除生活用水外地热供暖尾水全部回灌。其“只取热不取水”的开发模式,基本实现了充分利用热能、维持热储平衡,保护生态环境的可持续发展目标。四是主动作为,勇于创新。针对历史遗留的无证开采地热行为,保定市分管领导带队向省国土厅汇报工作要政策,确定历史形成的前期开采地热井可按协议出让,并免除环境影响评价和水资源论证,妥善处理了历史遗留问题,促进了地热的规范管理。五是政策扶持。雄县政府在地热开发上出台了系列优惠政策,例如对地热开发用电按居民用电执行、在税费缴纳上给予一定的优惠政策等。下一步,我们将认真借鉴保定市和雄县的成功做法,进一步整顿规范我市地热开发秩序,重新编制我市地热能开发利用规划,管好用好地热资源,为我市生态文明建设做出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