将多种节能减排交易机制组合在一起,让其协调推进,促进电力行业的低碳发展,涉及到技术,也牵涉到艺术。在这条探索道路上,我们才刚刚起步。
在我国,电力行业二氧化碳排放量占全国排放总量的一半以上,因此,推动能源结构调整、实现节能减排与低碳发展,电力行业的参与至关重要。而在全面深化改革的背景之下,如果能够将市场手段纳入进来,提升电力企业节能低碳管理水平与灵活性,降低其减排成本,“善”莫大焉。
梳理国内外较为成功的节能减排市场机制,主要有碳排放权交易、发电权交易、绿色电能交易、节能量交易、排污权交易、可再生能源配额交易、用能权交易等,可以总称为“绿色交易体系”。在这个体系中,有一些交易机制在我国已经开展,有一些处于试点阶段,有一些还在探讨期。未来如何有效地整合这些市场手段,让其协同推进,而不是相互制约、相互掣肘,是一个急需解决的问题。
两步走,渐进式实施
绿色交易体系中,各种交易制度两两之间都是相互独立的,都可以独立运行,但同时它们又是相互联系的,其目标都是为了实现能源清洁利用,市场主体有很大的重合,价格也是相互影响的。比如对于火电企业而言,碳排放量、排污量与发电量大致上成比例对应关系,其参与发电权交易的结果必须同时满足排污份额约束和碳排放份额约束,所以碳交易价格和排污权价格会在一定程度上影响火电企业的发电权交易决策。
正因如此,同时推进多种交易机制,需要坚持四个原则。第一,坚持市场化方向,需要政府部门建立健全政策措施,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营造一个公平透明的市场环境,激发参与主体的活力。第二,坚持统筹协调,多个相互联系的系统如何有效互动,需要进一步在总量目标确定、覆盖主体范围、配额分配方法、交易系统对接、交易品种互认等方面进行探索。第三,坚持重点突出,各交易机制之间可能存在冲突与矛盾,需结合市场发展需求、市场成熟度、预期作用效果,在实施过程中的不同阶段合理安排优先次序,主次分明。第四,坚持平稳推进,当前,电力体制改革正在快速推进,绿色交易体系建设应该考虑与电力市场化进程的衔接问题,确定合理的总量控制目标以保障电力供应平稳。
具体来看,我国绿色交易体系建设将是一个渐进式的、阶段性的发展过程,不同阶段开展的重点交易品种也会有所不同,可以分为两阶段实施。
第一阶段,根据电力市场改革和全国碳市场推进进程,重点推动发电权交易、跨省区清洁能源交易和碳排放权交易。发电权交易、跨省区清洁能源交易的开展,可以进一步完善电力市场,一是促进可再生能源的大范围消纳,二是促进高效率、低排放机组多发电。碳排放权交易方面,全国统一碳市场目前正在筹建过程当中,预计今年下半年便会推出。在这一阶段,还可以同步开展可再生能源配额交易的认证和交易工作、完善排污权交易与用能权交易的试点,为第二阶段发展积累经验。
第二阶段,逐步丰富交易品种,推广可再生能源配额交易、用能权交易等,到2020年左右基本建立起统筹协调的电力绿色交易体系。而要让整个体系形成合力,共同促进节能减排,需要建立多种交易的互认及互换机制,推动交易平台间的融合发展。在这个过程中,甚至可能出现更为复杂的衍生金融业务。
探索以电力交易平台统筹
目前,除了发电权交易和跨省区清洁能源交易通过电力交易平台开展之外,碳排放权交易、排污权交易、节能量交易等都有各自的管理体系与交易平台。随着技术的不断发展,这些交易平台将面临竞争和整合,在同一平台开展多种交易是未来的发展趋势。
其中,电力行业涉及到多个交易品种,而且与电力交易密切相关,那么,直接依托电力交易平台开展其他交易的可行性便值得探索。例如,对于碳市场来说,在成熟的电力交易平台开展碳排放权交易具有包括拓宽交易渠道、促进两种交易的相互协调、节约成本等方面的优势。从国际经验上看,欧洲的北方电力交易所、欧洲能源交易所、法国电力交易所、意大利电力交易所等已经开展了在电力交易平台进行碳排放权交易的一些尝试。2月3日,国家发改委、财政部、国家能源局联合发布的《关于试行可再生能源绿色电力证书核发及自愿认购交易制度的通知》提出,可再生能源发电企业可以在认购平台上进行绿色电力证书的自愿交易。由于电力交易平台汇集了丰富的发电侧和用户侧信息,未来可以探索通过该平台组织可再生能源配额交易,有利于促进绿色电力证书供求信息的沟通,为推动用户侧的绿色电力机制创造良好条件。
需要注意的是,在一个交易平台上完成多种交易,绝非简单的“一套硬件+多套软件”这么简单。把多种交易机制放在一起,是希望它们能够充分地相互融合,市场范围、市场空间和价格机制等方面都需要进行协调,这就要求我们在技术方面给予有针对性的探索与研究。具体来说,会涉及到总量目标协同技术、配额管理及分配技术、MRV(监测、报告、核查)技术、交易系统对接技术、交易品种互认及转换技术、交易结算技术、市场调节技术和市场监管机制等八种主要技术,在接下来几年内需要一一攻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