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来安县发改委发布《2020年上半年重点工作总结及下半年重点工作计划》。
来安县发改委表示,2020年列入省重点项目96个,总投资928.464亿元。1-5月份来安县省重点项目完成投资48.438亿元,投资完成48.438%,新开工项目12个,竣工项目3个。截至目前全县共谋划储备专项债项目42个,总投资317亿元,已争取上级专项债资金51.05亿元。
上半年积极开发新能源和清洁能源。加快推进风电场和光伏项目建设。来安县大唐张山48MW风电项目完成风机吊装23台,并网17台;协鑫半塔50MW风电项目完成风机吊装15台,并网10台。大唐月亮山48MW风电项目、龙源三湾30MW风电项目、晶科渔光互补项目正在开展前期工作。
下半年将重点围绕高端装备制造、新材料、新能源、精细化工等领域,积极申报省重大新兴产业工程和重大新兴产业专项,提升全县产业竞争力和影响力。加强对企业的指导和产值监测调度,确保应统尽统,保持战略性新兴产业产值平稳增长。力争全年实现战略性新兴产业产值增速达20%左右,综合排名继续稳居全市前列。
具体如下:
来安县发改委2020年上半年重点工作总结及下半年重点工作计划
2020年上半年,县发改委对照全年工作目标任务,认真履行职责,突出重点,扎实苦干,较好地完成了县委、县政府部署的各项重点业务工作。现将有关情况汇报如下:
一、重点工作开展情况
1、立足稳预期,强化经济运行监测调度
针对新冠疫情对来安县经济运行带来的冲击和影响,坚持把经济运行调度作为稳预期、促发展的重要抓手,突出抓好日常监测、节点调度和运行分析。坚持问题导向,精准施策,努力实现上半年经济运行“双过半”,确保县域经济高质量发展。总体来看,全县经济社会运行经受住了疫情的考验,经济发展回升势头明显,一季度多项主要经济指标位于全市前列。预计,上半年全县地区生产总值增长5%左右,服务业增加值增长4%左右,固定资产投资增长12%左右。
2、立足稳前景,科学编制“十四五”规划
“十四五”时期是来安实现高质量跨越发展、加快建设美丽幸福新来安的关键时期。根据省市“十四五”规划编制工作部署要求,我委积极与国家发改委国合中心沟通对接,科学编制全县“十四五”发展规划。截止目前,已编制了《来安县“十四五”规划基本思路》,已累计谋划上报102个“十四五”发展重大工程项目,项目总投资约1360亿元。
3、立足稳投资,加快推进重点项目建设
县发改委始终把推进项目建设工作作为头等大事、首要任务、第一责任来抓。列入省重点项目96个,总投资928.464亿元。1-5月份来安县省重点项目完成投资48.438亿元,投资完成48.438%,新开工项目12个,竣工项目3个。同时始终把项目谋划工作作为头等大事、首要任务、第一责任来抓,立足抢先抓早、从紧抓实,从今年开始,在基础设施、农林水、生态环境、社会事业、能源等领域开展全面全域谋划。截至目前全县共谋划储备专项债项目42个,总投资317亿元,已争取上级专项债资金51.05亿元。
4、立足“三重一创”,着力集聚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
来安县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按照省、市战略性新兴产业确定的发展重点并结合来安县产业优势,着重发展高端装备制造、新材料、电子信息、生物医药、新能源等五大产业。截止4月份,全县战略性新兴产业企业进入省战略性新兴产业产值统计范畴共计66家,产值同比增长32.6%,增速位居全市第2位,企业总数居全市第2位。积极组织相关企业申报“三重一创”项目。
5、对接大江北,融入长三角
