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24日,国家能源局召开新闻发布会,发布了2017年
可再生能源并网运行情况。去年我国弃水、弃风、弃光电量合计达到1007亿千瓦时,较上年下降近100亿千瓦时,但规模仍超过三峡电站976亿千瓦时的全年发电量。
截至2017年底,我国可再生能源发电装机达到6.5亿千瓦,同比增长14%;其中,水电装机3.41亿千瓦、
风电装机1.64亿千瓦、
光伏发电装机1.3亿千瓦、生物质发电装机1488万千瓦,分别同比增长2.7%,10.5%,68.7%和22.6%。
2017年,可再生能源发电量1.7万亿千瓦时,同比增长1500亿千瓦时。其中,水电11945亿千瓦时,同比增长1.7%;风电3057亿千瓦时,同比增长26.3%;光伏发电1182亿千瓦时,同比增长78.6%;生物质发电794亿千瓦时,同比增长22.7%。
2017年新能源三弃
弃水电量515亿千瓦时,在来水好于上年的情况下,水能利用率达到96%左右;
弃风电量419亿千瓦时,弃风率12%,同比下降5.2个百分点;
弃光电量73亿千瓦时,弃光率6%,同比下降4.3个百分点。
下面根据已公布的数据,就风电和光伏发电展开分别说明:
风电
从全国范围来看,2017年累计并网风电装机容量达到1.64亿千瓦,占全部发电装机容量的9.2%。风电年发电量3057亿千瓦时,占全部发电量的4.8%,比重比2016年提高0.7个百分点。2017年,全国风电平均利用小时数1948小时,同比增加203小时。全年弃风电量419亿千瓦时,同比减少78亿千瓦时。
2017年,全国风电平均利用小时数较高的地区是福建(2756小时)、云南(2484小时)、四川(2353小时)和上海(2337小时)。
2017年,弃风率超过10%的地区是甘肃(弃风率33%、弃风电量92亿千瓦时),新疆(弃风率29%、弃风电量133亿千瓦时),吉林(弃风率21%、弃风电量23亿千瓦时),内蒙古(弃风率15%、弃风电量95亿千瓦时)和黑龙江(弃风率14%、弃风电量18亿千瓦时)。
光伏发电
从西北五省(区)来看,2017年新增光伏发电并网容量463.4万千瓦,累计并网容量3502.9万千瓦,占全网总装机的14.7%。全年光伏发电量407.3亿千瓦时,占全网总发电量的5.6%,平均利用小时数1350小时,弃光电量66.7亿千瓦时,弃光率14.1%。西北五省(区)弃光率依次为:陕西13.0%、甘肃20.8%、青海6.2%、宁夏6.4%、新疆21.6%。
注:陕西包含陕西省地方电力集团数据,西北五省(区)光伏发电利用小时数来源于国家能源局西北监管局。
“虽然2017年弃水弃风弃光问题有较大幅度缓解,但是离可再生能源健康发展的要求还有比较大差距。其中既有技术问题,也有基础设施、管理、市场等方面的问题。”谈及风电等可再生能源消纳,梁志鹏坦言,“2017年,我们采取的主要是相对速效且比较容易实施的措施,而今后解决问题的难度会不断加大。”
据梁志鹏介绍,2018年,国家能源局将主要抓好《解决弃水弃风弃光问题实施方案》的落实,研究进一步强化加大清洁能源利用的措施。“总体原则是要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更好发挥政府作用,用改革创新的办法解决清洁能源消纳问题。”
具体而言,将采取以下措施
① 制定可再生能源中长期发展规划,制定可再生能源发电成本下降的路线图,实行可再生能源电力配额制,结合绿色电力证书交易体系,形成促进可再生能源生产和消费的新机制;
② 结合可再生能源发展“十三五”规划中期评估和调整,优化可再生能源发展的思路、布局和建设时序,加强可再生能源开发与能源、电力等规划的统筹协调;
③ 优化电力系统调度运行,制定保障清洁能源优先发电的实施细则,统筹水电流域综合监测和梯级联合优化运行,发挥电力系统的灵活性和大电网的统筹协调作用;
④ 加强调峰电源管理,加快调峰电源建设,推进煤电机组灵活性改造,严格规范自备电厂运行管理,提升电力系统的调峰能力,为可再生能源消纳利用创造空间;
⑤ 深入推进电力市场化改革,推动现货电力市场交易试点,开展跨省区可再生能源电力现货交易,加快推动辅助服务市场建设,以市场化方式促进清洁能源消纳利用。
梁志鹏表示,国家发改委和国家能源局将督促各省(区、市)和电网企业制定年度目标任务,采取多种措施,确保弃水、弃风、弃光电量和限电比例逐年下降。“2018年将进一步明显减少弃水、弃风、弃光电量,到2020年在全国范围内有效解决弃水、弃风、弃光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