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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风光互补清洁能源基地!青海省发布2019年度推进“一带一路”建设重点工作分工方案!

日期:2019-05-29    来源:国际能源网

国际新能源网

2019
05/29
13: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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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风能发电 风电机组 清洁能源

  近日,青海省发改委发布关于《青海省2019年度推进“一带一路”建设重点工作分工方案》的通知。
 
  《方案》提出:
 
  2019年度,青海省奋力打造能源输送基地。全面创建国家能源革命综合试点省,加快构建清洁低碳高效的能源体系,建设水、风、光互补的国家清洁能源基地,加快核能供热和核电项目前期工作。加快推进清洁能源输送通道建设,推进海西至塔拉、塔拉至海南至西宁750千伏输变电项目,打造清洁能源输出大省,力争在“一带一路”沿线地区和国家掀起能源革命。
 
  提升国际产能合作水平。坚持“走出去”开拓市场,对接“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基础设施建设和市场消费需求,支持电力、光伏、盐湖化工等产业开展国际产能合作,鼓励省内企业在俄罗斯等地区拓展农业种植、加工领域业务。大力推进水电四局、齐鑫矿业等骨干企业积极参与塔吉克斯坦、安哥拉、埃塞俄比亚、玻利维亚等国家电力、交通、高速公路建设和矿产开发。以西宁、海西、海南地区为重点,推进太阳能、风能发电装备制造业发展,带动光伏电池、风电机组等配套组件出口。
 
  原文如下:
 
  关于印发《青海省2019年度推进“一带一路”建设重点工作分工方案》的通知
 
  各市州人民政府,省级各相关单位:
 
  《青海省2019年度推进“一带一路”建设重点工作分工方案》已经省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青海省参与丝绸之路经济带和21世纪海上
 
  丝绸之路建设协调领导小组办公室
 
  (省发展改革委  代章)
 
  2019年5月13日
 
  青海省2019年度推进“一带一路”建设重点工作分工方案
 
  为贯彻落实《青海省参与建设丝绸之路经济带和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实施方案》(青发〔2015〕21号)和推动《青海省深入推进“一带一路”建设高质量发展实施意见》(青办字〔2018〕124号)具体化,按照各地区、各部门工作职责,现提出2019年度重点工作及分工方案。
 
  一、积极开展政策沟通
 
  1.加快完善沟通协调机制。以高层互访为引领,促进对话协商,加强政府间合作,推动国际友好城市建设重点向“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和地区延伸,不断拓展合作机制,落实好政府、高校、科研机构和企业等签订的双边合作协议。进一步加强与国家部委的沟通对接,开展“十四五”融入国家“一带一路”发展思路研究,探索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经济合作和人文交流新模式,全面落实国家部署的各项建设任务,凝聚合力推进“一带一路”建设。
 
  牵头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商务厅、省外事办
 
  责任单位: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教育厅、省科技厅,省交通运输厅、省文化和旅游厅、省农业农村厅、省卫生健康委、省体育局,三江源国家公园管理局,相关市州政府
 
  2.积极落实对口援建工作。强化工作对接、完善工作机制,切实推动与援青六省市和深圳市政府间“6+1”战略合作协议落地见效,促进观念互通、思路互动、技术互学、作风互鉴,推动教育、卫生、就业、人才、产业和生态等领域的深度合作。
 
  牵头单位:省发展改革委
 
  责任单位:省教育厅、省卫生健康委、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生态环境厅,三江源国家公园管理局,省人才办
 
  3.深入推动国际陆海贸易新通道合作。贯彻落实《青海省加入共建中新互联互通项目南向通道工作机制备忘录》和《合作共建中新互联互通项目“陆海新通道”框架协议》,根据自身条件,与周边地区加强区域联动,建立紧密的区域合作工作机制,积极推动西部陆海新通道向纵深发展,加快向南开放。
 
  牵头单位:省商务厅
 
  责任单位: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相关市州政府
 
  二、全力促进设施联通
 
  4.不断完善铁路交通网络。继续推进“1288”铁路网络建设格局,打通我省向西、向南两个方向铁路网络,格尔木至敦煌、格尔木至库尔勒铁路建成投运,开工建设西宁至成都铁路,加快推进格尔木至成都、西宁至玉树至昌都铁路前期工作。
 
