邵阳市中部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PPP资格预审公告
公告日期:2020年10月21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政府采购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以及规范性文件规定,北京大岳咨询有限责任公司受武冈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的委托,对邵阳市中部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政府采购编号: 武冈财采计【2020】000178 ;委托代理编号:DYHN09-2020-10-10 )项目进行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社会资本方参加投标,并提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含证明材料原件或复印件加盖公章)参加资格预审。
一、项目信息及采购范围
1.1 项目名称:邵阳市中部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
1.2 采购计划编号:武冈财采计【2020】000178 ;
1.3 委托代理编号:DYHN09-2020-10-10 项目编号:2020CG10WG0692
1.4 项目规模:本项目规划规模为日处理生活垃圾700吨,分两期实施:已核准的一期建设规模500t/d,焚烧烟气处理系统采用“SNCR炉内脱硝+半干式脱酸+活性炭吸附+干粉喷射+布袋除尘”烟气净化工艺;垃圾渗滤液处理采用“预处理+UASB厌氧反应器+MBR生化处理系统+ NF纳滤膜+RO反渗透膜+DTRO”处理工艺。预留200t/d的土建规模,根据武冈及新宁未来的经济发展和生活垃圾增长情况再适时启动二期工程。
1.5 采购代理机构:北京大岳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1.6 项目授权主体:武冈市人民政府;
1.7 采购人:武冈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1.8 投资估算:根据可研估算,项目总投资约为31915万元;
1.9 合作期限:本项目合作期限30年,其中建设期24个月;
1.10 项目运作方式:本项目采用BOT模式,由项目公司承担本项目的建设-运营-移交职责,并于特许经营期满无偿移交至政府或其指定机构。
具体说明如下:
(1)武冈市人民政府授权武冈市城管执法局作为具体实施机构,代表武冈市人民政府与项目公司签订《PPP项目合同》等法律文件,授予项目公司特许经营权,行使特许经营监管职能;
(2)社会资本独资成立项目公司(SPV),项目公司享有本项目特许经营权(包括武冈市、新宁县城乡生活垃圾);
(3)新宁县人民政府授权新宁县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与项目公司签订《垃圾处理服务合同》;
(4)特许经营期内,项目公司负责本项目的投资、融资、设计、建设、运营、管理和维修(包括项目设施设备更新);武冈市城管执法局负责项目的实施监管、绩效考核、履约管理等具体工作;
(5)特许经营期内,项目公司享有项目及其附属设施等各项有形及无形资产的使用权、经营权和收益权,并独家享有武冈市、新宁县城乡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处理权;
(6)武冈市人民政府授权武冈市城管执法局将武冈市城乡生活垃圾收集转运至本项目,新宁县人民政府授权新宁县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将新宁县城乡生活垃圾收集转运至本项目,项目公司通过出售上网电量和武冈市城管执法局及新宁县环境卫生主管部门向其支付的垃圾处理服务费收回投资并获取合理收益;
(7)特许经营期期末,项目公司对本项目设施进行全面恢复性大修后,将项目设施及相关资料的使用权、经营权、收益权,全部完好、无偿移交给武冈市人民政府或其指定机构;
(8)特许经营期满后,武冈市人民政府指定机构接收并管理项目,且按照原有《项目合同》等规定条件继续为两地提供生活垃圾处理服务;
(9)特许经营期结束后,项目公司依法进行清算。
1.11 项目回报机制: 投资人取得投资回报的收入来源主要为上网售电收入和政府支付的垃圾处理费。
1.12 建设地点:本项目选址在武冈市稠树塘镇甘田村,总占地面积约 65.5 亩;
1.13主要建设内容包括:
垃圾接收、贮存与输送系统、生活垃圾焚烧系统、垃圾热能利用系统及配套的辅助、公用、环保设施。项目焚烧处理生活垃圾总规模为700吨/天,分两期实施:已核准的一期建设规模500t/d,焚烧烟气处理系统采用“SNCR炉内脱硝+半干式脱酸+活性炭吸附+干粉喷射+布袋除尘”烟气净化工艺;垃圾渗滤液处理采用“预处理+UASB厌氧反应器+MBR生化处理系统+ NF纳滤膜+RO反渗透膜+DTRO”处理工艺。预留200t/d的土建规模,根据武冈及新宁未来的经济发展和生活垃圾增长情况再适时启动二期工程。
二、资格要求
1.基本要求
(1) 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各成员为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合格供应商。本级政府所属融资平台公司及其他控股国有企业(符合国办发[2015]42号文件《国务院办公厅转发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在公共服务领域推广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的指导意见的通知》规定的除外)不得作为申请人。
(2) 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各成员应当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内(含港、澳、台地区)依法成立并有效存续的、持有合法营业执照或同等法律效力注册证书的企业法人。
(3)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各成员均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证明材料;(近三个月内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纳税凭证复印件),或者委托他人缴纳的委托代办协议和近三个月内有缴纳证明(收据复印件),或者法定征收机关出具的依法免缴税收的证明材料。)
(4) 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各成员均具备良好的商业信誉,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济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违纪违规行为,无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等不良记录。
2.财务要求
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各成员的财务状况良好,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破产或其他不良状态、无重大不良资产或不良投资项目。(注:提供2019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告复印件(至少包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和现金流量表),公司成立时间不足一年的,提供银行资信证明);
