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滨海新区滨1区块地热探矿权出让公告公告编号:天矿热告字[2017]010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探矿权采矿权招标拍卖挂牌管理办法(试行)》(国土资发﹝2003﹞197号)、《国土资源部关于印发﹤矿业权交易规则(试行)的通知﹥》(国土资发﹝2011﹞242号)、《天津市地热矿业权公开出让工作程序》(津国土房热(2013)158号)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受天津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委托,天津国际矿业权交易所对天津市滨海新区滨1区块地热探矿权进行公开挂牌出让,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出让人名称、地址天津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天津市和平区曲阜道84号二、出让矿业权交易机构名称、地址天津国际矿业权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市河西区围堤道103号峰汇广场4层三、出让矿业权基本信息项目名称:天津市滨海新区滨1区块地热探矿权 项目编号:20170101 滨1地热探矿权位于天津市滨海新区,坐标范围为E:117°47′23″-117°48′23″;N:39°11′13″-39°12′13″,面积约2.67平方公里。
该区块地热探矿权出让年限为2年,出让矿种为地热,勘探目的热储层为新近系馆陶组,在勘探工作完成并转成采矿权后,开采地热只能用于供热。根据《天津市滨海新区滨1区块地热资源开发利用可行性论证报告》,预测滨1区块内新近系馆陶组顶板埋深1760~1800米,预计水温67~71℃,出水量60~80立方米/时,水质为HCO3?Cl-Na型。热源工程投资预算约为1522万元,预计可解决9.67万平方米住宅的供热需求(详见该区块可行性论证报告)。
四、竞买人条件企业法人或事业单位法人。
五、报名所需资料(一)矿业权交易申请书;(二)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事业单位法人证复印件(标注与原件一致并加盖公章);(三)组织机构代码副本复印件(标注与原件一致并加盖公章);(四)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标注与原件一致并加盖公章);(五)地热矿业权竞买委托书(加盖公章);(六)申请人的其他资质证明文件(如资格证书复印件、资产负债表、公司生产设备清单和公司工程技术人员名单等);(七)出让人要求提交的其他材料。
六、报名及截止时间 意向竞买人可于 2017/01/16 9:00时至2017/01/26 17:00 时之前(上午9:00--11:30,下午2:00--5:00,节假日除外)到天津国际矿业权交易所提交书面申请,领取矿业权相关资料。经预审查符合竞买资格的,竞买申请人按规定交纳保证金,经核实到账的,我所确认其交易资格。
七、挂牌出让挂牌时间: 2017/02/06 9:00时至 2017/02/17 10:00时止;挂牌地点:天津市河西区围堤道103号峰汇广场4层;挂牌起始价:100万元;增价幅度:5万元的整数倍;增价规则:首次报价应高于或等于起始价;挂牌截止前30分钟仍有竞买人要求报价的,以当时的挂牌价为起始价进行竞价。出价最高且不低于起始价者为竞得人。
八、风险提示(1)地热勘探属高风险投资,出让方提供的勘查区有关信息仅供参考,请竞买人自行踏勘评估各项风险,出让方不做任何承诺。(2)本次出让的矿业权仅为该区块的地热探矿权,不包括土地使用权,竞买人需考虑竞得后在规定的时间内勘查施工所涉及的场地问题,否则可能导致勘查许可证过期失效。(3)本次出让的矿业权用于解决供热问题,竞买人应充分考虑我市供热主管部门的相关要求,并与项目开发单位达成供热一致意见。(4)竞买人在勘探工作完成后应进行矿产储量评价工作,以评审备案的储量作为确定年度开采指标和办理采矿许可证的依据,而非单井最大开采能力。
九、交易矿业权存有异议的提示 对矿权存有异议的,请于2017年01月26日17:00前以书面方式向我所提出。
十、其他事项
本公告未尽事宜,详见《竞买须知》。
报名地点:天津市河西区围堤道103号峰汇广场4层
联系人:席雪晏 022-28353839
天津国际矿业权交易所
2017年1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