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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甘肃“十三五”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规划:2020年风电装机达到2500万千瓦

日期:2016-08-16    来源:国际能源网  作者:本站

国际新能源网

2016
08/16
13: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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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十三五 甘肃风电 装机容量

国际能源网讯: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公布了《甘肃省“十三五”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规划》,《规划》指出要积极推进酒泉向特大型风电基地迈进,建成白银、武威民勤、庆阳环县、定西通渭等百万千瓦级风电基地,推动平凉、天水等地分散式风场开发建设,在金昌武威地区布局建设千万千瓦级风光互补发电基地。通过大规模开发建设风电,促进风电技术进步和产业化发展,建设大型风机研发平台,实现大型风电技术装备成套化、集成化、规模化。到2020年,风电装机达到2500万千瓦。以下为通知节选:

战略性新兴产业代表科技和产业发展方向,对经济社会发展具有重大引领带动作用。培育壮大战略性新兴产业有利于推动产业结构优化升级、促进经济发展方式转变,有利于以新供给促进新消费、高起点构建现代产业体系,对加快经济结构性改革、形成发展新动力具有重要意义。为引导全省战略性新兴产业快速健康发展,依据《甘肃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制定本规划。

第一章 发展基础与发展环境

“十二五”以来,我省战略性新兴产业保持较快发展速度,新技术、新产品、新业态和新模式不断涌现,成为稳增长、调结构、惠民生的重要力量。当前,国际国内环境和产业分工格局正在发生重大变化,经济发展的传统增长动力弱化,保持经济平稳持续发展面临严峻挑战。“十三五”期间,要把握、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抓住产业变革机遇,着力加快发展壮大战略性新兴产业,培育经济发展新动力。

一、发展基础

“十二五”期间,我省把培育和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作为转型发展的重要途径,以实施战略性新兴产业总体攻坚战为重点,做强优势行业、做大骨干企业、提升创新能力、完善产业链条、促进区域聚集,战略性新兴产业保持了良好的增长势头,成为促进经济转型升级的重要支撑力量。

——产业规模不断壮大。在经济下行压力不断加大的情况下,战略性新兴产业保持了较快的增长态势,产业规模不断壮大,全面完成了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总体攻坚战确定的阶段性目标。2015年,全省战略性新兴产业实现增加值821.6亿元,年均增长15.6%,高于同期工业增速4.2个百分点。战略性新兴产业增加值占全省生产总值的比重由2010年的6.56%升到2015年的12.1%,对经济增长的贡献率达到17.4%。

——创新能力不断提升。围绕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需求,依托骨干企业、科研院所和高等院校,积极组织实施重点领域创新能力建设和战略性新兴产业创新支撑工程专项,建设了一批国家重点实验室、国家地方联合工程研究中心(工程实验室),组建了一批省级创新平台,设立了能源装备、微电子、电工电器、中药现代制药、农产品干燥装备等5个省级工程研究院,初步形成以企业为主体、市场为导向、产学研用相结合的区域创新体系,对增强战略性新兴产业的创新能力和核心竞争力发挥了重要支撑作用。到2015年底,全省共设立国家级重点创新平台53家,较2010年底增加25家,认定各类省级创新平台605家,较2010年底增加398家。

——重点领域优势突出。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总体攻坚战确定的新材料、新能源、生物产业、信息技术、先进装备制造、节能环保、新型煤化工、现代服务业等八大领域均保持了良好发展势头。其中,生物产业年均增长超过20%,新材料、信息技术和现代服务业成为战略性新兴产业的主导力量,新能源产业取得突破性进展,光电、风电装机容量分别达到610万千瓦和1252万千瓦,分别位居全国第1位和第2位,有色金属新材料、生物医药和先进装备制造等领域初步形成了特色鲜明、创新能力强的专业化产业集聚地,战略性新兴产业重点领域优势日渐突出。