严格落实好滁宁两市工作座谈会精神和部署要求,大力实施顶山-汊河跨界一体化发展示范区建设“一号工程”,全面落实《滁州市实施长江三角洲区域一体化发展规划纲要行动方案》,来安县于2020年3月11日印发《来安县实施长江三角洲区域一体化发展规划纲要行动方案》。来安县与江北新区于4月3日共同召开顶山—汊河跨界一体化发展示范区国土空间规划发展策略研究交流会,目前由中科院南京地理与湖泊所、南京市规划设计院联合开展示范区国土空间规划发展策略研究;来安县城基公司与扬子国投多次对接,已在示范区开发公司名称、经营范围、合作模式等方面已达成初步统一意见,公司名称拟定为宁安开发建设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宁安公司),注册资金10亿元,其中扬子江新城公司出资6亿元,来安永阳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出资4亿元;积极协调相关单位,谋划推进汊河大桥、黑扎营大桥、池杉湖路桥、中李大桥工程等跨界一体化发展合作示范区重大项目建设,其中汊河大桥今年年底半幅完工,明年正式通车,黑扎营大桥计划于今年年底开工建设。
6、加快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
发布2020年来安县信用工作要点。上传双公示信息5600余条、基础信用数据16.9万余条;推送上报守典型案例181个、城市信用监测数据813条;信用滁州网站发布新闻信息42条;为个人及企事业单位进行信用查询13条。开展信用修复专项行动,畅通企业信用修复渠道。组织召开县直单位二期信用平台培训会,提高各单位业务人员系统操作水平。组织开展“6.14信用记录关爱日”诚信宣传活动。
7、立足“双控”目标,做好节能降耗
一是强化重点用能单位节能管理,加强重点耗能企业能源消费数据在线监测调度。积极做好金禾、中普能耗在线监测接入端系统建设。抢抓政策机遇,摸排高能耗项目5个,积极开展节能审查,申报能耗指标。二是从严控制煤炭消费总量,提高能源利用效率。落实省重点企业“一企一策”耗煤管理,开展耗煤诊断工作。三是积极开发新能源和清洁能源。加快推进风电场和光伏项目建设。来安县大唐张山48MW风电项目完成风机吊装23台,并网17台;协鑫半塔50MW风电项目完成风机吊装15台,并网10台。大唐月亮山48MW风电项目、龙源三湾30MW风电项目、晶科渔光互补项目正在开展前期工作。
8、立足服务移民,创新实施后扶项目
创新拓展项目规划,积极争取上级项目资金,2020年截止6月初,共申报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扶项目计划37个,申报投资3257万元,项目涉及6个乡镇,33个行政村;申报三峡后续资金项目2个,申报投资94万元,项目涉及2个乡镇,2个行政村。
9、立足降低企业成本,改善民生福祉,有力实施物价管控
加强对35个类别的食品、副食品、蔬菜零售价格进行监测,发布价格监测表5份;开展商品房价格备案,共审核、变更商品住宅价格备案16批次;调整了县际以上道路客运班线票价;疫情期间缓解企业用能成本,截止5月底,县供电公司为127家大工业企业减免基本电费1074979元;为9653户非高耗能一般工商业及其他用户、大工业电价用户减免5%电费,减免费用4466461.33元。县新奥燃气公司为78家企业和761家商业用户办理用气优惠,减免费用264.07万元。县自来水厂为35家企业办理用水优惠,减免费用183714.48元;汊河自来水厂为510家企业办理用水优惠,减免费用104608.56元。
10、立足乡村振兴,全面保障乡村经济发展
紧紧围绕乡村振兴战略,强农业、美农村、富农民,不断加强乡村基础设施建设,完善乡村公共服务,提升乡村综合承载力。积极申报中央预算内投资项目,争取项目资金,来安县2019年高标准农田项目已基本完工,现开展分标段县级验收工作,来安县2020年高标准农田工程项目总建设任务6.6万亩,项目招标已完成,设计单位进场进行实地勘测。推进生猪规模化养殖,为养殖场申请中央专项补助资金。有序组织复工复产,帮助大米加工、粮油、饲料及畜禽屠宰等重点粮食应急加工企业达产扩能。
