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关于规范开展增量配电业务改革试点的通知》中,明确提出“除鼓励发展以可再生能源就近消纳以及促进能源梯级利用为目的的局域网、微电网外,发电企业及其资本不得参与投资建设电厂向用户直接供电的专用线路,也不得参与投资建设电厂与其参与投资的增量配电网络相连的专用线路。禁止将公用电厂转为自备电厂。”
不难看出,发电企业可以在拥有电源的基础上,参与增量配网的建设,但不能直接或间接的建设直供电或介入配网专线;
一如电网公司可以在拥有输配电网架和售电业务的基础上,参与分布式电源、可再生能源、新能源、微网的建设,但仍然不能拥有传统的发电资源。
这对发电企业和电网企业两大主体是对等的。
这也就意味着,从广义上来说,出于对促进分布式、可再生能源就近消纳的考虑,可以存在并将确实存在集发输配售于一身的市场主体,既可以拥有某种发电资源、又可以拥有电力传输线路、配电网,同时还能拥有售电商的身份。
这就是未来的综合能源服务商的自画像。
纵观目前的市场竞争者,大多都已在暗自发力暗中角逐。
目前可以列举的竞争性业务主要覆盖以下几大板块:
传统电网延伸业务、综合能源业务、智慧用能业务、及部分拓展业务等。
具体包括但不限于:
竞争性售电、增量配网、微电网(含小水电、光伏、风电、冷热电三联供、储能、电动汽车等)、需求侧管理、工程建设运维、电力金融、行业咨询顾问等。
(一)竞争性售电方面
售电侧准入门槛相对较低,市场前景广阔,各方主体都在紧锣密鼓地布局其中,竞争日趋白热化。这是竞争性业务的核心枢纽与重要基础,贸然进入可能会仅仅成为市场的探路者。
想在大浪淘沙中生存下来,必须“谋定而后动”。可以首先建立两到三个典型试点,接着在此基础上探索多种商业运作模式。
比如:
单一售电(仅参与客户打包代理,也是目前市场上最直接、常见的参与模式)
复合售电(在单一售电基础上许以电力领域内的多品类增值服务,如工程运维、节能环保、高品质电力提供等)
多元售电(在复合售电的基础上,提供多种能源的综合性服务,设置定制化套餐,并引入金融手段为客户做账期管理)等等
最终根据企业的战略目标择其一二,着重进行商业推广。
(二)增量配网方面
按105个增量配电网的试点初步推算,市场规模大约有1千亿。相比单纯售电行业的低准入,增量配网的玩家已经有所减少,但背景、实力却愈加雄厚,竞争也越发激烈。
这一块业务受到属地政府能源管理部门的管制,需具备一定的许可和支持,且初始投资较高、回收期相对较长、对专业化程度要求较高。
较有把握和胜算的要数电网企业、有政府背景支持的工业园区和冷热电三联供等主体、大型新能源厂商(如协鑫、远景)。
不难料想,未来的增量配网建设大部分都将会以PPP形式存在;而能在售电领域风生水起的玩家,大多都在配电网方面掌握着一定话语权,势必出现大量的跨界CP组合。
(三)微电网方面
从本文开头的分析不难料想,这是目前各大市场竞争主体暗自发力的主要战场,也是切入竞争性售电和增量配网领域的关键点。
在《关于推进售电侧改革的实施意见》中提到:“拥有分布式电源的用户可以从事市场化售电业务”。
因此,具有大规模投资能力的分布式电源投资主体,将充分利用行业经验、发挥既有市场优势,大力发展微电网控制技术,拓展业务覆盖范围,最终拥有多个微电网资源。
毫无疑问,工业园区是需要且值得密切关注的对象,在整合成为微网运营商、进而拓展增值服务方面,具备天然优势,未来将成为最典型的电力生产者、使用者兼售卖者。
虽然不是趸售小电网,却在本质上形成了变相的发输配售一体格局。
这将是除电网外的售电主体们最有力的竞争方式,既符合国家政策,又与电网平起平坐,甚至拥有优于电网的话语权。
以光伏为例,该领域的壁垒主要存在于资金方面,前期投入大,回收期一般至少需要6-10年。
由于涉及到上网方式、费用结算、政策补贴等问题,电网企业长期以来都视其如鸡肋。
相比之下,工业园区坐拥自有屋顶资源,可以引入包括融资租赁、资产证券化、互联网+金融范式等新型融资手段,并通过与组建厂商合作、PPP等模式予以实现,并且均可以解决大部分问题。
