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件:
4月3日,发改委发布《关于有序推进新增垃圾焚烧发电项目建设有关事项的通知》(征求意见稿)和《关于稳步推进新增农林废弃物发电项目建设有关事项的通知》(征求意见稿)。
点评:
▍政策旨在有序推进新增项目建设,新老划断时点为2020年1月20日。
此次政策是在《关于促进非水可再生能源发电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财建〔2020〕4号)、《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补助资金管理办法》(财建〔2020〕5号)等前期政策基础上,针对垃圾焚烧发电和农林废弃物发电增量项目补贴发放的具体政策措施。政策明确2020年1月20日为新老划断时间节点,1月20日前并网发电项目的项目为存量项目,进入存量项目补贴清单;1月20日后并网发电的项目为新增项目,按照以收定支的原则进行补贴。
▍明确增量项目补贴各方职责,启动项目预警机制。
征求意见稿明确财政部将根据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补助资金年度增收水平等情况,确定当年支持的新增项目补贴额度,发改委按照规模管理要求确定新增装机规模,各地有关部门做好项目审批和监督管理工作。2020年用于垃圾焚烧发电和农林废弃物发电增量项目的补贴规模尚未公布。各地发改委应编制当地省级垃圾焚烧发电中长期专项规划,和三年滚动投资计划,新增补贴项目应纳入三年滚动投资计划。
此外,为保障社会资本的投资收益,自2021年起,将启动预警机制,若申请补助资金需求超过补贴总规模一倍时,各地将暂缓审批(核准、备案)拟申请补助的新增项目,未开工的暂缓开工建设。不申请国家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补助的新增项目不受预警影响。
▍促进使用者付费长效机制建设,加强项目运营监管。
除了项目获得审批、核准或备案,纳入三年滚动投资计划外,新增垃圾焚烧发电项目还需要所在城市落实垃圾处理收费制度,上年度省级补贴拨付到位;新增农林废弃物发电项目正常运营期间原料必须100%为农林废弃物。同时,征求意见稿对于项目运营加强监管,对违规掺烧、违规排放、厂用电使用不规范等问题进行考核,作为补贴发放的重要依据。此外,对于垃圾焚烧项目特别提到将生活垃圾分类作为新增补贴的重要考虑方面。关注2020年垃圾焚烧发电和农林废弃物发电增量项目的补贴规模进一步明确。
▍盈利预测与估值:
我们认为,征求意见稿着眼中长期视角,对于新增项目稳步有序推进、项目规范运营、长效机制建立、保障社会资本收益等方面提出规定,将有助于稳步垃圾焚烧发电和农林废弃物发电项目行业的健康良性发展。项目运营能力将成为行业竞争的重要因素,我们预计行业集中度会更加提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