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对灵璧国祯生物质热电联产项目已核发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证号为:建字第341323202000017—341323202000018号进行批后公告。
公告日期:2020年4月1号—2020年4月10号
在公告期间,有关单位或个人可以对该项目审批在公告期内提出异议,或可通过书面方式向灵璧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反映,逾期未提出异议或未进行反映的,视为放弃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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灵璧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0年4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