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3日,国家能源局发布数据,7月份,全社会用电量6824亿千瓦时,同比增长2.3%,实现了连续4个月正增长。同时,1-7月累计全社会用电量40381亿千瓦时,同比下降0.7%,降幅进一步收窄。
虽然用电量明显回升,但是对可再生能源补贴来说,这样的涨幅和用电结构还不足以实现补贴征收预期,需引起投资人关注。
总量不足
6月17日,财政部发布《2020年中央财政预算》,2020年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收入预算为883.52亿元,比2019年实际执行数增长1.8%。
根据《可再生能源发展基金征收使用管理暂行办法》等相关文件,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征收基数应为用户侧售电量,由于售电量缺乏长期公开披露的数据,因此需以能源局和中电联公布的用电量代替,两者差异包括线损等影响因素。
从总量上来看,如果用户侧接入电压等级和线损率没有显著变化,在征收标准不变、电价附加征收率没有显著变化的情况下,用电量也应同比增长1.8%左右,方可实现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收入增长1.8%的预期。
但是,受疫情影响,目前我国1-7月累计用电量同比仍然处于下降趋势,如果要实现全年总用电量增长1.8%的目标,8-12月同比增速应达到5%。
而从2019年的逐月趋势可知,受天气影响,夏季一般为用电高峰期,9-11月用电量表现相对平淡。在冬季疫情可能出现局部地区反弹、贸易战和经济增长趋势尚存在不确定性的情况下,下半年用电量同比增长5%压力较大。基于上半年实际各月的用电增速,如果下半年按照可实现性更大的同比增长2%来预测,则全年用电量基本与去年持平,同比增长0.48%。
图1 2019/2020年各月用电量对比
结构改变
从征收规则来看,用电量整体增长并不必然带来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征收额的同比上升。因为根据现行的征收管理办法,第一产业不在征收范围,居民用电部分征收率仅为0.001元/kwh,第二、三产业征收率为0.019元/kwh(新疆地区第二、三产业征收标准为0.008元/kwh),贡献超过99%。
受疫情影响,今年以来居民用电持续正增长;第二产业在3月以来复苏,受影响最大的第三产业恢复速度更为缓慢。从累计值来看,截止7月底,第二、三产业仍为负增长。
图2 2020年不同类型单月用电量(亿kwh)及同比增速
图3 2020年不同类型逐月累计用电量(亿kwh)及同比增速
因此,根据2019年的用电结构,如果按照4%折算新疆地区影响,全社会用电量中一度电平均电价附加征收额为0.1550元/kwh,而基于当前的用电结构,度电平均征收额为0.1522元/kwh,下降了1.8%。
图4 2019/2020年1-7月全社会用电量结构
新增能否不新欠
无论“以收定支”还是“新老划断”的补贴政策,想要新增补贴来源对应新增补贴去向,其实都有两个隐含的前提假设:一是用电量呈现持续增长态势,二是作为主要征收基数的第二、三产业最多是内部此消彼长,但整体占比不下降。
疫情之下,这两项假设都受到了挑战。
从补贴来源上说,2020年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预计总支出为923.55亿元,与2019年相比增加64.37亿元,其中60.55亿元增量来自电价附加征收,其中的15.41亿元增量需来自于当期电价附加征收额的增加。但是通过以上分析可知,从用电量趋势和结构来看,今年电价附加征收预计难以达到预期水平。
可是从补贴去向来看,15亿元的光伏补贴预算已经名花有主。
在这样的背景下,新增能否做到不新欠?为了保证新增项目补贴及时到位,是否会牺牲了存量项目的可分配补贴额度?还需要引起投资人和监管部门的关注。
表1 历年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收入支出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