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国家发改委会同有关部门对《西部地区鼓励类产业目录(2014年本)》进行了修订,形成了《西部地区鼓励类产业目录(2020年本,征求意见稿)》,该《目录》(意见稿)提出,鼓励贵州省、陕西省、内蒙古自治区等地发展氢能产业。
其中,《目录》鼓励贵州省发展氢加工制造、氢能燃料电池制造、输氢管道、加氢站等涉氢产业;
鼓励陕西省发展风电、光伏、氢能、地热等新能源及相关装置制造产业,地热、氢能等新能源产业运营服务;
鼓励内蒙古自治区发展高性能稀土永磁、催化、抛光、合金、储氢、发光等稀土功能材料、器件开发及生产,稀土钢开发及应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