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公司委托沈阳绿恒环境咨询有限公司编制的《陆丰市(东南)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已基本完成,现根据国家《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的有关规定,对该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的主要内容、评价结论等进行第二次公告,以便征求广大公众的意见和建议。公示期限为2017年1月25日~2017年2月3日,共10个工作日。公告内容如下:
一、建设项目名称:陆丰市(东南)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项目
二、建设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陆丰市(东南)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项目
项目规模:总处理规模日处理生活垃圾1200吨(年处理量43.8万吨),总装机容量30MW。
项目地址:陆丰市南塘镇后西村。
服务区范围:陆丰市东部片区(包括南塘镇、甲东镇、甲子镇、甲西镇、湖东镇、碣石镇、桥冲镇、陂洋镇、内湖镇、博美镇、金厢镇、八万镇、铜锣湖农场、罗经嶂林场、湖东林场、东海岸林场和华侨管理区)的生活垃圾。
总投资: 62718.95万元
建设周期:24个月
运营时间:年工作333天,8000h
三、建设项目对环境可能造成的影响:
施工期:各施工环节扬尘及各类施工机械、运输车辆尾气的排放影响;施工活动可能导致的水土流失;施工废水及施工人员生活污水的排放影响;施工机械及运输车辆的噪声影响;建筑废物及施工人员的生活垃圾排放影响等。
营运期:垃圾运输车辆、垃圾储坑、渗滤液收集处理设施等产生的恶臭气体影响;垃圾焚烧烟气排放影响;垃圾渗滤液及其它生产、生活污水的影响;焚烧炉渣、飞灰及其它固废的影响等。
四、环境保护对策和措施
⑴环境空气影响预测与评价
①正常排放
焚烧炉烟气中的SO2、NOx、HCl、二噁英、氟化物及重金属类污染物等主要污染物对周围大气环境及其各敏感保护目标的小时浓度影响不大,叠加现状本底值后均可满足环境功能区要求。
焚烧炉烟气中的SO2、NOx、HCl、二噁英、氟化物及重金属类污染物对周围大气环境及其各敏感保护目标的日均浓度影响不大,叠加现状本底值后均可满足环境功能区要求。
焚烧炉烟气中的SO2、NOx、HCl、二噁英、氟化物及重金属类污染物对周围大气环境及其各敏感保护目标的年均浓度影响不大,均可满足环境功能区要求。
②非正常排放
当废气治理设施出现故障,焚烧炉烟气超标排放,周边大气环境中SO2、NOx、HCl、二噁英、氟化物及重金属类污染物小时最大浓度和日均最大浓度满足标准要求。
⑵ 噪声环境影响预测评价
本项目建成运行后,均可以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标准限值要求。
⑶ 固体废物环境影响分析
本项目固体废弃物以炉渣和飞灰为主,另有少量的污水处理污泥、废活性炭、布袋以及少量生活垃圾。
项目在储存、利用或运输过程中,采取了防止灰渣流失进入水体、空气而形成污染的措施,本项目固废对环境的影响较小。
⑷水影响分析
本项目废水零排放,并且厂内采用足够容纳事故废水的事故池,不影响地面水环境质量。
五、建设项目拟采取的污染防治措施及预期治理效果
⑴大气污染防治措施
①烟气治理
烟气处理建议采用“SNCR+半干法+干法+活性炭吸附+布袋除尘器,排放烟囱高度不低于80米。
②氮氧化物治理措施
焚烧炉设一套SNCR炉内脱硝装置,排放的氮氧化物浓度可满足标准要求。
③硫氧化物治理措施
烟气中SO2经半干法反应塔系统及干法管道喷射的石灰中和后,其排放浓度低于允许标准。
④氯化氢治理措施
烟气中氯化氢经半干法反应塔系统及干法管道喷射的石灰中和处理后,其排放浓度低于允许标准。
⑤一氧化碳治理措施
本工程中焚烧炉的燃烧温度、过量空气量及烟气与垃圾在炉内的滞留时间,足可保证垃圾完全燃烧,可使产生的废气中的CO符合排放标准,不必经过特殊处理。
⑥颗粒物的治理措施
本工程采用“SNCR+半干法+干法+活性炭吸附+布袋除尘器,可以做到达标排放。
⑦重金属及其化合物的治理措施
本工程在半干法烟气处理系统喷入消石灰和吸附剂,再配以高效的布袋除尘器,可以有效去除重金属,达标排放。
⑧二噁英及有机污染物的治理措施