11、立足新形势,全面加强粮食仓储、安全监管工作
粮食仓储、安全工作稳步开展,所有储粮安全、稳定。利用“智慧皖粮”信息化平台,加强对库点监管;开展春季粮食安全普查和质量调查;“安全生产月”活动,内容丰富,成效显著;虫粮熏蒸科学开展,规范有效。
12、扎实做好政策性粮食销售出库监管工作
严格日常管理和内部管控,落实承储企业做好每日销售出库数量、运输车辆号牌等记录、拍照工作,资料留存归档;严格督促指导和随机抽查,严防出库和运输过程中出现转手倒卖行为,形成闭环监管,确保出库顺畅、专粮专用、及时投放市场;严格执行政策和配合出库,立足夏秋两季收购大局,通过定向销售、拍卖销售准备充足的收购仓容。截止5月末,全县共完成销售出库3.5万吨。
13、立足保障粮食安全,统筹做好粮食调控工作
严格执行国家粮食收购政策,积极开展腾仓并库工作,全县共腾出3.38万吨,有效解决午收仓容不足问题,积极做好地方储备粮轮换工作,截止五月底共轮出县级储备粮3500吨。在做好疫情常态化防控前提下,指导督促粮油加工企业复工复产,保障市场供应,稳定粮食价格。上半年完成粮食加工产值13.5亿元 。“放心粮油店”“主食厨房”建设,“中国好粮油”行动计划稳步推进。
14、强化监督管理,净化公共资源交易环境
认真开展招投标监督管理工作,积极参与日常招投标监督。上半年共接各类受投诉举报15件,其中直接受理6件、纪委监委转办6件、市长热线交办3件,目前已办结16件,办结率100%。行政复议1件已结案。给予2家代理机构信用扣分处理,14名评审专家信用扣分处理。通过对招投标过程存在问题的处理,进一步规范招投标工作,强化招投标活动的监管,更好的发挥招投标职能。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加大对招投标活动中各市场主体出现问题进行处理。督促处理不履约中标人(供应商)2家;通报不认真履职评审专家10人次;处罚代理机构8家/次;协调处理各类质疑投诉25 起。
二、下一步重点工作安排
1、突出高质量发展,全面提高县域经济高质量发展
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扎实做好“六稳”工作,全面落实“六保”任务,优化调整产业供给结构,加快补齐经济发展短板,扎实推进以县域经济高质量发展为主要目标的经济调控,落实调控制度,综合调度各项指标,确保县域经济综合排名争先进位,力争2020年实现地区生产总值增长9%以上。
2、突出新发展理念,高效完成“十四五”规划编制
深刻把握新时代的历史方位,紧扣社会主要矛盾变化,贯彻落实新发展理念,加强与国家发改委国合中心对接,科学编制来安县“十四五”规划,高效完成规划编制工作。
3、突出加大项目建设,促投资、保增长
一是抓项目前期工作。前期工作是项目建设的基础工作。前期工作越充分,项目报批审批就越快,项目就容易实施,因此,在项目建设过程中,要把更多的精力用到前期工作上,切实把前期论证做深做细,项目审批前置工作要到位,项目报批要积极主动。
二是抓项目进度。围绕明年全年开工、竣工目标任务,加强帮办、帮抓力度。特别是针对省亿元以上、县重点调度的重点项目,全面落实“四督四保”制度,已月“晾晒”跟踪掌握项目进度情况,攻坚行动“周调度”协调解决突出问题,确保项目顺利实施,尽快形成更多的实物工作量和投资额,抓项目收尾,组织编制详细的项目竣工收尾工作计划,明确专职负责人员负责项目工作,推动项目早日竣工,实现投产达效。
4、统筹谋划“三重一创”项目,加强战新产业培育监测调度
抢抓省市鼓励“三重一创”项目建设的机遇,统筹谋划推进一批“三重一创”项目建设。围绕高端装备制造、新材料、新能源、精细化工等领域,积极申报省重大新兴产业工程和重大新兴产业专项,提升全县产业竞争力和影响力。加强对企业的指导和产值监测调度,确保应统尽统,保持战略性新兴产业产值平稳增长。力争全年实现战略性新兴产业产值增速达20%左右,综合排名继续稳居全市前列。
5、协调推进融入长三角一体化发展工作
