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上海机电设备招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代理方”)受上海航天汽车机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方”)委托,兹邀请符合条件的投标人就下列项目提交密封投标:
项目编号:0613-166025020770
招标范围:上海航天汽车机电股份有限公司300MW电池及500MW组件项目制造光伏器件用印刷装置(含电性能测试机)(设备清单详见技术规格)的制造、设备和材料采购、进出口相关手续办理、运输(买方指定地点交货)、现场组装、安装、调试、预验收、试运行、竣工验收、开通运行、技术培训及售后服务等。
进度要求:合同签订后60天内将设备交付至项目指定地点,完成安装、调试、验收。
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2.本次招标的合格投标人应满足下列资格要求(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
1)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营业执照具备相应的经营范围;
2) 具有良好银行资信和信誉;
3) 投标人具有在中国境内外类似项目实施业绩,须提供相关证明文件(已完成或正在实施的类似规模的项目合同、中标通知书、业主评价或其他证明文件);
4) 具有完善的售后服务制度、丰富的维修保养的经验、良好的售后服务记录;
5) 投标人提供的主要货物如不是投标人生产的,则必须得到货物制造商提供本次投标货物的唯一正式授权;
6)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潜在投标人可于2016年4月1日至2016年4月8日每天9:00-16:00(北京时间)在上海机电设备招标有限公司(上海市长寿路285号恒达大厦16楼,招标五处)购买招标文件。本招标文件人民币 1000 元整,售后不退。
5、投标人应于购买标书后三天内,到上海机电设备招标有限公司网站(www.shbid.com)进行供应商注册(该注册只针对未注册供应商,不收取任何费用)。注册成功后将注册信息打印并盖章,传真至上海机电设备招标有限公司综合办公室(传真电话:021-32557272)。
6、 投标人应于开标前15天以书面打印形式用传真和E-mail对招标文件中的不清楚之处提出疑问,招标方将视提出疑问的情况决定是否召开标前答疑会。如召开,招标方将另行通知具体时间和地点。逾期收到的问题招标人有权不做解答。如果未在以上期限内提出疑问,并在投标截止当天提交了投标文件并参与了投标,则招标人和招标机构有充分的理由认为该投标人对招标文件中提出的所有要求没有任何疑问并表示完全认可和接受。在投标截止期以后,招标人和招标机构将不再受理各投标人对招标文件内容所提出的任何质疑。
7、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时需提供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不少于投标总价的1.5%(四舍五入取整至元人民币),投标保证金应从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之日起 90 天内保持有效。投标保证金形式可以采用银行保函、支票、银行汇票、银行本票、贷记凭证、电汇或网上支付形式中的任何一种,但不接受承兑汇票、现金。
8、所有投标文件都应于2016年4月22日9:30时(北京时间)前递交到上海市长寿路285号恒达大厦16楼上海机电设备招标有限公司。
9、 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2016年4月22日上午9:30时(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16年4月22日9:30时(北京时间)
开标地点:上海市长寿路285号恒达大厦16楼
届时请各投标人委派代表准时出席。
招标方:上海航天汽车机电股份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方:上海机电设备招标有限公司
详细地址: 上海市长寿路285号恒达大厦16楼
邮政编码: 200060
联 系 人:朱天昊 唐卫文
电 话:021-32557710 32557769
传 真:32557272
电子信箱:zhutian_h@163.com
办理招标文件邮购或电汇应征保证金,请按下列账户办理:
单位名称:上海机电设备招标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上海市分行营业部
银行地址:上海市淮海中路200号22楼
开户帐号:3100 1550 4000 5564 634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