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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省“十四五”光伏发展重点及装机目标(建议收藏)

日期:2021-08-06    来源:能源电力说  作者:谢东平

国际新能源网

2021
08/06
09: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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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光伏装机 整县推进 分布式光伏

构建以新能源为主力的新型电力系统提出以来,光伏成为兵家必争之地。风光储一体化基地、整县推进屋顶光伏……光伏毫无疑问已成为“最靓的仔”。能源央企、民营巨头、跨界大佬纷纷加入光伏开发资源的争夺战。

光伏发展现状

截止至6月底,我国光伏光伏发电累计装机2.68亿千瓦。光伏新增装机1301万千瓦,其中,光伏电站536万千瓦、分布式光伏765万千瓦,户用新增装机首超集中式,成为新增装机主要来源。

▲光伏增速

光伏产业发展深受政策影响,目前光伏已写进了各省的十四五能源发展规划中。那么,31省未来光伏发展的重心是什么?规划装机目标是多少?

▲31省光伏装机分布(截止2020年底)

31省未来规划

01

吉林

具体目标

到2025年,新能源装机3000万千瓦,2030年达到6000多万千瓦。也就是说十四五期间,吉林省风电+光伏将新增装机2080万千瓦。

发展重心

打造3个千万千瓦级新能源基地,即省内消纳基地、新能源外送基地、新能源转化(制氢)基地,形成吉林“陆上风光三峡”。实施新能源乡村振兴工程,在行政村开展分布式光伏开发。

重点发展风力发电、太阳能发电、生物质能源化利用、氢能制备、储能技术、动力电池等装备制造业,建成相对完整的新能源装备制造产业链。

采取新能源直供园区用电,打造“新能源+储能+局域电网”的源网荷储模式,推进资源开发、产业发展、园区建设“三位一体”协同发展,促进新能源消纳。

02

山东

具体目标

到2025年,光伏发电装机达到5200万千瓦(52GW)。十四五期间新增光伏装机量2925万千瓦(29.25GW)

发展重心

“十四五”期间将规划20GW(风)光储一体化基地、10GW省外来电可再生能源配套电源基地、10GW乡村分布式光伏、5GW城镇分布式光伏,以及10GW海上风电、500MW生物质发电,总规模约55.5GW。

新增集中式风电、光伏发电项目原则上按照不低于装机容量10%配建或租赁储能设施,配套储能设施按照连续充电时间不低于2小时。

大力发展分布式光伏。重点推进屋顶光伏建设,鼓励分布式光伏自发自用,或在微电网内就地消纳,鼓励自身消纳困难的分布式光伏配置储能设施。

03

浙江

具体目标

到“十四五”末,力争光伏装机达到2750万千瓦以上,新增装机在1200万千瓦(12GW)以上。其中分布式光伏新增装机超过5GW,集中式光伏新增装机超过7GW。

发展重心

继续推进分布式光伏发电应用。积极开发建筑一体化光伏发电系统,加快探索建筑屋顶太阳能热水器和光伏发电系统一体化应用。“十四五”期间,全省分布式新增装机容量500万以上,累计装机容量达到1600万千瓦以上。

鼓励集中式复合光伏发展。建设渔光互补、农光互补光伏电站。到2025年,全省集中式新增装机容量700万以上,累计装机容量达到1200万千瓦以上。

鼓励应用新一代互联网智能电网、先进的储能和电力电子等技术,积极开展光伏与其他能源相结合的风光水储多能互补示范项目、智能微电网示范项目等。

04

江苏

具体目标

到2025年底,全省光伏发电装机达到2600万千瓦,分布式与集中式光伏发电装机分别达到12GW、14GW。这意味着未来五年,新增装机量达到917万千瓦,新增投资约300亿元。

发展重心

因地制宜推动盐城、南通、连云港、宿迁、镇江、淮安、扬州、徐州等地建设一批风光互补、渔光互补以及农业设施相结合等不同方式和形态的“光伏+”综合利用平价示范基地和陆上风电平价示范基地。

积极推动多能互补能源综合利用。加强可再生能源与增量配电网、电动汽车、充电桩、氢能等融合发展,推进多能互补、“源网荷储一体化”等能源新业态。

05

四川

具体目标

到2025年底建成光伏装机容量1000万千瓦以上,新增装机规模809万千瓦。

发展重心

规划建设金沙江上游、金沙江下游、雅砻江流域、大渡河中上游4个风光水一体化可再生能源综合开发基地。推进其他流域水库电站风光水互补开发。

根据光伏、风电基地规划同步建设配套送出工程,保障基地项目发电上网需要。适时提高光伏、风电参与跨省跨区电力市场化交易规模,鼓励开发企业与市(州)政府和省属企业按照市场化原则合资合作开发光伏项目。

