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0日,安徽省能源局正式印发《关于2021年风电、光伏发电开发建设有关事项的通知》,合理确定2021年和2022年风电、光伏发电保障性并网规模,主要用于安排存量项目,明确2021年风电、光伏新增规模为6GW,分别为光伏4GW、风电1GW、煤电灵活性改造配置1GW,项目报送截止日期为9月3日。
根据文件,2020年底前已核准且在核准有效期内的风电项目、2019年和2020年平价风电光伏发电项目,以及竞价光伏发电项目等存量项目,直接纳入保障性并网项目范围,分布式项目由电网企业保障并网接入。
在具体规模以及配置细则方面,2021年光伏拟安排4GW项目进行竞争性配置,第一批1.5GW,第二批为2.5GW。申报项目需与乡镇级及以上人民政府签订开发投资协议和与土地权属单位或者权属人签订的土地租赁协议,单个项目规模上限为200MW,已上报国家的源网荷储一体化和多能互补一体化项目不参与本次申报。
另外,单个一级集团公司(含所属二级、三级公司)第一次获得的并网规模不超过该次竞争性配置规模的20%,两次累加获得的并网规模不超过总规模的20%。申报项目应于2022年底前并网发电,2023年6月底前全容量并网。
在具体竞争性配置评分细则方面,申报企业按投资业和制造业划分,业绩占比为10%。其中, 投资企业国内控股装机大于2GW的得满分,小于500MW的不得分;省内控股装机大于300MW的得满分,小于50MW的不得分。光伏电池、光伏组件、逆变器、光伏玻璃制造企业2020年纳税超10亿元的得满分,不足1亿元的不得分,省内纳税超1亿元的得满分,1000万元以下的不得分。
项目申报项目用地落实情况占比为30%,电网接入条件占比10%,储能配置比列占比分值最高,为45%。另外,对纳入2019年和 2020年国家平价光伏发电项目按照实际完成情况进行奖惩,最高奖励3分,惩罚最多-3分。
煤电灵活性改造新增并网项目规模为1GW,全部用于第一次竞争性配置,但需要注意的是,若同时申报光伏、风电并网规模竞争性配置,则光伏、风电和灵活性改造合计获得并网规模不超过100万千瓦,不得同时申报第一批次光伏发电项目并网规模竞争性配置。
具体评分细则上,企业业绩则按照省能源局对电力企业保供业绩综合排名,1-2名得15分,3-4 名得12分,5-6名得9分,7-8名得6分,9-10名得3分,其余不得分。
具体文件见下: