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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 | 湖南城步长安营风电场一期工程建设项目EPC总承包招标

日期:2019-09-10    来源:国际能源网

国际新能源网

2019
09/10
11: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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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风电场 湖南风电 风力发电 风电装机容量

  今(9月10日),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发布《湖南城步长安营风电场一期工程建设项目EPC总承包招标》。
  长安营风电场一期工程规划装机容量约为50MW,设计安装16台单机容量为 3200kW的风力发电机组。风机出口电压为0.69kV,16台风机通过箱式变压器升压到35kV后,由35kV集电线路汇入已建成的城步长安营220kV汇集升压站。城步长安营220kV汇集升压站拟以1回220kV架空线路接至220kV儒林变电站。位于湖南省邵阳市城步县境内,招标人为湖南高创新能源有限公司。项目业主为湖南湘电新能源有限公司(现已更名为湖南高创新能源有限公司)。该项目计划总工期为15个月。
  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
  2、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电力工程设计甲级及以上资质;
  3、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资质,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
  4、投标人在近8年内具备电力工程EPC总承包项目3个或以上业绩;
  5、投标人在全国企业(市场主体)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不得存在被吊销营业执照或被吊销(撤销、注销、收缴)相应资质(许可、认证)类证书,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并在处罚期限内,或存在其它影响投标及履约能力的情形;
  6、项目施工负责人,具有壹级电力工程或机电工程专业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有电力或机电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担任过风电工程项目负责人或总工程师职务;
  7、施工技术负责人应具有电力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职称;提供其他主要人员相应的职称证书、注册证或岗位证书。
  8、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组织,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控股公司均不得在本项目中同时投标。
  9、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此外,本项目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投标保证金数额为人民币捌拾万元整(800000.00元),采取银行保函或现金形式。
  原文如下:
  湖南城步长安营风电场一期工程建设项目EPC总承包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湖南城步长安营风电场一期工程建设项目已由城步县发改局    以  城发改能源字【2016】128号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湖南湘电新能源有限公司(现已更名为 湖南高创新能源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招标人”或“发包方”),建设资金来自  企业自筹 (资金来源),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湖南高创新能源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将该项目的EPC总承包工程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湖南城步长安营风电场一期工程建设项目EPC总承包
  2.2建设地点:城步县
  2.3规    模:长安营风电场一期工程位于湖南省邵阳市城步县境内,场址由两条 南北向的山脊及其分支组成, 有效山脊长度约 6.1km, 海拔高度在 1580m~1710m 之间。风电场附近分布有 G65 和 S221、S219、S319,对外交通较为便利。长安营风电场一期工程场址内代表测风塔 85m 高度年 平均风速为 5.68m/s,风功率密度为 230.5W/m2。
  长安营风电场一期工程规划装机容量约为 50MW,设计安装16台单机容量为 3200kW的风力发电机组。风机出口电压为0.69kV,16台风机通过箱式变压器升压到35kV 后,由35kV集电线路汇入已建成的城步长安营220kV汇集升压站。 城步长安营220kV汇集升压站拟以1回220kV架空线路接至220kV儒林变电站。
  2.4  工期要求:计划总工期为15个月。
  本工程合同总工期15个月,里程碑节点目标要求如下:
  计划总工期为15个月。
  计划开始工作日期:合同签订后1个月内,进场并开展交通道路及施工准备工作(暂定);
  并网发电日期:第6个月完成首批(台)机组发电;第12个月全部机组投产发电;
  竣工验收日期:第15个月全部工程完工;全部机组投产发电后3个月内完成竣工验收。
  具体开工时间以监理下发的书面开工令为准。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合同约定的服务内容执行,负责工程竣工验收并配合审计工作完成止。
  2.5  质量要求:
  设计质量要求:符合国家及行业设计规范要求。所有设计文件必须按相关设计规范要求及招标文件中“发包人要求”进行设计,且最终通过相关行政主管部门的审查。
  采购质量要求:符合国家、行业及地方现行相关法律法规、规范及技术标准。
  施工质量要求:符合国家及行业施工规范要求。达到国家规定质量评定“合格工程”的标准。