  牵头单位:省发展改革委
 
  责任单位:省自然资源厅、省生态环境厅,中国铁路青藏集团公司,甘青铁路有限公司,国开行青海省分行,相关市州政府
 
  5.加快推动民航基础设施建设。按照“一主八辅”民用机场网络布局,年内推动西宁机场三期建设工程取得可行性研究报告行业审查意见、玉树机场取得初步设计批复、青海湖机场完成总体规划和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
 
  牵头单位:省发展改革委
 
  责任单位:青海机场公司,省自然资源厅、省生态环境厅,国开行青海省分行,相关市州政府
 
  6.全面推进空中廊道建设。在巩固原有国际航线的基础上,继续开通其他国际航线,积极拓展青海至“一带一路”沿线重要国家和地区的航线航班,搭建青海融入“一带一路”的空中通道。
 
  牵头单位:省商务厅、省发展改革委
 
  责任单位:省财政厅,青海机场公司,西宁海关,青海出入境边防检查总站
 
  7.继续完善公路网络建设。持续推进G0611扁都口(甘青界)至门源(克图)、同仁至西卜沙、G0612西海至察汉诺、G341加定至西海等高等级公路建设,力争建成G569曼德拉至大通公路克图至大通段,开工建设格尔木至老茫崖改扩建工程和老茫崖至油砂山叉口改建工程,提高向北、向西交通大通道的运输服务能力。
 
  牵头单位:省交通运输厅
 
  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相关市州政府
 
  8.不断提高综合交通客货运输能力。加快推进曹家堡综合交通枢纽和格尔木综合客运枢纽建设,开展“无车承运人”“多式联运”等基于信息化手段的先进货运组织方式试点,以更加便捷、服务品质更高、运输成本更低的综合运输服务支持我省融入国家“一带一路”建设。
 
  牵头单位:省交通运输厅
 
  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商务厅,相关市州政府
 
  9.扎实推进网络强省建设。持续加大建设投入力度,不断完善信息通信基础设施建设,促进宽带网络骨干网优化,整合行业资源,对全省通信线缆、铁塔等设施设备统筹规划、统建共享。充分履行社会责任,全面发挥中央扶持资金引导作用,加快完成第四批普遍服务试点建设,不断改善全省农牧区宽带网络基础和应用。抓好重点项目的规划推进,筹划5G网络试验与推广等新业务、新技术发展。
 
  牵头单位:省通信管理局
 
  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各市州政府
 
  10.奋力打造能源输送基地。全面创建国家能源革命综合试点省,加快构建清洁低碳高效的能源体系,建设水、风、光互补的国家清洁能源基地,加快核能供热和核电项目前期工作。加快推进清洁能源输送通道建设,推进海西至塔拉、塔拉至海南至西宁750千伏输变电项目,打造清洁能源输出大省,力争在“一带一路”沿线地区和国家掀起能源革命。
 
  牵头单位:省能源局
 
  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国网青海省电力公司,相关市州政府
 
  三、深入推进贸易畅通
 
  11.加快对外贸易通道建设。紧抓国家将格尔木作为陆港型物流枢纽承载城市、西宁作为商贸服务型物流枢纽承载城市的机遇,着力打造贯通俄罗斯-欧洲、中亚-西亚、南亚三条青海绿色贸易通道,逐步扩大中欧班列常态化运营规模和质量效益。同时以融入国际陆海贸易新通道为契机,推动我省与渝桂黔陇新滇宁等省市的共建协作和物流一体化建设,采取铁海联运方式,积极融入“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
 
  牵头单位:省商务厅
 
  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西宁海关,中国铁路青藏集团公司,相关市州政府
 
  12.不断优化外贸结构。围绕“双育计划”重点企业,加强对百万美元以上出口企业和千万美元以上进口企业的跟踪服务和重点监测,逐户逐单落实进出口业务,力争重点企业进出口业务取得新突破。加大对高科技高附加值产业、战略性新兴产业及高端服务出口的支持力度,挖掘新的外贸增长点。
 