06

广东

具体目标

2025年,新能源发电装机规模约10250 万千瓦(其中风电、光伏、生物质发电装机约42GW),新增的风电、光伏、生物质装机将达到29.11GW。全省新能源产业营业收入达到7300亿元,新能源产业增加值达到1800亿元。

发展重心

推进千万千瓦级光伏发电平价上网项目建设,拓展分布式光伏发电应用,大力推广太阳能建筑一体化应用。

依托广州、深圳、佛山、东莞、中山,支持太阳能集热器、光伏设备、逆变器、封装、浆料等省内细分龙头企业,通过并购重组打造品牌、做强做大。

重点支持高效晶硅太阳能电池片、CdTe(碲化镉)光伏发电玻璃的生产和相关设备制造,推动HJT(异质结)电池、TOPCon(钝化接触)电池关键制造设备实现自主生产。争取千吨级太阳能等离激元利用示范项目落户广东。

07

河南

具体目标

争取2025年全省可再生能源装机达到5000万千瓦以上,力争风电光伏发电新增2000万千瓦左右。

发展重心

推动风光水火储一体化和源网荷储一体化发展,支持大数据中心等用电大户配套建设储能设施,促进可再生能源灵活消纳,建设多能互补清洁能源基地和储能产业基地。

08

河北

具体目标

到2025年,光伏发电装机容量达到5400万千瓦,新增装机容量3182万千瓦。

发展重心

重点建设张承百万千瓦风电基地和张家口、承德、唐山、沧州、沿太行山区光伏发电应用基地,大力发展分布式光伏。

大力发展高效光伏设备、高端风电设备、智能电网和高效储能装备产业,加快风光火储互补、先进燃料电池、高效储能等关键技术和智能控制系统研发及产业化。

09

青海

具体目标

到2030年,全省风电、光伏装机1亿千瓦以上,清洁能源装机超过1.4亿千瓦,零碳电力系统基本建成,光伏制造业、储能制造业产值分别过千亿元。

发展重心

积极推进光伏发电和风电基地化规模化开发,形成以海南州、海西州千万千瓦级新能源基地为依托,辐射海北州、黄南州的新能源开发格局。以大型园区、公共设施、居民住宅、高速公路等为依托发展分布式光伏。加快推进农光、牧光、光伏治沙等融合发展模式。

积极推进绿氢终端应用。发挥青海光伏发电成本低的优势,推动光伏发电制氢产业化发展。加快高效率低成本光伏电池技术研究,提高光伏转换效率,建立退役风机、光伏电池板、废旧锂电池回收产业链。

10

安徽

具体目标

到2023年,力争全省太阳能电池及组件产能突破80GW,产业链产值实现1500亿元。

发展重心

加快发展太阳能光伏、生物质能、风电、储能等新能源产业,促进光伏制造关键技术研发,推进高效率低成本光伏技术应用。提升光伏产业材料供应水平,强化高效电池组件生产能力,提升智能逆变器及配套装备制造水平,加强储能电池产品布局,加大系统解决方案开发。

坚持集中式与分布式建设并举,有力有序推进风电和光伏发展,推进长三角千万千瓦级绿色储能基地建设。支持两淮采煤沉陷区水面光伏等新能源项目建设。积极推进太阳能、地热能、空气能等在建筑领域的应用。

11

山西

发展重心

加大光伏制造关键技术攻关,加快新技术创新研发应用迭代升级,重点推进晋能 控股电力集团为核心的产业链建设,形成多晶硅—硅片—电池—组件—应用光伏产业链条,打造全国重要的光伏制造基地。

开展风光火储输一体化项目示范,探索立体利用土地发展清洁能源模式,推动分布式光伏、分散式风电与建筑、交通、农业等产业和设施协同发展。实施多能互补和深度调峰,提升电力供给效率。

