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昆明市宜良县拥有丰富的地热水资源,但长期存在无序开采、管理不到位等乱象。对此,宜良县检察院积极履行公益诉讼职责,在整治地热水资源方面持续发力,探索构建保护全县地热水资源工作长效机制,切实回应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新要求、新期待。
一、聚力共赢,争取支持,凝聚生态保护合力
宜良县境内近封闭型地热水资源总量为165.86亿立方米,年开采量约为375.95万立方米,全县无证开采取水、未安装计量设施、不依法缴纳水资源费等现象突出。宜良县检察院在依法履职过程中了解到该情况后,积极争取多方支持,凝聚工作合力。一是与职能单位沟通联系,深化信息共享,全面摸排23家违法采水主体情况,全面调查掌握经营澡堂、洗浴场所与居民用于日常生活等具体情况,并进行精准分类。二是就宜良县地热水资源开发利用现状、存在问题及下一步工作向县委县政府提请意见建议,争取县委县政府的重视和支持,为实施全县地热水资源保护创造良好条件。
二、聚力专项,精准发力,督促执法部门履职
地热水资源私开滥采是宜良县长期存在的顽疾,宜良县检察院在充分调查取证后,及时向市检察院对口部门请示汇报,积极组织开展地热水资源保护专项监督。一是充分发挥诉前程序作用,对未按照相关规定办理采矿许可证、取水许可证等违法情形以公开宣告送达的方式,向相关行政机关发出诉前检察建议8份,督促行政机关依法履职。目前,收到行政机关答复函7份,相关行政单位已制定整治工作方案,成立工作领导小组,进行阶段性整改。二是注重全程跟踪、督促落实,推动相关执法部门对地下热水井分类立案查处,安装计量设施,严格实行取水许可制度和水资源有偿使用制度,规范地热水管理秩序。
三、聚力长治,凝聚共识,深化资源保护效果
为推动地热水资源保护取得实效,宜良县检察院积极争取多方合力,广泛凝聚公益保护的共识。一是健全与行政机关的常态化协作机制,确立联席会议制度,共同分析研判地热水资源开发及利用现状、问题及整改措施,促进行政执法与行政检察监督有效衔接。二是主动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参加检察建议公开宣告送达,听取吸纳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意见建议,主动借力借智。三是深入乡镇、街道,结合地热水资源开发利用的县情、实情,开展公益诉讼宣传和以案释法,进一步加深群众对检察机关公益诉讼职能的认知和了解,积极参与公共利益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