  牵头单位:省商务厅
 
  责任单位:省工业信息化厅,西宁海关
 
  13.加大外贸企业扶持力度。采取“一企一策”的方式,重点保障有色金属、盐湖化工、农产品、藏毯等领域骨干企业进出口总量保持稳定增长。积极引导铜精粉等生产原料和机电设备进口业务回流,加快培育外贸新增长点。
 
  牵头单位:省商务厅
 
  责任单位:省工业和信息化厅,西宁海关
 
  14.提升外贸便利化服务水平。积极促进对外贸易新业态发展,充分利用引进的贸融通综合服务公司,以西宁为中心、辐射海东、海西等地区,为全省中小微外贸企业提供“一站式”外贸综合服务。落实跨境电商进口监管政策,培育和引进相结合,积极推进省内跨境电商平台、境内服务商建设工作,学习借鉴兄弟省区先进经验,积极申报中国(海东)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推进全省跨境电商业务发展。
 
  牵头单位:省商务厅
 
  责任单位: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通信管理局,相关市州政府
 
  15.继续推进贸易网络建设。坚持完善服务功能,突出外贸转型升级基地、贸易促进平台、国际营销网络“三项建设”,力争认定1个国家级外贸转型升级专业型示范基地;积极推进境外营销网络建设,重点在欧洲、南亚等地建设2个国际营销网点;做好进口商品直销平台拓展工作,引导进口商品直销平台向民族地区布局发展。
 
  牵头单位:省商务厅
 
  责任单位:西宁海关
 
  16.持续开展综合保税区建设。强化曹家堡保税物流中心(B型)开发利用,力争建成西宁综合保税区,加快申建航空货运海关监管场所,填补我省没有海关特殊监管区域的空白,促进外向型经济发展。
 
  牵头单位:西宁市政府
 
  责任单位:西宁海关,省商务厅、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省市场监管局、省税务局、省交通运输厅
 
  17.加强口岸综合功能建设。依托西宁、海东、格尔木3个对外开放节点城市,申报建设进境肉类、水果指定口岸/查验场和进境木材监管区。建设支撑国际贸易的信息化平台,推动贸易、海关、税务、金融等部门信息共享,实现电子口岸、物流、贸易、信用、金融等信息交换,实现电子口岸、综保区、跨境电商的联动,打造内陆智慧口岸。推动口岸提效降费,持续推升通关便利化水平,全力压缩货物通关时间。强化与省外口岸的联系与合作,建立“一带一路”沿线统一口岸平台,实现电子口岸互联互通,加强区域间共同防范与打击走私、口岸疫情疫病、恐怖活动等国门风险联防联控工作。
 
  牵头单位:省商务厅,西宁海关
 
  责任单位:相关市州政府
 
  18.积极创新招商引资模式。坚持招大引强和招新引高相结合,挖掘投资意向,实施精准招商。狠抓专业队伍,突出专业招商。充分利用相关专业机构及落户我省重点企业资源信息,推进以商招商。加大资本招商力度,探索政府引导资金、大型产业基金招商模式,注重引导外来资金投向新一代信息技术、新材料、新能源、盐湖资源循环利用、生物医药等高新技术产业,争取在引进“一带一路”国家地区资金方面取得突破。
 
  牵头单位: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责任单位:省商务厅、省发展改革委、省市场监管局、省卫生健康委,各市州政府
 
  19.积极办好各类商贸展会。立足青海生态和资源优势,以高原绿色产品和生态、民族、文化、旅游等产品为主导,精心做好第20届“青洽会”和首届青海国际生态产业博览会筹备组织工作,按照“一主多专”的展会新模式,打造具有国际化、品牌化、特色化的高水平展会,使其成为我省融入“一带一路”、长江经济带以及黄河生态经济带建设的重要平台和窗口。
 
  牵头单位: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商务厅
 
  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文化和旅游厅、省民宗委
 
  20.提升国际产能合作水平。坚持“走出去”开拓市场,对接“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基础设施建设和市场消费需求,支持电力、光伏、盐湖化工等产业开展国际产能合作,鼓励省内企业在俄罗斯等地区拓展农业种植、加工领域业务。大力推进水电四局、齐鑫矿业等骨干企业积极参与塔吉克斯坦、安哥拉、埃塞俄比亚、玻利维亚等国家电力、交通、高速公路建设和矿产开发。以西宁、海西、海南地区为重点,推进太阳能、风能发电装备制造业发展,带动光伏电池、风电机组等配套组件出口。
 