  2.6  保修要求:按国务院[2000]年279号令相关规定保修。
  2.7 招标范围:本项目为EPC总承包交钥匙工程,包括但不限于:
  1、本工程项目从初步设计到竣工图设计的全过程设计服务;2、场内道路新建及进场道路的新建及改扩建(含道路弯道改造,沿路线杆迁移改造、牌楼拆除及桥梁加固等零星工程,以满足大件设备运输要求);3、风电场区全部土建工程;4、风电场区全部建筑、设备及安装工程;5、集电线路工程; 6、消防设施工程;7、施工电源、施工供水、施工围堰及挡墙护坡等施工辅助工程;8、环境及水保工程;9、绿化工程;10、水保及环评监测和验收;11、防雷接地工程;12、工程外部关系及村民关系处理协调;13、生产准备(含工器具及生产家具购置费、联合试运转费);14、安全性评价、职业健康等工作;15、所有设备及材料采购、监造、运输、卸货及管理(含二次及多次转运等);16、工程施工准备(含四通一平)与施工;17、设备安装与调试;18、工程建设检测费和各阶段质量监检、验收(含消防、防雷、安评、环保、水保、职业病防治等所有专项验收),电力质检、电科院验收、启委会验收等并网验收;19、风电机组安全稳定可靠性试运行、预验收和并网性能检测和验收(含并网后试/实验)、保护定值计算;20、通讯网络系统;21、场内送变电系统的试运行及验收;22、并网手续办理;23、开工前相关手续办理(行政规费由发包方承担);24、建设期工程所包含的一切险种如工程保险等;25、工程达标(风机整体250小时完成)、配合项目后期评价等方面所需的所有工作和服务;26、竣工资料的编制;27、移交及质保期内的服务,同时也包括所有必要工程消缺、材料、备品备件、专用工具、消耗品以及相关的技术资料和人员培训、配合审计等全部工作。具体范围见招标人要求。
  其工作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一)设计服务:
  根据招标人要求及相关设计规范要求进行本工程的设计(含地勘、测绘),包括但不限于道路设计、线路设计、风机基础及选型、箱变基础及选型等,并按时完成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及施工图审查工作,同时根据招标人要求完成项目全过程的技术服务工作;
  (二)设备材料采购:
  承包方负责满足风电并网运行及计量的所有发电、变电、通信和控制设备及相应的备品备件、随机工器具的采购供货、验收、仓储保管、技术服务等。发包方负责审核所有机电设备和电线电缆、光缆及附件等技术文件(风力发电机组及附属设备、塔筒及附属设备、箱式变压器、主变压器、SVG设备、GIS设备、高低压开关柜及二次设备、全场电缆等)。经发包方审批通过后承包方才可组织采购工作;发包方负责监督承包方招标全过程,对于发电机组及附属设备的招标,发包方有权进行全过程监督指导并审批确认中标单位;
  (三)建筑及安装工程:
  包括满足风电场并网运行的整个风电场的建筑安装、环境保护及水土保持设施、调试、测试、试运行、消缺、培训和最终交付投产、质保期内的服务;并网及相关手续办理。
  永久工程、临时工程及水保、环保等专项工程的土建施工、设备安装及调试。主要包括:进场道路和场内道路(包括进场大件运输道路)、风机基础开挖及浇筑、集电线路土建及水保、环保等专项工程的土建施工,所有设备安装及调试;
  按照环保、水保设计方案及批复文件完成水保、环保措施和验收,包括(但不限于)委托环保、水保监测单位和第三方进行相应的咨询、监测、检查、监督、评估和验收等工作,此费用已包含在合同总价中。发包方另行负责委托环保、水保监理并承担监理费用。
  负责委托质量监督单位;并具体落实完成本工程的质量监督检查及整改落实、工程验收以及工程验收前的其它全部检查工作;
  完成单体调试、联合调试及配合电网协调工作;
  完成试运行、消缺、中间验收及并网验收工作,完成启动验收、工程竣工验收(包括但不限于消防、环保、水保、防雷、安全、职业卫生、电力质检验收、电科院验收、启委会验收、档案、节能等各专项验收)工作;
  完成工程移交以及质保期内的有关工作;
  提供并完成相关的技术资料和人员培训工作;
  为工程服务的所有施工辅助工程;
  建设期工程保险以及质保期内的服务;
  其它未明确但属于本工程施工、试运行、初步验收、竣工验收及移交、质保期内的质量保证服务、配合审计等全部工作中的任何项目及工作。
  承包方负责施工临时设施用地(包括施工临时办公生活用房、综合加工厂、机械修配厂、仓库、大件设备转运场、混凝土拌合站、施工临时便道、采石场、砂石料堆放场等)的征(占)用及补偿工作,相关的协调工作均由承包方负责,协调工作费用包含在总承包合同中。
  本工程承包范围包含了招标文件规定及招标《工程量清单》中包含的所有内容。
  2.8标段划分:本项目按一个标段发包。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下列3.1.1-3.1.2资质之一:
  3.1.1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电力工程设计甲级及以上资质;
  3.1.2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资质,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
  3.2财务要求:/;
  3.3业绩要求:投标人在近8年内具备电力工程EPC总承包项目3个或以上业绩;
  3.4信誉要求:投标人在全国企业(市场主体)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不得存在被吊销营业执照或被吊销(撤销、注销、收缴)相应资质(许可、认证)类证书,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并在处罚期限内,或存在其它影响投标及履约能力的情形;
  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查询中不得存在被最高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网页浏览打印件(含网页网址、信用查询内容等清晰完整)。
  3.5项目总负责人的资格要求:为项目施工负责人,具有壹级电力工程或机电工程专业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有电力或机电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担任过风电工程项目负责人或总工程师职务;
  3.6施工机械设备:/;
  3.7项目管理机构及人员:由项目总负责人、设计负责人、采购负责人、施工技术负责人以及其他配备的相关人员组成。需提供拟派项目总负责人及项目管理主要人员的社保证明(项目总负责人须提供由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出具的由投标人为其购买的连续近一年的社保证明,采购负责人、设计负责人、施工技术负责人以及其他配备的相关人员等需提供购买的近半年内连续三个月的社保证明)。
