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能源网讯:国家能源局日前发布2016年第1号公告,依据《国家能源局关于印发<能源领域行业标准化管理办法(试行)>及实施细则的通知》(国能局科技[2009]52号)有关规定,经审查,国家能源局批准《核电厂常规岛及辅助配套设施建设施工技术规范第5部分:水处理及制氢系统》等345项行业标准,其中能源标准(NB)54项、电力标准(DL)125项和石油天然气标准(SY)166项。
此次发布的行业标准目录中光伏发电及光热发电赫然在列,其中包含《光伏发电工程设计概算编制规定及费用标准》、《光热发电工程安全验收评价规程》与《光热发电工程安全预评价规程》(以下简称《规程》),这三项《规程》于今年1月7日经批准,将于今年6月1日开始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