12

内蒙古

具体目标

“十四五”期间,新能源项目新增并网规模达到5000万千瓦以上。到“十四五”末,自治区可再生能源发电装机力争超过1亿千瓦。

发展重心

新建风电、光伏电站重点布局在沙漠荒漠、采煤沉陷区、露天矿排土场,推广“光伏+生态治理”基地建设模式。

推进呼和浩特光伏产业制造基地建设,鼓励多晶硅、单晶硅及薄膜电池企业发展太阳能电池组件制造,提升大型光伏电站设备自给率。

壮大绿氢经济,推进大规模储能示范应用,打造风光氢储产业集群。

13

新疆

具体目标

力争到“十四五”末,全区可再生能源装机规模达到8240万千瓦。

发展重心

建设国家新能源基地。建成准东千万千瓦级新能源基地,推进建设哈密北千万千瓦级新能源基地和南疆环塔里木千万千瓦级清洁能源供应保障区,建设新能源平价上网项目示范区。

有序发展分布式光伏发电,推进风光水储一体化清洁能源发电示范工程,开展智能光伏、风电制氢试点。建成南疆四地州光伏侧储能等调峰设施建设。

14

宁夏

具体目标

力争到2025年,可再生能源装机超过4000万千瓦,“十四五”期间,光伏、风电装机新增量合计为1426万千瓦。

发展重心

建设1400万千瓦光伏和450万千瓦风电项目、宁东太阳能电解制氢储能及应用示范工程;实施隆基乐叶科技年产3GW单晶电池、矽盛光电4GW单晶硅棒硅片、中车株洲风机装备制造、威力传动高精密传动设备、金晶科技太阳能光伏轻质面板、日盛高新氢能源综合利用等项目。

15

陕西

具体目标

到2025年,电力总装机超过13600万千瓦,其中可再生能源装机6500万千瓦。

发展重心

推动智能光伏产业发展,加强高效单晶棒材、单晶硅片、高效单晶光伏电池与组件产品的研发与生产,引进培育逆变器、光伏玻璃等配套产业,形成以光伏制造业创新中心为核心的产学研协同创新体系。

大力发展风电和光伏,有序开发建设水电和生物质能,扩大地热能综合利用,提高清洁能源占比。按照风光火储一体化和源网荷储一体化开发模式,优化各类电源规模配比,扩大电力外送规模。

16

贵州

具体目标

到 2025 年,发电装机突破1亿千瓦,预计光伏装机规模达到2900万千瓦,新增光伏装机量约1843万千瓦。

发展重心

推动风光水火储一体化发展,建设毕节、六盘水、安顺、黔西南、黔南等百万千瓦级光伏基地,鼓励分散式、分布式光伏发电及风电项目建设。依托已有的大型水电基地,打造乌江、北盘江、南盘江、清水江水风光一体化千万千瓦级可再生能源开发基地。推进六盘水、毕节、安顺等大型农业光伏发电、黔南州南部农业光伏发电等基地建设。

17

甘肃

具体目标

到2025年,全省风光电装机达到5000万千瓦以上,可再生能源装机占电源总装机比例接近65%。

发展重心

坚持集中式和分布式并重、电力外送与就地消纳结合,着力增加风电、光伏发电、太阳能热发电、抽水蓄能发电等非化石能源供给,形成风光水火储一体化协调发展格局。持续推进河西特大型新能源基地建设,打造金(昌)张(掖)武(威)千万千瓦级风光电基地,积极开展白银复合型能源基地建设前期工作。

持续扩大光伏发电规模,推动“光伏+”多元化发展。加快推进光热示范项目建设,实现光热发电与风光电协同无补贴发展。推动储能成本进一步降低和多元利用,开展风储、光储、分布式微电网储和大电网储等发储用一体化商业应用试点示范。建设清洁能源交易大数据中心。大力发展生物质能。

18

江西

具体目标

力争2025年光伏装机达到1100万千瓦以上,新增装机324万千瓦,新能源产业规模达1700亿元左右。

发展重心

坚持多元互补、合理布局、有序开发,发展光伏、锂电等新能源产业。加快新一代太阳能电池、新型锂离子动力电池产业化,推广“光伏+”应用,提高光伏转化效率,大力发展锂电电池关键材料,培育若干国际一流企业,打造全国新能源产业重要基地,建设世界级新能源产业集聚区。