  施工技术负责人应具有电力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职称;提供其他主要人员相应的职称证书、注册证或岗位证书。
  3.8其他要求:
  3.8.1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组织,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控股公司均不得在本项目中同时投标。
  3.8.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资格审查方式及评标办法
  本项目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本项目资格审查方式为开标后资格审查
  5、投标保证金
  5.1投标保证金数额为:人民币捌拾万元整(800000.00元),采取银行保函或现金形式。
  5.2投标保证金采用银行保函形式的,投标保证金递交时间为2019年10月10日9:30时止。
  5.3投标保证金采用现金形式交纳的,投标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为2019年10月9日16:00时止。各投标单位从其相应的基本存款帐户以转帐方式一次性足额交纳到投标保证金的托管账户。
  5.4投标人在邵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ggzy.shaoyang.gov.cn/index.html)查阅本项目招标公告,在网页上方点击“获取投标保证金账号”按钮,填写手机号码,以短信方式获取本项目投标保证金的子账号,该信息单载明的账号为交纳本项目投标保证金的唯一账号,请注意保密。
  5.5投标保证金具体要求详见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3.4.1项规定。
  5.6未按以上规定缴纳投标保证金的投标文件无效(★)。
  6、招标文件的获取及澄清答疑发布
  6.1请从2019年 9 月 10日~2019年 9 月17 日 17 时止(北京时间,下同)自行邵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shaoyang.gov.cn)进行网上下载招标文件、图纸及工程量清单。通过网络下载的招标文件、图纸及工程量清单与书面招标文件、图纸及工程量清单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各投标人须在该时间段内按照相关要求完成本项目的网上报名。
  6.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000元,文件资料费在邵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shaoyang.gov.cn)交易平台内采用电子支付缴纳,售后不退,递交投标文件时须提交购买文件费及其他资料费支付凭证查验,否则为无效投标。
  6.3澄清答疑采用“网上澄清答疑”方式。招标人对招标文件等澄清答疑均采用在“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上发布,投标人自行下载。
  6.4投标人应自行在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下载/获取招标文件的澄清答疑等相关招标资料,恕不另行通知。投标人应及时关注网上相关招标信息,如有遗漏(包括但不限于文件未下载或下载不完整)招标人概不负责,所造成的投标失败或损失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及开标时间为2019年 10 月 10 日09时30分,地点为邵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邵阳大道市行政中心附楼邵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开标室),具体开标室见当天一楼大厅电子显示屏。。
  7.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或投标人未按本项目招标公告第4款规定获取招标文件的,招标人将拒收。
  7.3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必须为拟任本项目的项目总负责人(即项目施工负责人))须亲自到场参加投标和开标会议,同时需携带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或委托代理人携带法人授权委托书、项目总负责人注册证书复印件)及二代身份证原件。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本次招标公告同时采购与招标网(www.chinabidding.com.cn)、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http://www.bidding.hunan.gov.cn)、邵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shaoyang.gov.cn)网上进行发布。若公告不同步,公告起始时间、内容以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为准。
  9、行政监督
  本次招标活动招标投标监督机构为城步苗族自治县招标投标监督管理办公室,监督电话:0739-7360231。
  10、联系方式
  招标人:湖南高创新能源有限公司
  地址:湖南省湘潭市国家高新区晓塘路9号创新大厦13楼
  联系人:刘女士
  电话:0731-58595136
  招标代理机构:湖南省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邵阳分公司地址:湖南省邵阳市北塔区北江豪庭8栋1层
  联系人:陈先生
  电话(传真):0739-5272299  18075932667邮箱:709961007@qq.com
  异议与建议:0731-84518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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