——骨干企业带动强劲。围绕电子信息产品制造、生物医药、生物育种、高性能金属材料、化工新材料、先进装备制造、新能源装备制造等优势行业,确定38户在行业内具有明显优势地位的骨干企业。通过改革财政资金投入方式,促进企业优化股权结构提升融资能力、加大研发投入调整产品结构,组织实施战略性新兴产业骨干企业技术路线图,助推骨干企业加强技术集成、产品创新,企业规模不断扩大,盈利能力不断提升,引领和示范带动作用显著。2015年,23户骨干企业实现销售收入两位数增长,9户骨干企业增速超过30%。

——聚集效应初步显现。加快推进金昌国家新材料高技术产业基地和兰州国家生物产业基地建设,金昌新材料基地已成为我国最大的镍基新材料、印花镍网、钴基新材料、铂族贵金属新材料基地;兰州生物产业基地在生物制药、现代中(藏)药、生物医学工程、生物育种、兽医生物制品等重点领域,形成了具有市场竞争力的产品群和产业链。二次电池及电池材料、太阳能热利用、生物质基材、微电子及有色金属新材料等5个省级战略性新兴产业创新创业示范园基础设施不断完善,产业链条不断延伸,聚集效益初步显现。

——支持政策不断完善。围绕财税、融资、土地、人才等方面,制定出台了一系列支持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的政策措施,建立了战略性新兴产业协调推进机制,为产业发展营造了良好环境。创新财政资金投入方式,以基金和股权投资方式支持企业发展,设立战略性新兴产业创业投资引导基金,吸引社会资金设立6只参股创业投资基金,基金总规模达16亿元。新设立20亿元兰白科技创新改革试验区技术创新驱动基金。争取国家新兴产业创业投资引导基金支持,参股设立4只新兴产业创业投资基金,基金总规模达11亿元。积极引导金融机构加大信贷投放,2015年底,全省战略性新兴产业领域贷款余额达691.5亿元。

二、发展环境

“十三五”期间,我国经济发展进入新常态,发展动力转换与速度换挡、结构转型成为经济新常态的三大主要特点,其中动力转换决定着速度换挡和结构转型的进程及质量,是聚合多元驱动新动力、发现培育新增长点的关键。在传统产业增长动力弱化的背景下,国家以创新驱动发展战略为引领,以“大众创业万众创新”、“中国制造2025”、“互联网+”、大数据为抓手,以加快培育壮大战略性新兴产业作为调整经济结构、构建经济发展新动力的突破口,推动重大体制改革、重大技术攻关、重大工程建设,为我省加快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创造了良好的政策环境;“一带一路”战略的深入推进,为我省战略性新兴产业向西开放与合作提供了新的机遇;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技术变革,以及需求和消费结构升级,为我省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提供了广阔空间。

近年来,我省围绕实施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总体攻坚战,持续加大战略性新兴产业培育力度,从政策引导、资金支持、人才培育、技术服务、自主创新、成果转化、园区建设、知识产权保护和企业动态管理等方面,出台了一系列扶持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的政策措施,形成了省政府高位推动、牵头部门认真履职、相关部门密切配合、投资平台市场化运行、骨干企业引领带动、全社会广泛参与的工作机制,为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提供了有力支撑,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已具备较好的产业基础并呈现良好发展势头。长期以来,我省过度依赖传统产业的增长,在经济进入新常态后,传统增长动力持续弱化,对我省产业发展形成了更加强烈的倒逼作用,有利于催生新兴产业。同时,我省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也面临严峻挑战和突出问题:各省市区纷纷出台加快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的政策措施,把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作为产业升级的重点和突破口,产业竞争将会更加激烈,市场压力将进一步加大;我省产业发展长期以能源、原材料等重化工业为主,产业发展主要依赖传统产业的规模扩张,缺乏创新经验和创新思维;体制机制还不能完全适应新常态下创新驱动发展的要求,创新资源和创新要素相对较少,没有形成有效集聚;战略性新兴产业总体规模较小,难以弥补传统产业增长动力弱化形成的缺口;产业配套能力弱,尚未形成上下游关联融合发展的产业链;与全国相比,我省战略性新兴产业尚处于产业链的较低层次,大多数企业缺乏自主知识产权和领先的核心技术,特别是在高精尖领域产业基础和技术薄弱;企业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和高技能人才比较缺乏,产学研用融合度还不高,科技成果没有实现有效转化。

