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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6亿垃圾焚烧发电项目公开招标 符合哪些条件可参与

日期:2020-02-21    来源:根据中国山西政府采购网资料整理

国际新能源网

2020
02/21
09: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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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焚烧发电项目 垃圾发电 焚烧发电厂

   源于中国山西政府采购网2月20日报道,总投资66015.15万元的朔州南山环境能源项目(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和餐厨垃圾处理项目)(编号:RSH-FW-2001005)特许经营项目日前发布招标公告。
  本工程建设场址拟定于江西省朔州市朔城区沙塄河乡张家嘴村南侧、郝家沟村东侧。建设内容主要为拟规划新增一座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终期日处理城市生活垃圾1200吨。本期工程建设一座日焚烧处理800吨的生活垃圾,50吨餐厨垃圾的垃圾焚烧发电项目,及一个环保教育基地,配套建设2*400t/d机械炉排焚烧炉(6.4MPa,450℃)+1*N18MW汽轮发电机组。
  在技术工艺方面,项目采用SNCR(选择性非催化还原脱硝)+旋转喷雾半干法+干法喷射+活性炭喷射吸附+袋式除尘器的烟气净化工艺,并预留二期扩建场地,二期拟增加1*400t/d机械炉排焚烧炉+1*N10MW汽轮发电机组。本次仅针对一期项目进行招标。
  本项目拟采用特许经营模式吸引特许经营者进行合作。经过朔州市人民政府授权,朔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作为本项目的实施机构,负责项目准备、采购、监管及移交工作。政府方授予项目公司特许经营权,项目公司在特许经营期内,负责本项目的投融资、建设、运营及维护工作。并在特许经营期满后或项目提前中止后向朔州市政府或其指定机构无偿移交项目设施。
  其中工程费用55204.20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5751.88万元,基本预备费用3047.80万元,建设期利息1779.11万元,铺底流动资金232.15万元。同时,项目特许经营期限为30年,其中建设期2年,运营期28年,以正式签署的特许经营协议并生效之日起计算30年的特许经营期限。
  也正基于此,该项目对投标人财务实力明确要求,独立申请人或联合体双方最近连续三年(2016、2017、2018),如申请人成立不足三年,应自成立之日起)财务状况良好,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或其他不良状态、无重大不良资产或不良投资项目;独立申请人或联合体牵头方2018年经审计的财务报告中资产负债表中年末净资产(或所有者权益)不低于4亿元人民币(或等值外币);现金流量报表中流动资金不少于2亿元。
  在专项资质方面,申请人应在中国境内具备至少一个投资或控股,建成并在运行的800吨/天(含)以上的垃圾焚烧处理项目。或者申请人具备国家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同时具备投资、参股或建设的已建成并运行的800吨/天(含)以上的垃圾焚烧处理项目,并提供相关的证明材料。
  公告还提出,该项目允许联合体投标,但成员不超过两家。此外,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次资格预审中申请,否则各相关申请均无效。投标文件递交时间为2020年03月11日上午9:00,地点位于朔州市招远路131号(原市质监局五楼),届时请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及投标项目的负责人出席开标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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