积极贯彻落实《来安县实施长江三角洲区域一体化发展规划纲要行动方案》,协调相关部门推进对接大江北融入长三角一体化发展工作。在合作机制上,一是与江北新区联合成立顶山—汊河跨界一体化发展示范区建设推进小组,设置五个专题工作组,协调推进顶山-汊河合作示范区建设相关事宜;二是建立健全管理运营机制,加速推动宁安公司的成立,承担顶山-汊河示范区的建设及开发运营工作。在空间规划上,主动对接,加强沟通,注重规划衔接和成果共享,积极配合滁州市、来安县对毗邻江北新区区域开展系统性规划研究,尽快形成策略研究成果,下一步依据研究成果完成上报流程,与江北新区规划部门进行进一步对接,积极争取国家和省里用地空间。在项目推进上,立足项目谋划,推进两地同城发展,建立来安县跨界一体化发展示范区重点项目库,推出一批跨界的交通基础设施、社会事业等重大项目,对现有项目积极跟进,争取纳入两市(滁州、南京)合作议题,推动项目开工建设,尽早打通沿边通道,打破交通瓶颈。
6、持续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
落实国家及省市有关要求,编制印发来安县公共信用信息目录(2020年版)、信用承诺事项清单(2020年版)、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管理制度清单(2020年版)等。及时上报信用信息、城市信用监测数据和典型案例。加强诚信教育培训和宣传。
7、突出绿色低碳,加快能源利用和生产方式转变
落实工作责任,强化重点企业管理;加强项目节能审查,深入“去产能”;推进能源结构调整,加快生态建设;整合资源, 积极将生态优势转化为经济优势。
8、突出生产扶持项目建设,促进移民脱贫致富
2020年加大后期扶持项目计划申报,积极争取上级移民资金。在移民项目资金安排上实行二个倾斜:一要项目资金由基础实施建设向生产扶持项目倾斜;二要项目资金由一般移民村向贫困村倾斜。
9、突出落实价费政策,全面规范市场秩序
加强对市场商品价格的定期监测;做好房地产价格备案工作,引导商品房销售市场健康发展;落实各项价格优惠政策,助力企业降本增效。
10、突出农村生产保障,疫情防控与经济生产两手抓
坚持增量提质,保障重要农产品有效供给。持续推进生猪规模化养殖,保产稳供。全力抓好蔬菜生产,确保市场蔬菜供应平稳不断档。稳定家禽生产,保障禽肉市场供需平衡。
11、持续加强粮食仓储、安全监管工作
继续做好系统内粮食安全管理和安全生产工作,开展安全排查,确保库存粮食保质增效;推动“星级粮库”创建工作,力争所有申报库点通过验收;开展仓储规范化管理提升年活动,结合实际,制定方案,落实措施,取得实效。
12、继续做好粮食流通监督检查工作
一是严格按照“双随机、一公开”和“四不两直”要求,落实好粮食流通各项督查、检查、抽查工作,进一步夯实依法行政基础。二是全面对照监督检查职责要求,履行好空仓、出库能力等现场核验工作,为粮食收购、销售保驾护航,进一步提升履职尽责能力。三是切实加强执法查处力度,营造好执行政策、诚信经营环境,进一步规范粮食流通行为。
13、继续做好粮食行业调控工作
继续做好粮食购销工作,做好腾仓并库工作,为秋收工作做好准备,不折不扣执行好国家粮食收储政策,确实保护种粮农民利益。继续做好地方储备粮轮换工作,确保按时按质完成9000吨县级储备粮轮换计划,完善各项管理制度,确保县级储备粮食,存储安全,数量真实,品质良好。全面推进实施《来安县“中国好粮油”行动计划实施方案》,确保今年年底全面完成来安县“中国好粮油”行动计划各项建设项目。
14、强化监督管理,净化公共资源交易环境
进一步强化招投标日常监管工作;组织开展招投标代理机构专项监督检查;继续做好招投标领域举报投诉工作。进一步加大围标串标、借用挂靠资质、业绩造假等违法违规行为打击力度,着力打造风清气正的交易环境。会同相关部门开展重点建设项目标后履约督查不少于2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