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4月14日,财政部发布了《调整大功率风力发电机组及其关键零部件、原材料进口税收政策》。有业内专家认为,政策表面上是支持风电产业降低成本,实质上却演变为支持进口产品。特别是对于进口部件产品不但退还关税,连“进口环节增值税”也给予退税处理,而国产部件要负担增值税,这种将国产与进口的大功率风电机组关键部件产品置于不同的税赋环境,不但违背了内外公平税赋原则,对国内自主研发企业将带来巨大的杀伤力。
为了使风电产业能够实现自主研发,多年来科技部安排了多个“863项目”、“科技攻关项目”等项目,国家发改委也安排了多个新能源产业化专项,给予支持。在各部委支持之下,国内出现了很多大功率风电机组整机及关键部件生产企业,很多企业技术已突破,有的企业产品已通过了鉴定,有的企业产品已小批量生产。目前,风电行业虽然整机技术几乎全部依赖进口,但国内很多产品已经具备了与国外品牌竞争的实力,批量生产在即。这就意味着,国内自主研发的风电部件产品在面向市场的第一时间将面对不公平竞争,在这样一个国内零部件厂商正处于研发、试制到批量生产的关键时间点,这是一些难于国产化的零部件企业最需要支持的时刻,该政策的初衷是为了支持风电产业降低成本,但实质却成为了支持进口产品,这将使国内一些自主研发的关键部件厂商失去竞争力。
专家认为,这样做最大的危害在于,现在国外风电部件厂商基本上都在中国生产,政策出台后,国外品牌可能采用的做法是先出口,再进口,或者在海外进行简单的再组装、再包装后进口到中国,经过这一过程,产品将等同于退2次税,该政策有可能间接补贴了外国品牌。
专家指出,技术,尤其是风电核心部件技术,如控制器、变流器、大型轴承等,不可能在一厢情愿的引进中得到,市场换不来技术,简单地对产业链某一环节进行进口补贴,势必打击该环节国内企业的研发信心,导致国产设备技术创新享受不到政策的阳光。
除此之外,专家还认为这项进口退税政策有一些明显缺陷。比如,风电行业是一个发展迅速、竞争激烈、技术复杂、部件繁多的产品,目前已有近60个企业在从事整机开发,数百个企业在从事零部件的制造,该政策所列的部件清单无法界定、覆盖所有部件。
专家期望立即评价该政策的意义和可操作性,并尽快取消。如果该政策暂时不能取消,应该给予国内生产企业同样的增值税退税权利,并对“所退税款作为国家资本金”这项等于强行入股的规定进行修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