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营区城市更新改造及文旅发展配套项目(地热供暖小区集中供热更新改造项目)工程总承包(EPC)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东营区城市更新改造及文旅发展配套项目(地热供暖小区集中供热更新改造项目)工程总承包(EPC)项目已由东营区行政审批部门(项目代码2105-370502-04-01-798214)批准建设,招标人为东营市东营区市政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山东正采项目咨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资金,项目出资比例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工程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工程名称:东营区城市更新改造及文旅发展配套项目(地热供暖小区集中供热更新改造项目)工程总承包(EPC)项目;
项目编号:东区建招公字【2021】014号
建设地点:东营区;
工程规模:主要建设内容为城区内19处地热小区等集中供热设施(一级网、二级网等)更新改造。
工程总承包招标控制价:7154万元,其中工程费(施工及采购部分)7000万元,设计费154万元;
计划工期:113日历天。
建筑垃圾:无。
2.2招标范围:
工程总承包招标范围:项目采用EPC(工程总承包)的建设模式,工程总承包单位按照合同约定及招标人要求的发包工作内容,对项目的设计、采购、施工、试运行等实行全过程的承包;
2.3标段划分:
工程总承包为一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在设计、采购、施工、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3.2资质要求
3.2.1投标人须具备设计类资质: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市政行业(热力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3.2.2投标人须具备施工类资质:同时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和具有质量技术监督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中国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压力管道GB2级),具有企业注册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投标人须在山东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资质信息验证通过;
3.3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市政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具有相应的现场管理工作经历和专业技术能力;项目经理2021年1月份以来依法在投标人单位连续缴纳社会保险。投标人拟派驻施工现场的项目管理班子人员配备齐全,符合现行施工项目部班子配备政策规定要求。
3.4投标人近三年没有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记录名单但已过限制期的。
3.5本次工程总承包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遵守以下规定:
3.5.1联合体各方应按相关规定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牵头人及各方权利义务;
3.5.2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项目中投标;
3.5.3联合体成员数量不超过3家。
3.5.4联合体方式参与投标的,联合体牵头人必须为施工方。
4.招标文件的获取(联合体方式参与投标的只需联合体牵头人下载获取投标。)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进入东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dongying.gov.cn)(旧系统),点击投标企业登录,进入东营市公共资源会员网上交易系统,自行下载招标文件。投标人未按要求下载招标文件的,视为放弃投标。
未办理东营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企业信息库入库手续的企业,请登录东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dongying.gov.cn)“办事指南”→查看“企业信息库注册申报程序及所需资料”及“CA证书办理流程(新)”,按程序办理完成入库手续后再从网上登记。
投标人网上下载文件凭证的打印成功不代表资格审查的最终通过或合格,投标人最终资格的确认以评标委员会组织的资格后审为准。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详见招标文件。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电子版投标文件逾期未上传成功或者解密不成功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采购与招标网、山东招标采购网、山东省采购与招标网、山东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东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东营招标采购公共服务平台等网站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东营市东营区市政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联系人:王先生 电 话:0546-6211581
招标代理机构:山东正采项目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东营区庐山路1188号华泰中心A座16楼1606-3室
联系人:李先生 电 话:0546-8017166
监督机构:东营市东营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监督电话:0546-820369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