  牵头单位:省商务厅
 
  责任单位: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发展改革委、省外事办、省自然资源厅,省能源局,各市州政府
 
  21.切实提高中藏医药服务能力。召开全省中藏医药发展大会,组织实施扶持和促进中藏药发展若干措施,加强中藏医重点专科建设,将省中医院、省藏医院打造成区域中藏医诊疗中心。加大中藏医药科研创新力度,围绕中藏医药治疗优势或特色病种,积极开展临床应用和防治研究。推进藏医药标准化建设,研究制定藏医临床诊疗指南等技术标准。
 
  牵头单位:省卫生健康委
 
  责任单位:省科技厅、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各市州政府
 
  22.全力抓好文化旅游产业重点项目建设。持续推动特色文化产业发展工程、藏羌彝文化产业走廊、丝绸之路文化产业带等重点项目建设。督促指导全省“十三五”文化旅游规划确定的重点项目实施,促进特色文化旅游产业发展。大力培育文化旅游产业龙头企业,多渠道争取资金,争取年内培育1-2个省级文化旅游产业品牌。全面总结黄南州文化旅游消费试点工作经验,在全省有条件的地区适时进行推广,有效促进文化和旅游消费。
 
  牵头单位:省文化和旅游厅
 
  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民宗委,相关市州政府
 
  四、务实推动资金融通
 
  23.加大金融支持力度。加快推动人民币跨境使用,争取在民族文化等具有竞争优势的进出口传统主导产业,以及曹家堡保税物流中心(B型)从事进出口活动的企业推动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业务。积极争取国家丝路基金重点支持我省符合国家战略、地方发展实际的优质“走出去”投资合作项目,通过股权债权形式帮助企业提高融资能力,增强企业涉外业务经营管理能力。
 
  牵头单位:人行西宁中心支行
 
  责任单位:省地方金融监管局、省商务厅,西宁海关
 
  24.持续推进普惠金融综合示范区试点。积极稳妥推动惠农金融服务点综合化、规范化建设,持续推进青海省移动支付便民示范工程。落实农村信用体系建设第二个五年规划和中小微企业信用体系建设意见及各项配套制度,加快中小微企业和农村信用信息“库+网”建设进程,助推信用普惠和精准扶贫向纵深发展。加大青海绿色金融发展的支持力度,积极引导金融机构按照《绿色贷款专项统计制度》中的绿色项目范围调整信贷方向,压控“两高一剩”项目贷款。推动“四大普惠”综合发力,构建良好金融生态环境,提升金融服务能力,服务“一带一路”金融需求。
 
  牵头单位:人行西宁中心支行
 
  责任单位:省地方金融监管局、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通信管理局
 
  25.继续做好金融风险监测。进一步做好日常金融风险监测,密切关注银行业、证券业、保险业、大型有问题企业等的风险状况。开展地方法人银行机构压力测试工作,实现地方法人银行机构全覆盖。及时准确收缴地方法人投保机构存款保险保费,加强对高风险金融机构的监测,做好风险处置工作。
 
  牵头单位:人行西宁中心支行
 
  责任单位:省地方金融监管局,青海银保监局、青海证监局,省国资委
 
  五、持续深化民心相通
 
  26.持续深化对外文化交流合作。继续开展文化和旅游部“部省合作”项目,积极与曼谷中国文化中心沟通,创新策划在泰国举办“大美青海”系列活动。组织参加对外、对港澳台和省外交流合作,积极做好民族舞剧《唐卡》在香港、澳门的巡演工作。办好“一带一路中的青海”首博展和赴对口援青省市举办的“大美青海感恩京津鲁”宣传周活动,做好外交部青海全球推介活动、2019年北京世界园艺博览会“青海日”活动。
 
