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3日,国家能源局发布《关于促进地热能开发利用的若干意见(征求意见稿)》。征求意见稿指出,目标到2025年,地热能供暖(制冷)面积比2020年增加50%;到2035年,面积比2025年翻一番。
针对我国地热能开发利用提出,征求意见稿共提出五大重点任务:
深化地热资源勘查。有关省(区、市)自然资源主管部门要组织开展地热资源调查评价,对地热资源开发利用的可行性、适宜性、开发利用总量和开发强度进行总体评价,以地热田为单元确定地热资源开发利用规模。跨省级行政区域的大型地热田调查评价由国家自然资源主管部门组织实施。在此基础上,科学合理设置矿业权,引入企业开展后续勘查和开发利用工作。
全面推进浅层地热能利用。在京津冀晋鲁豫以及长江流域地区,结合供暖(制冷)需求因地制宜推进浅层地热能利用,建设浅层地热能集群化利用示范区;在重视传统城市区域浅层地热能利用的同时,以高质量满足不断增长的南方地区供暖需求,大力推进云贵高寒地区地热能利用;根据各地区资源禀赋,对地表水资源丰富的长江中下游区域,积极发展地表水源热泵供暖供冷;对集中程度不高的供暖需求,在满足土壤热平衡情况下,积极采用地埋管地源热泵供暖供冷;对水文、地质条件适宜地区,在确保100%回灌的前提下,积极稳妥推广地下水源热泵供暖供冷。
大力推进中深层地热能供暖。根据资源情况和市场需求,在京津冀、山西、山东、陕西、河南、青海等区域大力推进中深层地热能供暖。鼓励各地在进行资源评估、环境影响评价和经济性测算的基础上,根据实际情况选择“取热不耗水、完全同层回灌”或“密封式、井下换热”技术,最大程度减少对地下土壤、岩层和水体的干扰。鼓励开展中深层地热能集中利用示范工作,示范不同地热资源品位的供暖利用模式和应用范围,探索有利于地热能开发利用的新型管理技术和市场运营模式。宜采取地热区块整体开发的方式推进地热能供暖,调动企业保护资源、可持续开发的积极性,鼓励推广“地热能+”多能互补的供暖形式。
建设地热能高质量发展示范区。鼓励开展地热能与旅游业、种养殖业及工业等产业的综合利用。总结各地区可复制、效果好的地热能开发实践经验,及时推广典型案例。创新管理方式,先行先试开展地热能高质量发展示范区建设,以点带面快速带动地热能开发利用的规模化发展,推动地热能成为清洁取暖的重要力量。
稳妥推进地热能发电示范项目建设。抓紧攻关地热能发电关键技术和成套装备,为今后地热能发电的规模化发展奠定技术储备。适时出台电价或相关支持政策,在西藏、川西、滇西等高温地热资源丰富地区组织建设中高温地热能发电工程,鼓励有条件的地方建设中低温和干热岩地热能发电工程。支持地热能发电与其他可再生能源一体化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