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连云港东海李埝乡
风电项目获连云港市发改委核准。
连云港东海李埝乡风电项目总装机容量控制在50兆瓦以内,拟安装17台单机容量为3兆瓦
风力发电机组,新建一座110千伏升压站。项目总投资为4.4亿元,其中资本金占项目总投资比例为20%。位于东海县李埝乡五联村、高山村境内,项目单位为东海县东石新能源有限公司。
详情如下:
连云港市发展改革委关于连云港东海李埝乡风电项目核准的批复
连发改行服发〔2019〕132号
东海县发展改革委:
报来《关于报请核准连云港东海新瑞一期风电项目的请示》(东发改发〔2019〕109号)及相关文件收悉。经研究,现对该项目核准事项批复如下:
一、为有序推进风电开发建设,优化能源结构,同意建设连云港东海李埝乡风电项目。项目单位:东海县东石新能源有限公司。
项目代码:2019-320722-44-02-370250。
二、本项目位于东海县李埝乡五联村、高山村境内,占地面积1.4696公顷。
三、工程总装机容量控制在50兆瓦以内,拟安装17台单机容量为3兆瓦风力发电机组,新建一座110千伏升压站。
四、项目总投资为4.4亿元,其中资本金占项目总投资比例为20%。
五、在项目建设中,应严格执行《招标投标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认真组织项目招标投标工作。请你单位严格按照安全生产有关规定,做好安全三同时和安全运行等工作。
六、项目核准所附的相关文件分别为《江苏省连云港市分散式风电规划报告(2019--2022)》(连发改能源发〔2019〕425号)、东海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连云港东海李埝乡风电项目的规划选址意见》(东自然资规选〔2019〕77号)、《关于连云港东海李埝乡风电项目用地的预审意见》(连国土资审〔2019〕267号)、国网江苏省电力有限公司《关于东海县山左口乡、李埝乡风电项目接入与消纳的原则性意见》(2019年4月5日)、社会稳定风险评估评审表、节能承诺表、真实性声明等。
七、如需对本项目核准文件所规定的有关内容进行调整,请按照《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及时提出变更申请,连云港市发改委将根据项目具体情况,作出是否变更的书面决定。
八、请项目单位在项目开工前,依据规定办理相关报建手续。
九、项目予以核准决定之日起2年未开工建设,需要延期开工建设的,请在2年期限届满的30个工作日前,向连云港市发改委申请延期开工建设。开工建设只能延期一次,期限最长不得超过1年。
连云港市发展改革委
2019年12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