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工信部发布了《免征车辆购置税的新能源汽车车型目录》(第四十批)名单,包括纯电动汽车、插电式混合动力汽车、燃料电池汽车三大品类,其中纯电动汽车品类细分为乘用车、客车、货车、专用车,插电式混合动力汽车分为乘用车、专用车,燃料电池汽车分为客车、货车。同时,目录(第四十批)对此前发布的目录(第三十八批、第三十九批)部分车型参数有误的情况进行了勘误。
仔细梳理发现,目录(第四十批)第一个便是由特斯拉(上海)有限公司生产的特斯拉Model 3纯电动汽车,车辆型号为TSL7000BEVAR2,续航里程为468千米,动力蓄电池组总能量55千万时。据了解,这是自2020年11月30日,车辆型号TSL6480BEVBA0的特斯拉Model Y被纳入《免征车辆购置税的新能源汽车车型目录》(第三十七批)之后,又一款车型被纳入免征税目录。
同时,在纯电动乘用车系列,一汽--大众销售有限责任公司生产的奥迪E创,广汽本田汽车有限公司生产的理念VE-1,广汽乘用车有限公司生产的AION Y,比亚迪汽车有限公司生产的比亚迪秦PLUS,长城汽车股份有限公司生产的欧拉R2、欧拉白猫、欧拉好猫,上汽大众汽车有限公司生产的ID.4 X、ID.6 X,以及上汽通用五菱汽车股份有限公司生产的宏光MINI EV都在《目录》(第四十批)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