达茂旗天润珠日和风光一体化 20MWp 光伏发电工程截洪沟工程
非招标采购项目(竞争性谈判)
采购公告
(采购编号:GXTC-CZ-1541007)
1.采购条件
达茂旗天润珠日和风光一体化 20MWp 光伏发电工程截洪沟工程(竞争性谈判)已由内发改能源字[2012]2835号文批准, 达茂旗天润太阳能有限公司 委托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代理机构”),采用竞争性谈判方式邀请合格服务商(以下简称“参与服务商”)就本项目提交密封的有竞争性的应答文件。详细内容参见““工程量清单”。
2.项目概况
达茂旗光伏项目位于内蒙古包头市达茂旗境内,站址东距白云矿区26km,东距望海变28km,东距百灵庙镇65km,南距固南220变约103km,南距包头市125km,东南距呼市202km,交通十分便利。
本工程占地约742.7亩,项目场区地势开阔,略有起伏,为荒漠化草原。场址地面高程在1639.7~1651.9m 之间。已建金风达茂风电场建设规模为200 MWp,风电场内已建一座220 kV 升压站作为本光伏电站就近“风光互补”环节的接入点,该升压站内有2 台主变,一台容量为120MVA,另一台容量100MVA,本期20 MWp光伏工程接入一期已建好的容量为120MVA的1#主变,与已建金风达茂风电场共用该220 kV 升压站。
3.范围:达茂光伏截洪沟工程,2.06052公里石砌截洪沟,详见工程量清单。
4.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5.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次采购要求投标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企业法人或其它组织,须具备完成相应采购项目的能力,并在人员、专业技术、设施设备、人员组织、资金、资格等方面具有设计、安装、质量控制、经营管理的相应资格和能力。
5.1投标人及其投标的工程须满足相应采购项目的资质业绩要求:
(1)需具备建筑施工二级及以上资质;
(2)近5年具有类似项目的工程施工经验,无重大质量、安全事故;具有实施本投标工程项目所要求的足够的专业人员、经验、技术和装备能力;
5.2投标人及其投标的服务须满足如下通用资格要求:
(1)必须具有完成项目所需的场地、设施设备。
(2)完成过与采购项目相类似的同等或以上技术要求的项目。
(3)具备年检合格的营业执照及有效的资质等级证书;
(4)取得国家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标准规定的有效许可证。
(5)具有完善的安全、质量保证体系。
(6)应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商业信用:投标人近三年财务状况必须满足本采购工程实施需要。
(7)提供的同类服务未因该服务原因出现过事故,自投标截止日前一年内未发生因投标人原因造成的较大人身死亡事故或特大质量事故,六个月内未发生因投标人原因造成的一般人身死亡事故或重大质量事故,三个月内未发生因投标人原因造成的一般质量事故。
(8)在合同执行过程中,未因投标人的交付拖延问题而严重影响施工和工程进度;
(9)在国内招投标活动、合同履行、后续服务过程中,未受到其所属单位的质量或履约服务投诉。
(10)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pagebreak](11)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 为采购人不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 被责令停业的;
* 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 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
* 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责任追溯措施未全面落实的;
*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批)次相应标包投标;
* 投标人处于破产状态;
* 为本采购项目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的;
* 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
* 与本采购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
* 与本采购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相互控股或参股的;
* 与本采购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相互任职或工作的。
注:本次采购采用资格后审。
6.采购文件的获取
满足上述资格要求的投标人,2016年04月22日至04月26日17:00止(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9:00-17:00(北京时间)在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内蒙古分公司(地址:呼和浩特市赛罕区敕勒川大街15号绿地蓝海大厦708室)购买采购文件,采购文件售价:5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多汇不退。
投标人可现场或电汇购买采购文件。汇款底单、投标报名表传真或者发邮件至招标代理机构,经财务确认后,发送采购文件。购买采购文件时务必提供报名表(见附表1)及相应附件,若由于以上信息提供不完全或不真实,或因款项或用途不明导致投标无效等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7.应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6年04月29日上午 9:00。
应答文件接收地点及谈判地点:呼和浩特市赛罕区敕勒川大街15号绿地蓝海大厦708室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采购采取网上公开方式,招标代理机构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www.chinabidding.com.cn)“内蒙古招标投标网”(www.nmgztb.com.cn)上发布采购公告,采购公告将明确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发售采购文件的日期和地点、投标、开标等事宜。
[pagebreak]9.联系方式
招标代理机构: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执行机构: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内蒙古分公司
地址:呼和浩特市赛罕区敕勒川大街15号绿地集团蓝海大厦A座708室
联系人:尹明、阮雅娟(项目经理)
电话: 0471-3291962 邮箱:gxzb_sp@163.com
中国银行(只限于存入标书款和服务费)
开户银行: 中国银行呼和浩特市桥华支行
开户名称: 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内蒙古分公司
账 号: 150810551149
行 号: 104191003568
收款人名称: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内蒙古分公司
招商银行(只限于存入谈判保证金)
开户银行名称:招商银行呼和浩特新华东街支行
账 户 名 称: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内蒙古分公司
账 号:471900165510588
行 号:308191036042
2016-04-22
投标报名表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
投标人名称
邮 编
投标人详细通讯地址(投标人标书款发票/中标通知书按此地址邮寄)
联 系 人
手 机
固定电话/传真
E-mail (电子邮箱)
(务必填写准确)
开户行
开户行账号
报名资料附件 请务必本报名表、营业执照发邮箱给招标代理机构至:gxzb_sp@163.com,若现场交标书款,请打印此表后,带此表到招标代理机构。
1.购买招标文件汇款单复印件(汇款单位应明确写明所购文件的招标编号和包号)。
2. 由于公司业务扩大,为保证投标人及时领取发票,特制定发票领取时间:售标截止日起6个月内到接标现场或公司财务部领取,超过6个月未领取的厂家视为放弃领取发票,当年发票当年领取,日后不再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