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周,
美国联邦能源管理委员会(FERC)投票表决通过具有里程碑意义的第841号指令。根据该指令,区域输电组织和独立系统运营商(RTO和ISO)必须允许储能资源公平平等地进入区域能源批发市场。
指令有望在FERC管辖的地区为储能公司提供新的重要的市场机遇。
年2月,FERC一致通过第841号指令,电网运营商已经开始执行。但是FERC在电表背后和配电系统的资源管理权(如储能)却受到了威胁。本周的决策申明了委员会拥有资源管辖权。FERC主席Neil Chatterjee表示,指令一目了然,未来将接受法律的审查。
行业组织储能协会(Energy Storage Association)指出,该指令有效解答了“能源批发市场中分布式储能资源是否与并网连接资源隶属同一规则体系”的疑惑。
除了开放
储能市场外,第841号文件责令电网运营商改变市场规则,认可并接纳储能资源的市场特征:储能资源的运行机制不同于此前提供大部分批发能源市场服务的电力公司。
反对者曾试图为各州增加一项退出条款,但委员会成员认为,这样做的后果是监管体系不统一,一些州的储能有资格参与市场竞争,但另一些州则没有资格。长期下来形成壁垒,不利于开放竞争。
委员会还解答了若干841号法令执行的相关问题,主要以令储能行业满意的方式。
委员会申明,不要求没有现有容量市场的区域电运营商为遵守841号法令而开拓新市场。但它重申,只有具备相应市场,必须允许储能商充分发挥其技术能力。
对841号法令的指示表示支持,即参与批发市场的储能资源,最低容量不得超过100kW。此前,一些RTO和ISO要求储能资源必须满足1兆瓦或5兆瓦的最低规模才能参与市场,从而将众多储能公司挤出市场。但是代表公用事业的爱迪生电力研究所(Edison Electric Institute)对储能规模缩小提出质疑。
还拒绝了延长841号法令最后期限的要求。所有6个RTO和ISO已接受指令,作为回应,它们已经收到补税通知单。
总而言之,新法令强烈表明,FERC视储能为一种可行的有竞争力的能源资源,应该享有平等的市场准入,而不是一项仍然要证明自己的实验技术。各州、公用事业、客户和其他利益相关者应当引起注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