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中迈灌云圩丰镇12MW
分散式风电项目获连云港市发改委核准。
中迈灌云圩丰镇12MW分散式
风电项目总装机规模12兆瓦,拟安装4台单机容量为3兆瓦
风力发电机组,配套建设10千伏开关站、风电基础、场内检修道路等;项目总投资为9960万元,其中资本金为3000万元,占项目总投资比例为30.1%;位于灌云县圩丰镇内太丰村、尹场村和三张犁等村内;项目单位为江苏中迈新能源有限公司。
详情如下:
连云港市发展改革委关于中迈灌云圩丰镇12MW分散式风电项目核准的批复
连发改行服发〔2019〕144号
灌云县发展改革委:
报来《关于报请核准中迈灌云圩丰镇12MW分散式风电项目的请示》(灌发改发〔2019〕72号)及相关文件收悉。经研究,现对该项目核准事项批复如下:
一、为有序推进风电开发建设,优化能源结构,依据《江苏省连云港市分散式风电规划报告(2019--2022)》,同意建设中迈灌云圩丰镇12MW分散式风电项目。项目单位:江苏中迈新能源有限公司。项目代码:2019-320723-44-02-372060。
二、本项目位于灌云县圩丰镇内太丰村、尹场村和三张犁等村内,占地面积0.1396公顷。
三、建设内容:工程总装机规模12兆瓦,拟安装4台单机容量为3兆瓦风力发电机组,配套建设10千伏开关站、风电基础、场内检修道路等。
四、项目总投资为9960万元,其中资本金为3000万元,占项目总投资比例为30.1%。
五、在项目建设中,应严格执行《招标投标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认真组织项目招标投标工作。请你单位严格按照安全生产有关规定,做好安全三同时和安全运行等工作。
六、项目核准所附的相关文件分别为灌云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建设项目规划选址意见书》(选字第320723201906001号)、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中迈灌云圩丰镇12兆瓦分散式风电项目用地的预审意见》(连国土资审〔2019〕127号)、国网江苏省电力有限公司连云港供电分公司《关于灌云圩丰镇12MW分散式陆上风电项目电网消纳能力意见的复函》(连供电函〔2018〕144号)、社会稳定风险评估评审表等。
七、如需对本项目核准文件所规定的有关内容进行调整,请按照《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办法》有关规定,及时提出变更申请,连云港市发改委将根据项目具体情况,作出是否变更的书面决定。
八、请项目单位在项目开工前,依据规定办理相关报建手续。
九、项目予以核准决定之日起2年未开工建设,需要延期开工建设的,请在2年期限届满的30个工作日前,向连云港市发改委申请延期开工建设。开工建设只能延期一次,期限最长不得超过1年。
连云港市发展改革委
2019年12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