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储能发售电量运营补贴0.1元/kwh!青海印发支持储能产业发展若干措施

日期:2021-01-22    来源:国际能源网

国际新能源网

2021
01/22
08: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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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储能产业 青海储能市场 储能项目

1月18日,青海省发改委、科技厅、工信厅、能源局联合下发《关于印发支持储能产业发展若干措施(试行)的通知》。

主要内容包括:

1)新建新能源项目,储能容量原则上不低于装机功率10%,时长2h以上;新建水电站同步配置新能源和储能,容量配比1:2:0.2。

2)支持储能电站建设;支持负荷端储能发展,可自发自储,也可辅助服务;优先保障消纳,储能设施利用小时数不低于540小时。

3)新建投运的“新能源+储能”设施释放的电量不参与市场交易,按照新能源结算基价执行。

4)明确储能发售的电量运营补贴0.1元/kwh(使用青海储能电池60%以上项目,再增加0.05元/kwh),补贴期限暂定为2021.1-2022.12

具体原文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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