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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隆“仲裁案”大逆转:大股东魏银仓已被列入“红通”名单

日期:2019-11-28    来源:中国经济周刊  作者:贺诗

国际新能源网

2019
11/28
09: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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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银隆新能源 魏银仓 董明珠

   日前,明星企业家董明珠入股的银隆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下称“银隆新能源”)风波又起。
  多家媒体披露,银隆新能源被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列为被执行人,执行标的金额超3600万元。
  不料事情出现大逆转。11月20日晚,银隆新能源在其官方微信公众号公开发布《关于被列为被执行人及追诉大股东案件进度的说明》,指出“经核查,该案件为公司与中信证券一起有关‘财务顾问费’的仲裁争议。”
  银隆新能源在《说明》中称,此案与银隆新能源在融资期间发生的“财务顾问费”有关,牵涉中信证券及其孙公司青岛金石灏汭投资有限公司(下称“金石灏汭”)。该案件所涉及协议由该公司大股东、原董事长魏银仓与中信证券私下达成,中信证券隐瞒了重要事实,导致仲裁庭对事实认定不清,作出以上裁决。对此,公司将提出不予执行仲裁裁决的申请。
  银隆新能源还爆料称,身在美国的魏银仓已被列入国际刑警组织红色通辑令名单。
  银隆公开披露:魏银仓瞒着董事会和其他投资方,私下与中信证券签约
  银隆新能源通过官方微信公众号表示,2018年现任管理层上任后,收到一份中信证券的函件,才知道公司与中信证券签有两份财务顾问协议,涉及财务顾问费用共计4000万元。
  银隆新能源称,在得知情况后,公司进行了调查,发现两份协议的签署时间为2016年,当时公司的实际控制人是魏银仓。
  2015年,银隆新能源进行融资,中信证券孙公司金石灏汭作为领投方投资了2亿元,并口头要求魏银仓为公司估值打八折,即金石灏汭缴付2亿增资款后,银隆新能源对其返还4000万元。
  为落实这一口头要求,金石灏汭瞒着其他投资方,与魏银仓私下签署了补充协议,约定银隆新能源应向金石灏汭支付财务顾问费4000万元,双方另行签订财务顾问协议。
  此后,银隆新能源又进行了一轮融资,中信证券及金石灏汭均未参与。据银隆新能源爆料,该轮融资完成之后,2016年7月15日,魏银仓未履行董事会批准程序,私自代表银隆新能源与中信证券就这两轮融资各签署了一份财务顾问协议,约定向中信证券分别支付2500万元和1500万元的财务顾问费。
  银隆新能源认为,投资建议书由己方起草,且金石灏汭做为领投方,理应从事投资者协调工作,所谓投资顾问费实为“无功受禄”。中信证券隐瞒了这些重要事实,导致仲裁庭作出了不利于银隆新能源的裁决。公司将会申请撤销仲裁裁决,不予执行。
  公司控告原实控人案的最新进展,魏银仓进入国际刑警组织红通名单?
  据银隆新能源披露,公司控告魏银仓、孙国华等人涉嫌骗取国家财政资金及侵占公司利益等多项罪名,案件已由公安部门立案并侦查。公司同时对魏银仓等人提起民事诉讼,涉案总金额逾7亿元,案件处于等待法院判决阶段。目前,孙国华本人以及魏银仓的部分亲属先后被刑事拘留,魏银仓、孙国华及其他关联人员已被检察部门批准逮捕,身在美国的魏银仓则被列入国际刑警组织红色通辑令名单。
  魏银仓是银隆新能源的创始人,孙国华则为其合作伙伴。2017年底,魏银仓以身体不适为由辞去银隆新能源董事长一职,由孙国华接任。此前魏银仓一直担任该公司董事长职位。
  2018年3月25日,银隆新能源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定免去孙国华的董事长及总裁职务,由卢春泉出任董事长,赖信华出任总裁,该公司新任管理层一直运营至今。
  2018年11月,银隆新能源发布声明,称公司大股东、原董事长魏银仓侵占公司超10亿元资产,公司已就此向法院起诉,对于魏银仓涉嫌犯罪的情况,公司已报案并得到警方受理。
  银隆新能源备受外界关注,很大程度因为其第二大股东是明星企业家、珠海格力电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兼总裁董明珠。
  2015年12月15日,董明珠以个人身份斥资10亿元入股银隆新能源,持有7.46%股权,并在此后两度增资,股权比例增加为17.46%,成为该公司第二大股东。
  目前,银隆新能源最大股东依然为魏银仓,其个人全资控股的珠海银隆投资控股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持有银隆新能源25.99%的股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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