  牵头单位:省文化和旅游厅
 
  责任单位:省外事办、省发展改革委,省委宣传部,三江源国家公园管理局,各市州政府
 
  27.充分发挥文化旅游产业交流平台作用。继续组织各市州相关部门,组团参加义乌、深圳等文化旅游博览会展。全力办好2019青海文化旅游节暨2019年西北旅游营销大会特色文化产品展,为省内文化企业提供展示、推介、寻找商机与合作伙伴服务。
 
  牵头单位:省文化和旅游厅
 
  责任单位:省商务厅、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相关市州政府
 
  28.持续做好文化遗产保护工作。出台并实施好全省《文物保护利用改革的实施办法》《革命文物保护工程的实施办法》《文物安全管理办法》,统筹推进重大文物保护、可移动文物保护、文物平安工程,完成第八批全国重点文化保护申报和第十批省级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公布工作,推动热水墓群国家考古研究基地建设。加强非遗传承体系建设,扶持壮大100个非遗传习中心(所),实施“非遗传承人人群研修研习培训计划”,完善四级非遗名录体系。做好青海文化记忆工程和传承人抢救性记录工程,年内对瞿昙寺花儿会等7个项目的传承人进行抢救性记录工作。广泛开展非遗主题传播活动,重点打造“青绣”文化品牌,举办好“青海非遗展”“青海刺绣大赛”等精品展示展演活动。
 
  牵头单位:省文化和旅游厅
 
  责任单位:相关市州政府
 
  29.继续开展“一带一路”国家旅游宣传推广活动。全力做好国家文化和旅游部组织的各项国际旅游交易会、国际旅游展的手续办理、筹备及参展等工作,积极筹备2019中国国际旅交会参展工作。继续组织省内旅行社、旅游商品等企业赴“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及国内各省市开展大美青海推介活动,全面提升青海旅游在“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和地区的知名度和美誉度。
 
  牵头单位:省文化和旅游厅
 
  责任单位:各市州政府
 
  30.积极开展教育交流合作。全面贯彻落实《关于做好新时期教育对外开放工作的实施意见》,发挥好现有教育对外交流合作平台和资源,积极走出去拓宽新的交流合作渠道,支持和鼓励省属高校招收“一带一路”沿线国家留学生,并继续做好与土库曼斯坦互派留学生工作。
 
  牵头单位:省教育厅
 
  责任单位:省外事办
 
  31.全力推动体育赛事品牌提档升级。继续全力办好环青海湖国际公路自行车赛、国际冰壶精英赛、岗什卡高海拔世界滑雪登山大师赛等十大国际体育品牌赛事,主动将青海国际体育品牌赛事融入“一带一路”建设,进一步提升赛事国际化、专业化、市场化水平。
 
  牵头单位:省体育局
 
  责任单位:省外事办、省文化和旅游厅,相关市州政府
 
  32.加快促进“一带一路”体育人才交流互动。积极面向“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引进高水平教练人才,补齐我省在越野滑雪、高山滑雪、冰壶、冬季两项等项目高水平教练缺乏的短板,不断充实冰雪项目人才队伍。以自行车运动为媒介,引进世界高水平自行车选手加入车队,助推我省优秀自行车运动员前往世界自行车运动发达国家学习深造,同时立足于我省优势体育项目向“一带一路”国家输送人才。
 
  牵头单位:省体育局
 
  责任单位:省外事办、省教育厅、省科技厅,省人才办
 
  33.着力加强医疗交流合作。全方位推动我省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在高原医学、中藏药领域的交流合作,加大我省中藏医药人才培养力度,实施好中医药传承创新“百千万”人才工作,做好国医大师、全国知名老中医药专家传承工作,同时鼓励我省有实力的医疗机构走出国门,提升我省高原医学和中藏药在国外的竞争力和影响力。
 
  牵头单位:省卫生健康委
 
  责任单位:省外事办、省文化和旅游厅,相关市州政府
 
  34.深化生态文明建设交流合作。积极宣传展示我省生态文明先行示范区建设成果,继续办好中国生态环保大会等生态交流合作论坛,适时举办国家公园国际论坛,全力助推我省以国家公园为主体的自然保护地体系示范省建设,充分引导各方面力量共建绿色丝绸之路。
 
  牵头单位:三江源国家公园管理局,省林草局,西宁市政府
 
  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文化和旅游厅、省生态环境厅
 
  来源:青海省发改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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