面对机遇和挑战,迫切需要我省全面适应、准确把握经济发展新常态,抓住机遇,进一步深化体制机制创新,有效聚集各类创新要素,完善扶持政策,加大支持力度,营造更有利于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的良好环境,才能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赢得先机。

第二章 指导思想和发展目标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按照“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积极适应和把握经济发展新常态,牢固树立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发展理念,以创新驱动战略为引领,以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中国制造2025、互联网+、大数据为抓手,以新能源、新材料、先进装备和智能制造、生物医药、信息技术、节能环保、新型煤化工、现代服务业、公共安全等领域为重点,坚持市场主导、创新驱动、重点突破、引领发展,深入实施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总体攻坚战,积极推进优势产业链培育行动,不断提高创新能力,大力培育骨干企业,聚焦创新经济新业态,培育发展新动能,引领产业向高端化、规模化、集群化发展,形成一批新的支柱产业和新的增长点,促进产业结构调整和发展方式转变。

二、基本原则

(一)市场主导与政府引导相结合。充分发挥市场对配置资源的决定性作用,遵循市场经济规律,使企业成为技术创新和产业发展的主体。有效发挥政府的规划引导、政策激励和组织协调作用,营造良好的市场环境,激发各类市场主体的活力。

(二)自主创新与开放共享相结合。在强化自主创新的同时,汇聚和利用国内外创新资源,提高创新要素配置效率,推动合作创新与开放共享创新,在重点领域关键技术研发应用方面实现突破。充分利用实施“一带一路”建设发展战略的历史机遇,加强对内对外开放合作,助推战略性新兴产业加快发展。

(三)重点突破与整体提升相结合。统筹规划,集聚要素,集中力量,率先在新材料、新能源、生物医药等优势领域和关键技术上取得突破,形成一批上接特色优势产业、下延终端消费市场,具有较高技术含量和辐射带动作用的产业链,全面提升战略性新兴产业的发展水平和竞争能力。

(四)骨干企业引领与促进产业聚集相结合。发挥骨干企业带动作用,强化配套企业集聚,实现重点领域突破发展。依托产业基地和产业园区,以产业价值链为中心,完善产业链条,增强配套能力,推进产业集群化、集约化、规模化发展,提升战略性新兴产业的规模水平和聚集能力。

(五)发展新兴产业与提升传统产业相结合。强化战略性新兴产业与传统产业融合发展,促进新技术、新工艺向传统产业各领域和环节渗透,推动传统产业的高端化发展,构建传统产业与战略性新兴产业协调联动发展的格局。依托科技创新催生新业态新模式,创造新供给提供新服务,培育新消费满足新需求,使新兴产业成为实施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和“补短板”的重要内容。

三、发展目标

战略性新兴产业重点领域取得实质性突破,培育一批具有核心竞争能力、带动作用强的骨干企业,创建一批产学研用相结合的创新平台,形成一批具有区域竞争力和引领产业升级的新兴产业集群。到2020年,培育发展100户骨干企业,力争打造50条百亿元产业链,战略性新兴产业增加值占生产总值比重达到16%,战略性新兴产业成为我省经济发展的重要支撑,引领产业高端化规模化集群化发展。

(一)打造创新平台。以企业为主体,产学研用相结合,创建10个国家或国家地方联合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工程实验室),10个国家企业技术中心,100个省级企业技术创新平台、公共技术服务平台和检测验证服务平台,10个以企业为主导的产业技术创新联盟;结合大众创业万众创新,重点依托骨干企业、高校和科研机构创建300家众创空间。

(二)做强优势产业。在战略性新兴产业领域优势行业打造50条掌握关键核心技术、市场需求前景广、带动系数大、综合效益好的百亿元产业链。到2020年,新能源、新材料、先进装备和智能制造成为全省支柱产业,生物医药和信息技术产业成为全省先导产业,节能环保、新型煤化工和现代服务业成为全省经济新的增长点。

(三)壮大骨干企业。整合资源,动态扶持,培育100家技术先进、行业领先、竞争优势明显的骨干企业,支持其尽快进入国内同行业优势企业行列,带动一批协同合作、具有发展潜力的科技型中小企业,发展壮大战略性新兴产业规模。