为降低烟气中的二噁英浓度,本项目首先从焚烧工艺上抑制二噁英的生成。选用合适的炉膛和炉排结构,使垃圾充分燃烧;炉温控制在850℃以上,停留时间不小于2秒,O2浓度不少于6%,并合理控制助燃空气的风量、温度和注入位置,也称“三T”控制法;缩短烟气在处理和排放过程中处于300~500℃温度域的时间,以防二噁英重新合成;选用高效的袋式除尘器,控制除尘器入口处的烟气温度低于200℃,并在进入袋式除尘器前,在入口烟道上设置药剂喷射装置,进一步吸附二噁英;设置先进、完善和可靠的全套自动控制系统,使焚烧和净化工艺得以良好执行。本项目还通过分类收集或预分拣,控制生活垃圾中氯和重金属含量高的物质进入垃圾焚烧厂。本工程通过采取上述措施,可使烟气中的二噁英浓度达标排放。
⑨恶臭治理
垃圾池采用密封设计,垃圾池与卸料平台间设置自动卸料门,无车卸料时保证垃圾池密封,维持垃圾池负压,减少恶臭外逸,同时恶臭气体送入炉中焚烧。
⑵污水处理措施
本项目采用两套污水处理措施:
①垃圾渗沥液及其它高浓度废水采用“调节池+预处理+厌氧反应器UASB+一级硝化反硝化+外置式MBR+NF纳滤膜+RO反渗透膜”的处理工艺。
②其它低浓度废水采用“调节池+缺氧池+外置式MBR膜系统”的处理工艺。
经处理后,出水全部回用,本项目废水零排放。
⑶固废处理措施
垃圾焚烧后产生的炉渣运至厂外进行综合利用。
飞灰经过稳定化处理后,再根据标准《固体废物浸出毒性浸出方法醋酸缓冲溶液法》HJ/T300-2007,检测浸出毒性指标,达到《生活垃圾填埋场污染控制标准》(GB16889-2008)相关标准后送入填埋场进行分区安全填埋,若为危险废物则送至有资质单位处理。
项目运营过程中厂区污水处理站会产生一定量的污泥、烟气净化系统的报废的滤袋、脱臭装置报废的活性炭、废机油,员工也会产生少量的生活垃圾等,危险废物外运有资质单位进行处理,生活垃圾入厂区垃圾储坑,与进厂垃圾一起投入焚烧炉焚烧,做到无害化处理。
本项目烟气净化系统的报废的滤袋等作为危险废物外运有资质单位进行处理。
⑷噪声防治
采用工艺先进、噪声小的机械设备,设备采购合同中提出设备噪声的限制要求,从噪声源头控制。
对高噪音设备采取降噪措施,如在高压蒸汽紧急排放口、风机进出口、余热锅炉安全阀排气和点火排汽口、主蒸汽母管排汽口都装有小孔消声器;发电机和水泵等设备外加噪音隔离罩;风机进出口、水泵进出口加装橡胶接头等振动阻尼器;水泵等基础设减振垫,从传播途径控制噪声的传播。
项目采用的污染措施,成熟可靠,可以满足相关标准要求。
六、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本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建设单位如能按照本评价报告的要求,采用达到国内先进水平的生产工艺、管理水平,落实废水、废气、噪声和固体废物治理和处置设施,切实保证环境措施资金落实到位,做到环保“三同时”,从环境保护角度分析,本项目建设可行。
七、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事项
范围:受本项目直接影响或间接影响的单位和个人以及关注该项目的单位和个人。
主要事项:①建设项目内容的意见和建议;②对本报告提出的环境保护对策的意见和建议;③对本报告环境影响评价结论的意见。
八、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查阅方式和期限
公众可在本公告发布后10日内,若需索取环境影响报告书,可通过邮件方式向沈阳绿恒环境咨询有限公司提出书面要求获取,公众也可到建设单位查阅本项目的环评文件初稿。
九、起止时间和联系方式
请您在公告发布后10日内,将您的意见或建议通过以下方式反映给环评单位或建设单位:
①建设单位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名称:陆丰粤丰环保电力有限公司
地址:陆丰市东海镇东海大道西金华西路北之七
联系人:朱先生 电话: 0660-8169191
电子邮箱:zhuhaisheng@lf-canvest.com
②评价单位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评价单位名称:沈阳绿恒环境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张先生 电话:024-24520946-13
电子邮箱:zhangzenglei198042@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