而产业链上游的组件厂商起步相对较早,长期浸淫在业务领域中拓展深耕,比如早已与阿里联手的阳光电源,领跑者的专业优势不言而喻。
尽管如此,有着强大信誉做担保的电网公司仍有着不容小觑的优势,想让本地政府为其背书也不是什么难事。
所以,选择何种对手抱团取暖,是摆在各大主体面前的一道前置选择题。
(四)需求侧管理方面
传统的需求侧管理主要集中在负控管理和远程抄表计费两方面,以价格手段引导用户优化用电方式、促进节能环保,最终实现负荷曲线的平滑,出发点是基于对大电网的保护,根据电网需求管理用户的用电习惯。
但在能源互联网中,未来的需求侧管理与微电网密不可分,因此应着重实现“三化”:
一是场景化,以用户的视角出发,对用电行为进行聚类分析,构建典型应用场景,分析其可能对电网带来的影响,设置针对性响应机制,并逐步与社交网络深度融合,多维度促进用电习惯的改变;
二是平台化,统筹原本割裂孤立的各个领域,从电源侧、智能控制侧及用户侧三个部分提供综合能源服务,推动多种类型能源的横向跨界融合与优势互补;
三是数字化,以智能电表、电动汽车等载体作为能源路由器,搭建工业4.0下的互联网+数据平台,充分挖掘用能信息,通过电力地图监测全景能耗,构建实时、高效、交互的能源网络。
在需求侧管理上,国内外同行已积累了大量的先进经验,值得我们深入探索、研究和学习。
以德国为例,其能源互联网示范项目E⁃energy包含六大示范项目。
库克斯港eTelligence项目基于冷热电联产方式,通过互联网平台实时发布电力供应与需求情况并进行匹配。
例如:售电公司会在风电富余时,向工业大用户发出低电价提醒,用户此时可选择开启蓄冷蓄热设备,既平衡电力供需又降低用电成本;
莱茵鲁尔地区的E⁃DeMa项目通过家庭储能设备、智能电能表等“智能能源路由器”来实现电力需求侧管理;
卡尔斯鲁厄和斯图加特地区Meregio项目基于智能电能表收集用电数据,发布峰谷分时电价激励用户,利用社交网络引导用户用能习惯;
莱茵-内卡城市圈“曼海姆(Mannheim)示范城市”项目通过整合供应侧能源(水、热、气、电),构成分布式能源中心分散在用户周围,来实现多能源供应互补,降低总能源使用成本,以及能源的传输损耗;
哈茨地区RegMod项目则是整合用户侧资源(储能设备、电动汽车、智能家居、分布式发电设施),根据价格信号控制储能设备进行充放电,以及智能家居的开启与关闭;
亚琛SmartWatts项目则通过构建完善的售电市场竞争交易机制,提升电能交易效率,降低电能使用成本。
(五)工程建设运维方面
参与主体主要有可能来源于设备制造厂商、电网企业旗下的三产或集体企业、其他基础建设类的相关产业。
主要业务可能包括勘察设计、电力工程与试验、用户工程施工、运维托管、应急抢修等。
作为产业延伸链条上的一部分,最好的出路是与配电网建设运维、竞争性售电、微电网及需求侧管理等紧密关联、相辅相成,为客户提供便捷高效的一条龙服务,也能成为竞争主体的加分项,是打造综合能源服务商品牌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
考虑到电网企业必须避免“三指定”情况,在国企改革的今天,即便是划清了法人界面、明确了全责归属,采取并购、入股等形式参与其中也仍然有待商榷。
一番筛选,从短期到中期来看,在本领域留给除电网企业之外竞争主体的发展空间无疑是非常大的。
(六)电力金融和行业咨询方面
前者一方面需要等待整体政策的出台,在大环境下自然而然会实施,另一方面需要在政策准许范围内,逐步开展投融资和相关金融领域的服务,甚至可以成为用户征信的重要组成部分;后者则是附加的衍生物,是产业链末端的产物.
目前国际上新加坡、日本、欧洲等不少国家的电力公司均有所开展,将多年以来在技术和管理等核心业务上的宝贵经验进行打包出售,未来某一天将会是新的利润增长点。
意欲成为综合能源服务商的新电改参与者,需要尽早谋划筹备,评估行业优势,选择两至三个板块,打造适合自身特点的竞争性业务布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