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围绕“十三五”规划纲要确定实施的新能源汽车重大工程,我们积极开展工作,认真落实各项决策部署。2016年1-11月,我国新能源汽车生产42.7万辆,销售40.2万辆,比上年同期分别增长59.0%和60.4%。其中纯电动汽车产销分别完成34.0万辆和31.6万辆,比上年同期增长75.6%和77.8%;插电式混合动力汽车产销分别完成8.7万辆和8.6万辆,比上年同期增长16.2%和18.0%。现将主要工作进展及下一步工作安排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2016年重点工作情况
围绕实施新能源汽车重大工程,积极推动产业健康可持续发展。一是编制《汽车产业中长期发展规划(2016-2025年)》,对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规划布局,已上报国务院审议发布。二是在2月24日国务院第125次常务会议上汇报了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情况及下一步工作建议,目前正在按照常务会纪要精神,协调推动各项工作落实。三是积极配合国办圆满完成7月马凯副总理赴西安开展的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专题调研和座谈会工作。四是配合国办督查室完成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专项督查。五是组织修订《新能源汽车生产企业及产品准入管理规定》,提高生产企业及产品准入门槛,推动技术进步,规范产业发展,目前正履行WTO/TBT通报程序。六是按照国务院领导指示,编制完成《企业平均燃料消耗量与新能源汽车积分并行管理暂行办法》,推动建立节能与新能源汽车市场化发展的长效机制。七是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做好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安全监管工作的通知》,建立国家、地方和企业在内的三级新能源汽车安全运行监测体系。八是落实新能源汽车财税补贴政策,发布了4批《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车型目录》和9批《免征车辆购置税的新能源汽车汽车车型目录》;配合财政部研究完善新能源汽车补贴政策,已上报国务院审议,拟2017年发布实施。九是组织行业开展了电动客车安全风险专题评估,研究制定了《电动客车安全技术条件》。十是组织编制发布《节能与新能源汽车技术路线图》,明确未来15年的发展方向和路径。十一是编制完成《关于促进汽车动力电池产业发展的指导意见》,拟上报国务院审定发布。十二是会同国家能源局印发《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接口新国标的实施方案》,促进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互联互通。十三是组建了首个国家制造业创新中心——动力电池创新中心,6月30日正式挂牌,指导行业企业成立了动力电池产业创新联盟,搭建跨行业的协同创新平台。十四是进一步完善新能源汽车与动力电池标准体系,发布了插电式混合动力乘用车技术条件等4项国家标准,制定了新能源汽车远程监控等10项国家标准;组织行业开展动力电池编码标准、规格尺寸、管理系统等重大标准的制定,规范对新能源汽车与动力电池性能指标要求。十五是会同交通部、国管局扩大城市公交、出租、环卫、物流等领域新能源汽车应用比例,将新能源汽车更新配置比例从30%提高到50%以上。十六是配合国资委、民航总局等在机场等优先推广使用零排放车辆。
二、下一步工作安排
我们将继续按照党中央、国务院的要求,会同相关部门完善新能源汽车标准体系,加快提高企业及产品准入门槛,落实新能源汽车财税政策,促进技术进步,引导市场消费。进一步健全新能源汽车安全监管体系,加强产品质量事中事后监管,实施乘用车企业平均燃料消耗量和新能源汽车积分交易管理,促进我国新能源汽车产业健康可持续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