(四)促进产业聚集。加快金昌国家有色金属新材料战略性新兴产业区域集聚发展试点和兰州国家生物产业基地建设,积极推进兰白科技创新改革试验区建设,打造15个特色鲜明、产业链完善、引领带动作用强的国家级和省级产业聚集区,推动战略性新兴产业创新聚集发展。

第三章 重点领域及产业发展路线

第四章 主要任务及举措

围绕优势产业链培育行动,打造创新支撑平台,构建协同创新体系,提升产业创新能力,加速科技成果转化,催生一批新兴产业,培育壮大骨干企业,促进产业聚集发展,不断扩大产业规模,增强战略性新兴产业核心竞争力。

一、提升产业创新能力

充分发挥科技创新在全面创新中的引领作用,以兰白科技创新改革试验区为重点,积极推进科技体制改革,建立完善技术市场导向机制,不断强化企业技术创新主体地位,着力加强技术创新平台建设和关键核心技术攻关,构建以企业为主体、以市场为导向、政产学研用相结合的协同创新体系,促进创新链与产业链有机融合。

围绕产业发展的需要和关键技术环节,推动国家和省级重点实验室、工程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企业技术中心、众创空间、科技孵化器等创新平台建设。鼓励骨干企业与省内外高等院校、科研院所、技术领先企业等开展合作,共建创新平台,促进创新资源整合聚集。支持骨干企业围绕优势领域组建产业技术创新联盟、协同创新研究中心,鼓励各类创新平台向社会开放,激发市场主体的创新活力。大力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发展低成本、便利化、全要素、环境优、氛围好、开放式的众创空间,鼓励各类主体不断开发新技术、新产品、新业态、新模式,打造发展新引擎。加强创新资源共享,积极构建众创、众包、众扶、众筹等创业创新服务平台。建设一批新兴产业“双创”示范基地、小微企业创业基地和“双创”示范县市区。深入实施创业创新示范园建设提速行动、大学和科研院所科技创新园提质扩容行动、农村创业富民行动和信息惠民新业态培育行动,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蓬勃发展。结合“一带一路”建设,加大创新领域国际合作,做好新能源国际创新合作平台、中埃合作大禹节水(开罗)节水灌溉科研生产及工程技术服务基地、丝绸之路甘肃酒泉水科技国际合作园区等创新平台建设。

健全和完善政产学研用相结合的创新组织体系,推动政府职能从研发管理向创新服务转变,强化企业创新主体地位和主导作用,支持高等学校、职业院校和科研院所全面参与产业创新体系建设,把科技需求侧同技术研发侧、成果转化侧贯通起来,构建产业技术创新联盟,发展市场导向的新型研发机构,推动跨领域跨行业协同创新。完善产业技术创新联盟组织机制、合作机制和运行机制,优化产业技术创新联盟在重点区域和重点领域的布局,构建以企业为主体、政产学研用相结合的技术创新体系。创新科研管理体制,进一步扩大科研院所和高等院校的科研自主权,加大科技资源整合和共享,深化科技发展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改革,构建更加高效的科研体制和普惠性创新支持政策体系。健全协同创新的评价标准体系和创新成果推广应用的长期跟踪制度,形成企业主导、联合开发、优势互补、成果共享、风险共担的创新机制。

二、加速科技成果转化

围绕产业发展的共性和关键技术,聚合人才、资金等创新要素,进行联合攻关和技术突破。充分发挥政府在科技成果转移转化中的引导、激励、服务和规范作用,健全科技市场体系,建设一批科技成果转移转化中心,促进科技成果快速转化。

