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落实中央环保督察组反馈意见、加强垃圾焚烧发电项目环境监管,近日黑龙江省环境保护厅组织开展了全省垃圾焚烧发电行业专项检查。检查发现,黑龙江省4家企业存在的污染物超标排放、固化飞灰处置不当等问题,其中冰城两家企业因超标排污,将被处以290万元罚款。
黑龙江省环境监察局局长赵振伟介绍,在全省垃圾焚烧发电行业专项检查中,工作人员发现,黑龙江新世纪能源有限公司、哈尔滨市双琦环保资源利用有限公司、绥化市绿能新能源有限公司、伊春中科环保电力有限公司4家企业存在的污染物超标排放、固化飞灰处置不当、烟气污染物自动监控系统运行管理不规范等问题。目前省环境监察局已依法查处,督促相关企业进行整改。其中,黑龙江新世纪能源有限公司和哈尔滨市双琦环保资源利用有限公司超标排放,哈尔滨市环保局依法对大气污染物超标排放的违法行为对其进行了查处,分别对两家企业罚款60万元和230万元,目前正在履行法定程序。
黑龙江省目前共有垃圾焚烧发电项目14个,设计日处理生活垃圾9800吨。其中,已经投入生产或试生产的企业4个,分别为在哈尔滨市的黑龙江新世纪能源有限公司和哈尔滨市双琦环保资源利用有限公司,绥化市绿能新能源有限公司、伊春中科环保电力有限公司;在建项目6个;尚未开工项目4个。
针对此次检查发现的环境问题,黑龙江省环境保护厅已责成所在地人民政府及环境保护部门加强生活垃圾焚烧企业的环境监管,责令相关企业立即改正环境违法行为,进一步规范日常监管工作,严肃查处环境违法违规问题。下一步,省环境保护厅将责成各地对存在的问题整改情况开展后督查,监督环境违法行为查处到位,违法问题整改落实到位,切实推动垃圾焚烧发电行业污染防治工作。同时,进一步推动飞灰处置企业的能力建设,探索固化后飞灰的合理处置方式,在解决垃圾围城的同时,杜绝飞灰的二次污染,消除环境风险隐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