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发展改革委、自然资源部近日联合印发了《全国重要生态系统保护和修复重大工程总体规划(2021—2035年)》。这是党的十九大以来,国家层面出台的第一个生态保护和修复领域综合性规划。
国家发展改革委农经司司长吴晓表示,《规划》部署了9项重大工程、47项具体任务。为确保《规划》落实到位,围绕加强党的领导、加快法律法规制度建设、加大政策支持力度、营造良好社会氛围等4个方面提出相关保障措施,细化了国土空间用途管制、重大工程投入机制、发挥生态资源多重效益等方面的支持政策,以及工程组织、评估考核、宣传引导等方面的有关要求。
吴晓介绍说,《规划》对全国重要生态系统保护和修复重大工程作了系统规划,将重大工程重点布局在青藏高原生态屏障区、黄河重点生态区(含黄土高原生态屏障)、长江重点生态区(含川滇生态屏障)、东北森林带、北方防沙带、南方丘陵山地带、海岸带等“三区四带”,根据各区域的自然生态状况、主要生态问题,研究提出了主攻方向。
根据《规划》,对集中连片开展生态修复达到一定规模的经营主体,允许在符合土地管理法律法规和国土空间规划、依法办理建设 用地审批手续、坚持节约集约用地的前提下,利用1%-3%的治理面积从事相关产业开发。建立健全用水权、排污权、碳排放权交易制度,探索研究森林、草原、湿地等生态修复工程通过温室气体自愿减排项目参与碳排放交易的有效途径。
此外,对于《规划》在市场化机制方面的创新,自然资源部国土空间生态修复司司长周远波表示,在政府投入的同时,一定要通过释放政策红利,为社会资本、社会力量投入生态保护增加动力、激发活力、挖掘潜力,因此,《规划》提出五项措施:
一是要按照谁修复谁受益的原则,通过赋予一定期限的自然资源资产使用权这种产权安排,制定激励政策,鼓励社会投资主体从事生态保护修复。
二是要健全自然资源有偿使用制度,盘活各类自然生态资源。
三是要争取将生态保护和修复纳入金融系统重点支持的领域。
四是要结合有关重大工程的实施,积极推动生态旅游、林下经济、生态养老、生物质能源等各种特色产业的发展。
五是要健全耕地、草原、森林、河湖等休养生息的制度,要完善市场化、多元化的生态保护补偿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