围绕新能源、新材料、先进装备制造、生物医药、节能环保等领域,重点在储能和并网关键技术、高分子材料、纳米材料、超导材料、动力电池材料、柔性制造、现代中药、新型制剂、大气和水污染防治等关键技术方面实现突破,为产业发展壮大和产业链延伸提供技术储备。鼓励研发引领产业变革的前沿技术,力争在智能制造、新一代信息技术、空天技术、基因组、干细胞、石墨烯等技术领域有所突破。提高政府在主体信息沟通、知识产权共享、利益关系协调等方面的搭桥能力,建设科技成果展示、技术评估、成果交易、科技金融、创业服务等科技市场体系,搭建有利于科技成果快速转移转化的平台,建设一批科技成果转移转化中心,形成从实验研究、中试到生产的全过程科技成果转移转化模式,促进科技成果快速转化。明确各类创新主体功能定位,实现企业和科研院所对接、创新成果同产业对接、创新项目同现实生产力对接、研发人员创新劳动同其利益收入对接,形成有利于创新、有利于创新成果产业化的新机制。支持省外科研院所、高等院校和企业在我省孵化、转化科技成果。发挥兰州科技大市场的科技服务、技术转移等平台作用,为科技成果转移转化提供便利化技术服务。促进知识产权的创造、应用、保护和管理,引导企业提高知识产权意识,加强知识产权行政执法,维护权利人的合法权益。

三、培育壮大骨干企业

结合实施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总体攻坚战,聚焦重点领域和重点区域,瞄准关键技术和市场需求,按照“产业先进、行业领先、竞争优势明显”的要求,筛选培育一批主业突出、关联度大、创新能力强、市场潜力大的骨干企业,引导创新资源向骨干企业集聚、扶持政策向骨干企业倾斜,部分骨干企业成为国内或区域内具有竞争优势的龙头企业,发挥骨干企业引领带动作用,培育一批上下游紧密配套的中小企业,形成骨干企业引领、产业配套关联的企业集群。

围绕战略性新兴产业的重点领域,在有色金属新材料、生物制品、集成电路、生物医药、先进装备制造等优势行业,培育壮大一批骨干企业,巩固产业优势,发掘发展潜力,扩大产业规模,形成一批国内领先、具有核心竞争力的骨干企业;在新能源装备制造、功能材料、现代中藏药、水性高分子材料、芯片设计制造等领域,在现有骨干企业基础上,强化系统集成和技术研发,加大招商引资力度,积极承接产业转移,培育发展一批产业带动能力强、产业配套相对完善、具有一定规模的骨干企业;在智能制造、通用航空、软件开发、物联网、大数据、云计算等新兴领域,通过引进重组、联合攻关、自主培育等多种方式,加大扶持力度,发展新技术、新产品、新业态、新模式,培育一批具有发展潜力和发展前景的新兴骨干企业,催生一批代表未来发展方向的新兴产业,形成新的增长点。围绕不同领域、不同层次的骨干企业,加大产业基金和股权投资等政策支持力度,促进骨干企业做大做强,发挥引领带动作用,促进关联产业和上下游配套企业发展,形成若干产业链条。发挥骨干企业在创新能力、产业链带动等方面优势,围绕上游基础原材料、配套零部件和下游延伸产品,开展生产协作和产业配套,共享技术成果和产品市场,推进新技术应用和新产品开发,拓展延伸骨干企业技术产品应用领域,不断延长产业链、拓宽产业幅,在提升骨干企业综合竞争力的同时,带动配套企业扩大规模,共同打造产业聚集优势。

四、促进产业聚集发展

依托现有产业园区和产业聚集区,优化战略性新兴产业布局,围绕产业发展潜力和新模式、新业态,发挥区位和资源优势,合理布局新生产业聚集区,按照产业关联和产业链发展需求,推动创新要素、骨干和配套企业向产业园区集聚,形成各具特色、优势互补的产业集群和产业聚集区,增强战略性新兴产业的整体竞争力。