19

湖北

具体目标

实施新能源倍增行动,新增新能源装机千万千瓦以上。

发展重心

打造百万千瓦级新能源基地,加强储能技术装备等研发与应用,实施一批风光水火储一体化、源网荷储一体化示范项目。

20

辽宁

具体目标

到“十四五”末期,光伏装机总量达到1000万千瓦,新增装机容量600万千瓦,总投资305亿元。

发展重心

因地制宜,探索和稳步推进矿区光伏、光伏治沙、渔光互补等光伏发电与多种产业融合发展。鼓励利用屋顶、院落等发展分布式光伏。推进市场化竞争方式配置集中式风电光伏项目。

21

湖南

具体目标

到2025年新能源装机达2500万千瓦。

发展重心

坚持集中式和分布式并重发展光伏发电,鼓励风电、光伏发电与储能融合发展,推进环洞庭湖和湘南“风光水火储一体化”基地建设,建成电化学储能200万千瓦。

22

重庆

发展重心

建成奉节风光水清洁能源、城口大巴山新能源、巫山清洁能源项目。

23

云南

具体目标

到2025年,风光装机达到2590万千瓦。

发展重心

规划建设31个新能源基地,装机规模1090万千瓦. 建设金沙江下游、澜沧江中下游、红河流域 “风光水储一体化”基地, 以及 “风光火储一体化”示范项目新能源装机共1500万千瓦。

24

黑龙江

具体目标

2025年可再生能源装机达到3000万千瓦,新增太阳能发电装机550万千瓦。

发展重心

因地制宜发展分布式能源,有序推进风光资源利用,建设齐齐哈尔、大庆、绥化和四煤城大型光伏发电项目,建设大庆光伏储能实证实验平台(基地)。推广地热能、太阳能等非电利用方式,积极稳妥推广核能供暖示范,探索可再生能源制氢,开展绿色氢能利用。

25

广西

发展重心

积极开发陆上风电和光伏发电,建设红水河水风光一体化基地,开展“新能源+储能”示范应用,探索“风光水火储”、“源网荷储”一体化发展模式,创新消纳方式,提升消纳能力。

26

福建

具体目标

到2025年,力争全省电力总装机达8000万千瓦以上。

发展重心

以莆田、泉州异质结电池及生产装备创新发展产业园为主要集聚区,大力培育异质结电池大规模生产制造与光伏电站运营的核心企业,推动建设PERC等高效光伏电池项目,发展半片技术、叠片技术、双玻等光伏组件产品。

加强产业链上下游配套,着力引进N型硅片、靶材等关键材料以及晶体加工设备、电池组件、光伏电池激光加工设备、光伏逆变器等生产制造企业。

培育“渔光互补”光伏产业,推动建设漂浮式太阳能光伏发电项目,实现水上发电、水下养殖“渔光互补”。推进“光伏+”、微电网、风光储一体化、智慧能源等新能源应用新模式新业态发展。

27

天津

发展重心

打造滨海3000兆瓦级“盐光互补”新能源基地及宁河、大港1000兆瓦级新能源基地;积极推动新建风电、光伏等新能源项目按照一定比例配置储能装置,提高本地新能源消纳能力。开展新能源和蓄热、蓄冷、制氢相结合的工程示范。

重点发展新型高效光伏电池,突破高效叠瓦组件等先进生产技术。升级光伏电池、光伏组件和光热装备制造工艺,扩大12英寸超大硅片、高效智能太阳能电池片等先进产品生产规模,推动企业向产业链上下游延伸。鼓励“光伏+5G网络”、“光伏+数据中心”、“光伏+充电桩”等特色行业智能光伏应用。到2025年,新能源产业规模达到1200亿元。

28

海南

具体目标

明确“十四五”时期,推动实现海南光伏、海上风电等新增装机520万千瓦,累计投资约830亿元。

发展重心

推进光伏发电、海上风电项目建设。大力发展分布式光伏和其他分布式能源,鼓励有条件产业园区建设分布式能源系统。依托海南新能源发电项目,发展风电、光伏、电力储能、智能电网等相关配套产业。

大力支持光伏建筑一体化发展,鼓励复合型光伏电站综合利用,鼓励有条件的市县政府出台补贴政策,鼓励银行等金融机构探索优惠措施,扶持分布式光伏发电加快发展。

29

北京

发展重心

建设创业投资集聚区,对氢能、光伏、先进储能、能源互联网等领域采取“负面限制清单+正面鼓励清单”管理模式。推进光伏、热泵等可再生能源技术规模化应用,有序推进源网荷储用一体化发展。

30

上海

具体目标

力争到2025年全市再新增600万千瓦电力供应能力。

发展重心

分行业、分领域实施光伏专项工程,稳步推进海上风电开发。实施农业光伏专项工程,结合设施农业项目建设农光互补、渔光互补项目。

31

西藏

具体目标

“十四五”期间光伏装机容量突破1000万千瓦,未来五年新增装机量863万千瓦。

发展重心

科学开发光伏、地热、风电、光热等新能源,加快推进“光伏+储能”研究和试点,大力推动“水风光互补”,推动雅鲁藏布江、金沙江、澜沧江等流域水风光综合开发。促进清洁能源就地消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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