3.专业技术能力
3.1 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方或联合体成员至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日止,须至少提供一个在中国大陆地区独立承建并运营的单厂日处理能力不小于600吨的采用BOT、BOO或PPP模式机械炉排炉垃圾焚烧发电厂项目业绩,并运营十年(含十年)以上。(提供上述业绩的 PPP 项目合同或相关协议及提供项目主管部门证明)
4.信用要求
(1) 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各成员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及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并须提供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平台网站查询结果(提供网站截图)
(2)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各成员提供截至本项目资格预审公告发布之日前三年内无行贿犯罪等重大违法记录,以中国裁判文书网单位行贿查询结果为准(提供网站截图)。
(3)港、澳、台企业如无法提供上述信用要求(1)、(2)项相关证明材料的,需说明实际情况,并对上述信用要求(1)、(2)项中所要求的内容做出书面信用承诺函。
5.其它要求
(1)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资格预审。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参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不能同时参加本项目资格预审。
(2) 武冈市人民政府所属融资平台公司及武冈市人民政府其他控股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除外)不得参与本次项目的资格预审;
(3) 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各成员对提供的资格证明文件必须确保真实性,并提供复印件加盖公章。
6. 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投标应遵守以下规定:
6.1.1 联合体成员为独立法人且不得超过2家,联合体成员均应符合“第一章 资格预审公告”第二节资格要求的所有条款;
6.1.2 联合体各方必须签订具有法律约束力的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的责任、义务,中标后投标申请人未经采购人书面同意,联合体的组成结构或职责及出资比例均不得变动;
6.1.3 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或与其他单位组成新的联合体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三、资格审查方法
3.1本项目资格预审采用 合格制 。具体为满足资格要求并通过评审的申请人视为合格申请人,合格申请人均可参与本项目后续的投标,不限制合格申请人的数量。
3.2 提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申请人或合格申请人不足3家的,由采购人调整实施方案后重新组织资格预审。项目经重新资格预审后合格申请人仍不够3家的,可以依法变更采购方式。
四、资格预审文件获取方式
4.1凡有意参加资格预审者,先在邵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的交易平台注册,并携带登记备案资料前往邵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理湖南CA证书(湖南CA咨询电话:0739-8996689),并绑定邵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
4.2登陆平台,点击进入电子交易平台——信息申报——投标企业,填写企业申报信息并保存,签章,完成企业信息入库。
4.3在2020年 10 月 21 日上午09:00时至2020年 10 月 28 日17:00时,点击“项目信息——政府采购”找到投标项目,点击查看,进入项目页面点击右上角“购买标书”按钮,下载资格预审文件及相关资料。
4.4本项目资格预审文件免费提供。
五、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须知
1.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0年 11 月 12 日 9 时 30分
2.申请文件数量:正本一套,副本四套,电子文档一套(U盘)。
3.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地点:邵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邵阳市双清区邵阳大道邵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详见当天电子显示屏);
4.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要求密封和加写标记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或投标人未按本项目资格预审公告第四款规定获取资格审查文件的,采购人不予受理。
5. 独立投标申请人或联合体牵头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须亲自到场参加评审会,同时携带身份验证证明材料出席,并出示身份证原件。
6. 本项目资格预审申请人为联合体的,申请人应同时附上联合体牵头方及联合体成员的资格审查资料,且由联合体牵头方提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
六、公告发布的媒介
1.本次资格预审公告在湖南省政府采购网、邵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同时发布。
2.本项目的变更、修改、澄清、补充内容及对项目的暂停、延期等通知均在湖南省政府采购网、 邵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申请人有义务自行查阅网站信息及进入交易系统查询,未按要求查阅则自行承担相应后果,恕不予单独告知。
七、采购人及代理机构信息
采购人名称:武冈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联 系 人:林股长
电 话:13973962117
地 址:邵阳市武冈市玉龙路127号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北京大岳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联 系 人:凌经理
电 话:13341315995
地 址:湖南省长沙市岳麓区滨江路53号楷林国际A座1411
电子邮箱:lingsheng@dayue.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