围绕兰白科技创新改革试验区建设,发挥兰州新区、兰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和经济技术开发区、白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在创新资源、产业基础、配套能力等方面的优势,依托兰州石化环保搬迁改造项目,规划建设化工新材料产业聚集区;依托科天集团建设高分子水性材料及下游系列产品产业聚集区;依托兰州金川科技园打造电池材料及动力电池产业聚集区;依托兰石集团、知豆新能源汽车等,建设先进装备制造产业聚集区;结合兰州国家生物产业基地建设,打造生物制品、现代中藏药产业聚集区;围绕兰州新区北大众志“中国芯”、云计算和大数据中心建设,打造新一代信息技术产业聚集区;依托郝氏炭纤维等企业,建设碳纤维材料及制品产业聚集区;依托甘肃稀土公司建设稀土功能材料产业聚集区。围绕金昌新材料国家高技术产业基地建设,依托金川公司等企业,建设有色金属新材料产业聚集区。围绕河西新能源基地建设,依托金风风电、中材科技等企业,打造酒泉风电装备制造产业聚集区。依托长城电工集团等企业,建设天水电工电器产业聚集区;依托华天集团等企业,建设天水微电子产业聚集区;依托天水星火、天水锻压等企业,建设天水先进装备制造产业聚集区。

第五章 政策支持及实施保障

围绕制度供给、财税支持、拓宽投融资渠道、激发创新活力、人才培养引进和规划实施保障等方面,制定针对性强、推动力大、可操作的相关政策措施,加大支持力度,提高产业创新能力,做大优势行业,做强骨干企业,提升产业综合竞争力,为战略性新兴产业健康快速发展提供政策支撑和保障。

一、协同推进规划落实

坚持市场主导与政府引导相结合,有效发挥政府规划引导、政策激励、组织协调作用,突出企业在技术创新和产业发展中的主体地位,形成政府与企业共同推进落实的良好格局。健全完善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的组织协调机制,充分发挥省促进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部门协调会议作用,加强统筹协调;各成员单位和地方政府要按照职责分工,制定战略性新兴产业重点领域专项规划,进一步明确各领域发展重点和目标,细化产业发展和技术攻关路线图,明确产业链延伸发展途径,加大政策扶持力度,营造良好市场环境,激发各类市场主体活力。发挥现有骨干企业引领带动作用,围绕产业链发展方向,加大项目推介和招商引资,吸引相关领域优势企业参与产业链项目建设,形成上下游优势互补、市场和利益共享、龙头企业引领、中小企业配套的产业链发展格局,共同打造特色优势产业链,确保规划落地实施。

二、健全完善制度供给

把战略性新兴产业作为培育发展新动能、增强持续增长动力、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重要内容,强化对战略性新兴产业的制度供给。完善相关法律法规,梳理取消制约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的制度障碍,营造有利于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的良好制度环境。进一步下放行政审批权限,简化项目审批、核准、备案等程序,放宽市场准入,建立战略性新兴产业重点项目审批“绿色通道”,鼓励和支持民间资本加大向战略性新兴产业领域的投入。在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三证合一”、“一照一码”的基础上,积极推动“五证合一”,落实“先照后证”改革,推进全程电子化登记和电子营业执照应用,营造有利于推动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制度环境,促进新技术、新产品、新业态、新模式发展。清理规范涉企收费项目,除国家规定的收费项目外,免收各类行政事业性收费,降低企业成本。

三、加大财税支持力度

整合扶持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的省级财政专项资金,通过对骨干企业进行股权投资和对创新平台奖补扶持,加大对战略性新兴产业的财政支持力度。完善对骨干企业的股权投资机制,加大股权投资扶持力度,支持企业尽快上市融资。支持战略性新兴产业企业申报国家重大专项,争取专项建设基金和中央预算内补助资金。加大省级财政资金对各类众创空间、孵化器等创新平台的扶持,鼓励地方出台相应财政支持政策,提高产业创新能力。加大财政资金对战略性新兴产业聚集区配套设施的支持力度。全面落实国家对战略性新兴产业企业和各类众创空间的相关增值税、企业所得税等税收优惠政策,引导战略性新兴产业企业用好国家鼓励进口设备的减免税政策。

四、拓宽投融资渠道

扩大战略性新兴产业创业投资引导基金规模,鼓励有条件的企业发起设立财政参股的新兴产业创业投资基金,发挥基金引导作用,带动社会资金投入战略性新兴产业领域。围绕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需要,引导金融机构创新金融产品和服务。积极推进商标权、专利权、股权质押贷款以及产业链融资等金融创新产品,扩大信贷规模。建立完善知识产权交易平台,为战略性新兴产业企业提供知识产权、无形资产质押融资等专业化金融服务。建立科技型企业融资联合担保平台,设立面向战略性新兴产业的投融资担保公司,推动政府、担保公司和银行合作联动。鼓励企业在新三板挂牌交易,支持企业在主板、中小板、创业板上市融资。鼓励战略性新兴企业主动顺应“互联网+”发展趋势,通过互联网平台向社会募集资金,积极发展网络众筹,拓展投融资新渠道。

