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9日,绥滨县与上海季明环保工程有限公司签订20万吨秸秆垃圾资源化综合利用项目框架协议,市委常委、县委书记韩秀琴,县委副书记、县长孙连昌,副县长杨树发参加签约仪式。
在县宾馆举行的签约仪式上,上海季明环保工程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杨计明与绥滨县相关部门领导就项目投资合作协议进行了深入研究商讨。
据了解,秸秆垃圾资源化综合利用项目位于绥滨县经济开发区,利用绥滨县丰富的水稻、玉米、大豆等秸秆资源,年处理20万吨,实现对生物质能源的综合循环利用,生产生态有机肥、生物纸浆,实现热解气化和低温发电,有效处理各地废弃秸秆资源,达到变废为宝、保护环境的目的。
韩秀琴在讲话时说,绥滨县高度重视秸秆综合利用工作,此次秸秆垃圾资源化综合利用项目对于绥滨县秸秆综合利用、保护生态环境和发展循环经济都有着极其重要的意义。希望双方能够以此次签约为契机,加大技术和资源的注入,深化秸秆综合利用工作,推进小秸秆链出环保大产业,实现互惠共赢、共同发展。
交流结束后,县委副书记、县长孙连昌代表县政府与上海季明环保工程有限公司签订了20万吨秸秆垃圾资源化综合利用项目框架协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