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新能源网 » 风电政策 » 正文

550MW!辽宁大连市庄河海上风电场址Ⅳ项目竞争配置工作方案出炉

日期:2019-12-05    来源:国际能源网

国际新能源网

2019
12/05
14:26
文章二维码

手机扫码看新闻

关键词: 海上风电 风电项目 竞争配置

  近日,大连市发改委发布《关于大连市庄河海上风电场址Ⅳ项目竞争配置工作方案》。
  《方案》指出,大连市庄河海上风电场址Ⅳ项目由《大连市海上风电场工程规划报告》中的Ⅳ场址,规划装机规模为550MW。庄河Ⅳ场址中心距离岸线约31km,规划面积约116.8km2。场址区域100m高度代表年平均风速约为6.9m/s ~7.2m/s。
  《方案》要求业主:
  1、信誉良好,三年内在能源、环保领域无严重和极严重程度的失 信行为。并拥有10万千瓦以上的海上风电项目建设运营业绩。
  2、参与优选的投资主体申报上网电价不得高于申报时国家海上风 电指导电价。项目的上网电价原则上按照项目单位申报电价执行。 若国家后续调整海上风电电价政策,按国家最新要求执行。
  3、项目建成投产前,竞争配置确定的项目投资主体不得私自转让 开发权。对于私自转让开发权的投资主体,取消该投资主体项目开 发资格,三年内不得参与本市海上风电项目竞争配置,重新开展项 目竞争配置工作。
  具体评分标准如下表:

  原文如下:
  关于发布大连市庄河海上风电场址Ⅳ项目竞争配置工作方案的公告
  大发改〔2019〕1449号
  按照《大连市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大连市海上风电项目竞争配置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大发改能源字〔2019〕826号)的要求,我委研究制定了庄河海上风电场址Ⅳ项目竞争配置工作方案,现将方案予以发布(见附件)。
  特此公告。
  大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9年11月22日
  大连市庄河海上风电场址Ⅳ项目竞争配置工作方案
  一、项目情况
  大连市庄河海上风电场址Ⅳ项目由《大连市海上风电场工程规划报告》中的Ⅳ场址,规划装机规模为550MW。庄河Ⅳ场址中心距离岸线约31km,规划面积约116.8km2。场址区域100m高度代表年平均风速约为6.9m/s ~7.2m/s。
  二、实施程序
  大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承担项目竞争配置具体工作,并做好项目实施监督管理工作。具体实施流程如下:
  1、报名申请。本方案发布后三个工作日内,庄河市发改部门组织有意向的投资主体报名,并将有效报名结果报送大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协助符合报名要求的投资主体领取项目竞争配置工作文件。逾期不再受理报名申请。一个企业集团内只能有一个控股的企业参与。
  2、编制并递交申报材料。完成有效报名的竞争配置投资主体应在报名截止后七天内,根据项目竞争配置工作文件要求,编制项目实施方案,形成项目申报材料,递交大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申报材料由企业自行编制。
  3、专家评审。大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委托有资质的第三方机构,组织专家开展评审工作。专家组不少于五人,专家组推选组长一名。评优工作分为合格性评审和详细评审两个阶段。合格性评审:合格性评审主要审核申报投资主体递交材料是否完整,投资主体是否满足评选基本要求。详细评审:通过合格性评审的投资主体由专家组进行详细评审,根据评分标准进行客观评价并打分排序,评分最高者为项目竞争性配置推荐业主。专家组以书面形式出具评审意见。
  4、结果公布。大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根据评审意见确定竞争配置投资主体,相关信息在官方网站公示,公示期五天。有关情况抄报国家能源局和辽宁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三、评分标准
  专家评审采用综合评分法,主要包括企业能力(25分)、设备先进性(12分)、实施方案(23分)和上网电价(40分)等竞争要素。详细评分指标和分数权重详见附表。
  四、相关要求
  (一)业主参与资格
  1、法人资格要求。在国内注册成立的,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的企业。
  2、信用要求。信誉良好,三年内在能源、环保领域无严重和极严重程度的失信行为。
  3、业绩要求。须拥有10万千瓦以上的海上风电项目建设运营业绩。
  (二)上网电价
  1、申报电价。参与优选的投资主体申报上网电价不得高于申报时国家海上风电指导电价。
  2、实施电价。项目的上网电价原则上按照项目单位申报电价执行。若国家后续调整海上风电电价政策,按国家最新要求执行。
  (三)项目实施和调整
  1、项目实施方案。竞争配置项目应按照竞争配置要求和申报的实施方案开展有关前期工作。在后续实施过程中确需进行方案调整,须经大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同意,并以核准批复文件为准。
  2、项目开发权。项目建成投产前,竞争配置确定的项目投资主体不得私自转让开发权。对于私自转让开发权的投资主体,取消该投资主体项目开发资格,三年内不得参与本市海上风电项目竞争配置,重新开展项目竞争配置工作。
  (四)监督管理
  1、若项目主要建设内容未按实施方案执行或工作进度严重滞后,大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可视情况取消该投资主体开发资格,重新开展项目竞争配置工作。
  2、若投资主体在项目申报过程中存在弄虚作假行为,取消该企业参评资格,且三年内不得再次参与本市海上风电项目竞争配置。相关信息记入不良信用记录,纳入大连市公共信用信息服务平台,按有关规定对该企业实施联合惩戒。
  (五)其他
  1、报名及领取竞争配置工作文件
  凡愿意参加本项目竞争配置的主体须在2019年11月22日-2019年11月26日9:00-17:00到庄河市世纪广场1号庄河市发展改革局524室办理报名验证,逾期不予受理。报名时须携带以下资料:
  (1)申请人法人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
  (2)法定代表授权书及被授权代表身份证(授权书原件、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符合报名要求的投资主体报名后须在2019年11月26日17:00到大连市人民广场1号,大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57室领取竞争配置工作文件。
  2、申请文件提交截止日期
  本项目申请文件必须书面密封提交,提交时间:2019年12月4日上午10:00时,地点:另行通知。
  3、申请文件统一启封会议
  (1)时间:2019年12月4日上午10:00时
  (2)地点:另行通知
  4、联系方式
  单位:庄河市发改局
  地址:庄河市世纪广场1号庄河市发展改革局524室
  联系人:吴静
  电话:18804204432
返回 国际新能源网 首页

新能源资讯一手掌握,关注 风电头条 储能头条 微信公众号

看资讯 / 读政策 / 找项目 / 推品牌 / 卖产品 / 招投标 / 招代理 / 发新闻

风电头条

储能头条

0条 [查看全部]   相关评论

国际能源网站群

国际能源网 国际新能源网 国际太阳能光伏网 国际电力网 国际风电网 国际储能网 国际氢能网 国际充换电网 国际节能环保网 国际煤炭网 国际石油网 国际燃气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