五、激发创新发展活力

鼓励研发机构、高等院校通过转让、许可或者作价投资等方式,自主决定向企业或者其他组织转移持有的科技成果,不再审批或者备案。结合事业单位分类改革要求,尽快将财政资金支持形成的科技成果的使用权、处置权和收益权,全部下放给符合条件的项目承担单位,科技成果转移转化所得收入全部留归单位,纳入单位预算,实行统一管理,处置收入不上缴国库。鼓励研究开发机构、高等院校、企业等创新主体转移转化科技成果,支持科研人员兼职和离岗转化科技成果,加强对创新人才的股权、期权、分红激励,科研负责人、骨干技术人员等重要贡献人员和团队的科技成果转化奖励比例不低于50%。建立促进国有企业创新的激励制度,对国有科技型企业在创新中做出重要贡献的技术人员和经营管理人员实施股权和分红激励政策。落实支持企业研发费用加计扣除和扩大固定资产加速折旧的扶持政策,鼓励企业加大研发投入。

六、加强人才引进培养

围绕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需要,重点引进一批从事前沿科学技术研究,有助于提升产业层次或填补产业空白的高端人才和研究团队。鼓励有科技成果的科技人员到我省创业发展,实施战略性新兴产业高层次人才特聘制度,拓宽人才引进和培养渠道。继续利用财政资金补贴方式,支持骨干企业选用企业发展急需的大学毕业生,选拔、培养一批熟悉市场运营等方面的产业领军人才,提高企业技术人才整体水平,为产业加快发展提供坚强的人才支持和保障。依托高等院校、职业院校、科研院所和企业,通过设置符合产业发展需要的专业、定向培养、联合培训等方式,培育紧缺急需和实用性人才。通过项目联合攻关、选派访问学者、留学生和设立奖学金以及科技特派员等方式,培养具有创造性的中青年技术创新人才。建立健全科技人才和经营管理人才激励机制,完善人才评价激励机制和服务保障体系,营造有利于人才引进培养、成长发展的政策和社会环境。

七、强化规划实施保障

充分发挥省促进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部门协调会议作用,加强宏观指导和统筹协调,及时跟踪分析和解决规划实施中出现的问题,保障规划顺利实施。围绕规划确定的各项目标和重大任务,加强统计监测分析,及时对主要预期目标完成情况进行跟踪监测,发布产业发展相关指标监测分析信息,做好政策储备和应对措施,引导和支持市场主体制定发展对策,化解发展风险。完善规划实施评估制度,开展第三方评估评价,及时精准调整相关发展目标和策略,引导产业健康发展。各地和相关部门要全面落实规划确定的各项政策,制定扶持产业发展的具体细化措施,确保各项扶持政策落到实处。各地要结合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布局和重点,加强地方规划与专项规划的衔接,确保规划的整体性和协调性,避免同质化竞争和盲目发展。

八、注重环境影响分析

战略性新兴产业是知识技术密集、物质资源消耗少、成长潜力大、综合效益好的产业,培育壮大战略性新兴产业符合循环经济、低碳经济的发展方向,能够有效减少资源能源消耗、降低污染物排放、显著增加就业岗位。战略性新兴产业中新型煤化工、新材料等项目的实施也可能产生一定的负面环境影响,要严格落实环保要求,加强环境影响评价,防止工程污染和环境破坏。在战略性新兴产业的布局上,按照产业关联和产业链发展需求,以省级以上开发区、工业聚集区为重点,推动各类要素向产业园区集聚,在园区内共享资源、能源、信息和互换副产品,构建少投入、多产出、少排放、多利用的生产模式,形成集约化共生协作的发展格局,带动能效整体水平的提高和资源循环与综合利用水平的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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