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三年行动的指导意见》精神,把村级
光伏扶贫电站建设工作落实落细,管严管好。7月31日,
国务院扶贫办、国家能源局在安徽金寨召开全国村级光伏
扶贫电站建设管理工作会。
国务院扶贫办副主任洪云天在会上指出:四年来,在大家的共同努力下,光伏扶贫已成为了产业扶贫重要抓手、打赢脱贫攻坚战的重要举措,深受基层干部群众欢迎。在攻坚决战决胜的关键时期,我们必须增强紧迫感和责任感,持而不息抓好光伏扶贫工作。
洪天云表示,随着光伏扶贫的范围不断扩大,项目规模不断增长,各地不同程度地出现了一些问题和困难,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一拥而上”、“一光了之”依然存在。光伏扶贫见效快、收益稳定,有些地方不认真研究政策,为了尽快完成脱贫攻坚任务,把光伏扶贫作为产业扶贫的唯一方式,急躁蛮干,一哄而上,擅自扩大建设规模,片面追求所谓“光伏全覆盖”,试图“一光了之”,导致一些地方出现“用建设倒逼指标”、建成不能并网等问题。
二是在政策调整规范过程中做好“新老衔接”。在光伏扶贫发展的初期,部分在试点和推广期间建设的老电站采取了政府投资与银行贷款、企业垫资等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建设,这种举债方式不仅给地方造成隐形债务负担,也因后期还款付息和企业分红降低了贫困户收益,削弱了带贫脱贫效果。后期在总结经验的基础上,逐步确立了建设标准和管理思路,对“新老衔接”问题,切实加以解决。
三是补贴发放不能及时到位。光伏行业都面临补贴缺口大,发放滞后的矛盾,但对于光伏扶贫,财政部已经明确要按补贴目录足额、优先发放财政补贴资金。但在今年“十三五”计划指标和财政补贴资金申报的过程中,由于不少地方对政策理解不准确、责任落实不到位,审核工作不严不实,导致整个计划和目录的申报工作错误不断,进展缓慢。同时,部分已申报项目还存在以下违规违纪问题:发电户号申报不实,以其他电站代替贫困村申报项目;申报户数不实,虚增电站关联贫困户数;项目重复申报,将已录入第一至六批补助目录项目再次申报;电站实际建设规模超出申报规模;实际收益贫困户与电站关联贫困户不一致等。为防止骗取冒领补贴资金,国务院扶贫办、国家能源局、财政部发文要求对纳入国家补助目录的光伏扶贫项目进行核查,部分已按照要求提交核查结果及公示结果的省份,已安排电网公司加快办理拨付手续。
四是运维管理缺乏保障。有些地方存在“重建轻管”、“建而不管”不重视运维甚至没有运维的片面或错误做法。由于村级电站点多面广,多处在交通、通讯不便利的偏远地区,运维难度本身就很大,如果运维力量不能跟上,必然会导致电站质量和运行效率差强人意,是否会出现一堆“废铜烂铁”,后期的扶贫效益能否兑现令人堪忧。
五是收益分配有待规范。虽然很多地方根据国务院扶贫办印发的《村级光伏扶贫电站收益分配管理办法》编制了各自的收益分配管理办法,但有些地方的办法还是比较粗糙或不够科学合理。一些地方还存在直接从电站的电费收益中提取扶贫资金、偿还建设债务的错误做法,有些电站在收益分配时不能做到公开公正透明,还存在简单打卡发钱或优亲厚友的现象,使光伏扶贫的带贫减贫效果大打折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