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什么是风电供暖
风电供暖本质上是:风能—电能—热能。其积极意义在于解决风电消纳和采暖减排两面问题的抓手。
二、风电供暖政策支持
2017年4月国家能源局发布了《关于促进可再生能源供热的意见》,关于风电供暖的主要内容如下:
到2020年,全国可再生能源取暖面积达到35亿平方米左右,比2015年增加约28亿平方米,可再生能源供热总计约1.5亿吨标准煤。在京津冀及周边地区,可再生能源供暖面积达到10亿平方米,长三角地区可再生能源供暖(制冷)面积达到5亿平方米。
建立促进风电等可再生能源电力取暖电价机制,参与供暖的风电项目预设一定比例发电量用于供暖,电网企业降低参与供暖风电企业项目的低谷段输配电价,使风电供暖的热力价格达到与燃煤供热基本相当的水平。
对可再生能源供暖项目建设用地,按照社会公益事业划拨使用。在税收方面,参照公共基础设施项目和居民供热企业享受相关的税收优惠政策
风电供暖在示范应用的基础上,开始进入规模化发展的阶段。从国家和地方政策来看,总结了以下要点:
1、风电供暖主要解决存量风电场的弃风问题。山西、辽宁、新疆达坂城地区、蒙西可以酌情适度安排规模不高于100万千瓦新建项目参与风电清洁供暖。新建项目需通过与供热企业签订购电协议等方式落实供热市场,不能影响存量风电项目的运行。
2、按照每1万千瓦风电配套制热量满足2万平方米建筑供暖需求的标准确定参与供暖的装机规模。
3、鼓励风电场与电力用户采取直接交易的模式供电;电网企业降低参与供暖风电企业项目的低谷段输配电价,使风电供暖的热力价格达到与燃煤供热基本相当的水平。
4、严禁采取奖励发电量的方式开展清洁供暖工作。
5、参与风电清洁供暖的项目由电网企业按照有关规定确保最低保障小时数以内的电量按分区域的标杆电价全额上网。保障小时数以外的电量通过与电制热用户自主协商或者竞价的方式确定交易价格,同时由电网企业合理收取输配电费用。
6、鼓励风电场自建配电网和供热站。
7、2016年将内蒙做为清洁能源供热示范省,推广清洁能源供暖。
8、根据2020年可再生能源供暖面积达到35亿平方米,与2015年相比将有28亿的增长,可再生能源供暖的市场空间很大,京津冀地区是风电供暖的重点地区,张家口全面推动实施风电供暖。
9、通过申报和审批,北方地区有12个城市成为国家清洁能源供暖示范试点城市:分别为天津、石家庄、唐山、保定、廊坊、衡水、太原、济南、郑州、开封、鹤壁、新乡。这12个城市将在试点三年期内,每年获得中央财政资金补贴,补贴按照直辖市每年奖补10亿元,省会城市每年奖补7亿元,地级城市每年奖补5亿元,实现试点地区散烧煤供暖全部“销号”和清洁替代。
三、清洁供暖与风电供暖
清洁供暖在2016年年底达到了政策关注上的至高点,标志是中央财经领导小组第十四次会议。在这次会议上,习总书记强调了“推进北方地区冬季清洁取暖”的问题,并指出“推进北方地区冬季清洁取暖,关系北方地区广大群众温暖过冬,关系雾霾天能不能减少,是能源生产和消费革命、农村生活方式革命的重要内容”。对于改造方式,也提出“要按照企业为主、政府推动、居民可承受的方针,宜气则气,宜电则电,尽可能利用清洁能源,加快提高清洁供暖比重”。
这之后,清洁供暖的规划、落实方案、试点、资金很快到位,北方重点区域的供暖能源清洁运动快速展开。事实上,清洁供暖政策针对的是雾霾,附带着能源革命、农村生活方式改变的多重目标,所以改造的对象主要是两类:一类是广大农村一直以来被忽视的散煤使用,另一类是已经实现了集中供热、但燃料不够清洁的锅炉等。
反观风电供暖,首先是政策启动时间比清洁供暖更早,其次是初始目标完全不同。早在2011年,国家能源局就已经开始在吉林推动弃风电量的供暖试点,2013年发布了《关于做好风电清洁供暖工作的通知》,2015发布了《关于开展风电清洁供暖工作的通知》。两则通知均明确指出,风电供暖的意义是“促进风电消纳和解决大气环境问题”。
所以,风电供暖的初衷是促进风电消纳,可行性在于被弃掉的风电没有收益,倒不如低价用于供暖。从风电消纳的角度,这个逻辑成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